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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贷收费6%-7%,互联网流量“内卷”是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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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贷收费6%-7%,互联网流量“内卷”是主因?

监管出手是合适的。

文|消金界  

近期,有监管人士称,大型互联网平台向金融机构收取导客引流费或者信息服务费,推高了融资成本,有平台收费标准高达6%-7%,而银行实际贷款利率只有4%-5%;因此,减费让利不应只在银行端,要同时加大对大型互联网平台等市场主体收费方面的监管力度。

的确,在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的助贷模式中,互联网平台的收费并不算低,但这一收费包含项目较多,不仅包括了获客、运营、前端风控、贷后服务等费用,还隐性地包括了部分坏账兜底。当下,一部分平台转向分润模式后,这一收费标准有所降低,可能在3个点左右。

除了拥有庞大自有用户的蚂蚁、美团等巨头外,在这一收费标准中,大部分互联网平台的获客成本占到了三成以上。尽管如此,互联网平台深知,不断增长的用户,是银行认可与其合作的基础之一。他们只能加大投放与运营,以保证用户增长优先。

因此,监管说平台推搞了融资成本这件事儿,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获客的难度,增加了最终贷款用户的成本。

当下,互联网巨头,尽管自己手里有用户,也还在想尽办法吸引新用户。哪家不是每年砸亿级的广告费,给到最红最热的流量平台。

互联网平台占有的场景、出发点可能不同,但他们模型算法一直在变,在扩大客群的路上越走越远,最终争抢的都是差不多类型的客户。

这样,你出钱抢客户我也出钱抢客户,你放贷我也放贷,在不断推高共债率的同时,也把广告费越炒越高,获客成本越来越离谱。

由此,互联网流量“内卷”化。受益方网络平台,卖金融广告,只要合法合规,手续齐全,央行、银保监会也没法管。因此,监管表态对于助贷平台的收费要加强监管,最主要的是要管好他们的营销与扩张。

银保监会此前发布《关于警惕网络平台诱导过度借贷的风险提示》,就是针对网络平台为获取海量客户,通过各类网络消费场景,过度营销贷款或类信用卡透支等金融产品,诱导过度消费等行为。

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家平台的流量焦虑,把更多心思放到存量运营上,也打破了行业广告“劣币驱除良币”的怪圈。之前击破底线的“尬味”广告,再难有生存空间。

这样的经验,全球已多次上演。当年韩国、中国台湾信用卡危机,原因之一在于大大小小的银行数量过多,而这些银行都在发卡,竞争加剧,导致全行业获客难度增大,只能进一步放宽发卡标准,同时往下沉市场进军,最终导致坏账爆发。

可以看到,无序竞争下,需要外力界入打破。要不然,市场调整不仅仅节奏慢,而且可能是以危机爆发为解决办法。

对于金融这样的强监管行业,不能等,也不能放任市场自我调节。监管出手是合适的。

对互联网平台等市场主体的监管,可以行业治理为抓手抬高行业门槛,减少参与平台的数量,在较大程度上减少恶性竞争。金融业的牌照制就是最为典型的案例;另外,平台的行政监管要加强,包括平台在运营助贷业务时要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如个人信息保护等,可以在保护消费者的同时,较大程度上改善行业面貌。

至于对收费标准的硬性规定,还需要谨慎。互联网平台不是持牌机构,在市场竞争环境下,互联网平台的流量价格体系的形成,起决定力量的还是市场。

而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而言,除了外办界入改变获客价格外,自身也要想办法解决这一问题。如采用多元业务,摊薄流量的价格,降低流量成本。如乐信开发新消费业务条线等;二是创新业务,以新业务新玩法吸引用户,而不是单纯的打广告购买用户。如头条创造抖音这样的新业务等方式。再有就是在实力允许的前提下,参与分润模式,以实现顺应政策的要求。

在降低融资成本,服务与让利实体经济与消费者的主旋律下,金融行业看似是被迫做出改变。但参见历史与经验,这背后,其实也是一场自我救赎。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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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贷收费6%-7%,互联网流量“内卷”是主因?

监管出手是合适的。

文|消金界  

近期,有监管人士称,大型互联网平台向金融机构收取导客引流费或者信息服务费,推高了融资成本,有平台收费标准高达6%-7%,而银行实际贷款利率只有4%-5%;因此,减费让利不应只在银行端,要同时加大对大型互联网平台等市场主体收费方面的监管力度。

的确,在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的助贷模式中,互联网平台的收费并不算低,但这一收费包含项目较多,不仅包括了获客、运营、前端风控、贷后服务等费用,还隐性地包括了部分坏账兜底。当下,一部分平台转向分润模式后,这一收费标准有所降低,可能在3个点左右。

除了拥有庞大自有用户的蚂蚁、美团等巨头外,在这一收费标准中,大部分互联网平台的获客成本占到了三成以上。尽管如此,互联网平台深知,不断增长的用户,是银行认可与其合作的基础之一。他们只能加大投放与运营,以保证用户增长优先。

因此,监管说平台推搞了融资成本这件事儿,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获客的难度,增加了最终贷款用户的成本。

当下,互联网巨头,尽管自己手里有用户,也还在想尽办法吸引新用户。哪家不是每年砸亿级的广告费,给到最红最热的流量平台。

互联网平台占有的场景、出发点可能不同,但他们模型算法一直在变,在扩大客群的路上越走越远,最终争抢的都是差不多类型的客户。

这样,你出钱抢客户我也出钱抢客户,你放贷我也放贷,在不断推高共债率的同时,也把广告费越炒越高,获客成本越来越离谱。

由此,互联网流量“内卷”化。受益方网络平台,卖金融广告,只要合法合规,手续齐全,央行、银保监会也没法管。因此,监管表态对于助贷平台的收费要加强监管,最主要的是要管好他们的营销与扩张。

银保监会此前发布《关于警惕网络平台诱导过度借贷的风险提示》,就是针对网络平台为获取海量客户,通过各类网络消费场景,过度营销贷款或类信用卡透支等金融产品,诱导过度消费等行为。

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家平台的流量焦虑,把更多心思放到存量运营上,也打破了行业广告“劣币驱除良币”的怪圈。之前击破底线的“尬味”广告,再难有生存空间。

这样的经验,全球已多次上演。当年韩国、中国台湾信用卡危机,原因之一在于大大小小的银行数量过多,而这些银行都在发卡,竞争加剧,导致全行业获客难度增大,只能进一步放宽发卡标准,同时往下沉市场进军,最终导致坏账爆发。

可以看到,无序竞争下,需要外力界入打破。要不然,市场调整不仅仅节奏慢,而且可能是以危机爆发为解决办法。

对于金融这样的强监管行业,不能等,也不能放任市场自我调节。监管出手是合适的。

对互联网平台等市场主体的监管,可以行业治理为抓手抬高行业门槛,减少参与平台的数量,在较大程度上减少恶性竞争。金融业的牌照制就是最为典型的案例;另外,平台的行政监管要加强,包括平台在运营助贷业务时要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如个人信息保护等,可以在保护消费者的同时,较大程度上改善行业面貌。

至于对收费标准的硬性规定,还需要谨慎。互联网平台不是持牌机构,在市场竞争环境下,互联网平台的流量价格体系的形成,起决定力量的还是市场。

而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而言,除了外办界入改变获客价格外,自身也要想办法解决这一问题。如采用多元业务,摊薄流量的价格,降低流量成本。如乐信开发新消费业务条线等;二是创新业务,以新业务新玩法吸引用户,而不是单纯的打广告购买用户。如头条创造抖音这样的新业务等方式。再有就是在实力允许的前提下,参与分润模式,以实现顺应政策的要求。

在降低融资成本,服务与让利实体经济与消费者的主旋律下,金融行业看似是被迫做出改变。但参见历史与经验,这背后,其实也是一场自我救赎。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