黑龙江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黑龙江政务”微信公众号6月21日消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今日发布通知称,今日7时,黑龙江干流开库康站(塔河县开库康乡)水位99.63米,超警戒水位3.13米。根据当前雨水情形势的分析研判,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预计:黑龙江干流开库康站(塔河县开库康乡)6月22日出现洪峰,洪峰水位99.80米上下,超警戒水位(96.50米)3.30米,超保证水位(97.80米)2.00米,洪水量级略超30年一遇;鸥浦站(呼玛县鸥浦乡)6月23日晚出现洪峰,洪峰水位101.70米上下,超警戒水位(98.30米)3.40米,超保证水位(99.50米)2.20米,洪水量级约30年一遇。

依据《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省防指领导同意,省防指决定于2021年6月21日10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请各相关市县政府和省防指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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