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向首航高科发出监管函。监管函称,你公司2021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深交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显示,2020年7月10日至11月27日,你公司合计有13,500万元的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普通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首航高科收监管函: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
来源:界面新闻
首航高科
- 首航高科(002665.SZ):2024年前一季度净亏损6843万元,亏损同比减少34.91%
- 首航高科:与西北电建签订4.29亿元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塔式聚光集热系统销售合同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