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约定支付业绩补偿款,龚晓明收深交所监管函

7月9日,深交所官网披露《关于对龚晓明的监管函》。监管函称,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以2.47亿元收购微传播(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3.30%股份,作为交易对方之一,龚晓明承诺微传播于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000万元、10,400万元和12,480万元,即微传播2017年度至2019年度三年合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30,880万元,若微传播未完成业绩承诺,则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深交所称,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4月27日出具的微传播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微传播2017年度至2019年度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28,104.51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约定,龚晓明作为承诺方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补偿岭南股份1,110.77万元。截至目前,龚晓明仅支付100万元业绩补偿款,未按约定履行补偿义务,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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