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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全面“断直连”,对助贷业务有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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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全面“断直连”,对助贷业务有何影响?

网络平台与个人征信机构之间加强信息合作,并形成一些新的合作机制。

文|天下银保记者 余继超

“不得将个人主动提交的信息、平台内产生的信息或从外部获取的信息直接向金融机构提供。”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处获悉,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近日发布整改通告,要求网络平台机构实现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全面“断直连”。

今年4月末,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对腾讯、京东金融、字节跳动、滴滴金融、携程金融等13家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进行监管约谈,要求“断开支付工具和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严格通过持牌征信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规范个人信息采集使用”。

在受访专家看来,“虽然‘板子’打在13家网络平台身上,但对网贷及助贷机构业务开展的影响更大,(因为)目前征信系统并不覆盖网络平台的信息。在以后助贷服务中,可能的方式是网络平台为金融机构提供导流服务,个人征信机构提供征信服务,而网络平台与个人征信机构之间加强信息合作,并形成一些新的合作机制”。

全面“断直连”?

实际上,在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对部分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进行监管约谈后,按照自查整改工作安排,各机构已于6月30日前完成初步整改方案。不过,经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审查,各机构整改方案中仍普遍存在直接为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况。

按照个人征信业务整改工作要求,平台机构在与金融机构开展引流、助贷、联合贷等业务合作中,不得将个人主动提交的信息、平台内产生的信息或从外部获取的信息以申请信息、身份信息、基础信息、个人画像评分信息等名义直接向金融机构提供,须实现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的全面“断直连”。

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要求各网络平台机构按照上述要求,重新修改完善个人征信业务整改报告,于7月9日17∶00前反馈到指定邮箱,并在附件中增加整改后“平台-征信机构-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流程图及文字说明,详细描述各业务环节的信息采集、加工、处理主体、信息流和资金流流向等。

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上述13家被约谈的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应该都收到了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的通知,部分平台也做了整改”。不过,另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不是个政策,甚至窗口指导都算不上,就是要求平台给反馈意见,最后可能影响不大”。

今年1月,央行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数字经济中征信的新业态不断涌现背景下,对征信业务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对于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和安全进行保护。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认为,平台机构在与金融机构开展引流、助贷、联合贷等业务合作中的直接信息流动,已涉及征信业务范畴。

于百程对记者表示,从央行征信管理局要求互联网平台的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要“断直连”整改要求看,是基于征信监管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目的,同时也规范了征信业务和市场。

冲击助贷业务?

“要求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断直连是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乃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应有之义,对维护市场健康竞争秩序也有正向的作用。特别是在《数据安全法》即将生效、《个人信息保护法》有望出台的当下,断直连对于网络平台、金融机构本身的信息合规也有相当的促进。”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车宁告诉记者。

车宁指出,虽然“板子”打在13家网络平台上,但对网贷及助贷机构业务开展影响更大。因为这些机构业务开展很多依赖于与金融机构信息的交互,很难做到单纯的导流,所以“断直连”对其而言是业务模式底层逻辑的冲击,尤其需要引起重视。

金融科技业务专家对记者表示,“断直连”使得很多流量方不能太直接做信息输出,互联网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的方式在流程上合规、数据传输的链路纳入监管,要求双方不制造大量监管看不见的风险,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对持牌金融机构来说,可以视为一个新的利好机会,持牌金融机构加大在风控方面的科技投入。

于百程表示,“断直连”将使得业务流程中明确增加征信机构这一环节,网络平台不能直接向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息。在目前金融机构互联网贷款办法的各项监管中,要求金融机构独立风控,业务中存在征信查询这一环节,但目前征信系统往往并不覆盖网络平台的信息。因此,在以后助贷服务中,可能的方式是网络平台为金融机构提供导流服务,个人征信机构提供征信服务,而网络平台与个人征信机构之间加强信息合作,并形成一些新的合作机制。直观看,个人征信机构的价值进一步凸显,具有个人征信牌照的网络平台影响会较小。

“征信信息可通过持牌征信机构与金融机构交互,网贷助贷机构当然要尽快与征信机构达成合作,承担相关成本。对于征信机构来说也是颇有挑战,核心是围绕合规性,既要解决收哪些、怎么收的问题,还要实现如何能收等问题,做好技术上的支持保障。”车宁表示。

车宁进一步指出,征信信息连接征信机构并不意味着信息安全工作的完结,一是征信信息只是个人信息中的一部分,剩余部分特别是其中的敏感信息仍需特别保护;二是除了信息外,作为渠道的APP等合规问题也需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其责任并不能因为履行了征信乃至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就想当然的豁免。“在数据作为生产要素作用日益凸显的现今和未来,平台机构要避免短期思维,提升合规内力,方是业务行稳致远的康庄大道”。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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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全面“断直连”,对助贷业务有何影响?

网络平台与个人征信机构之间加强信息合作,并形成一些新的合作机制。

文|天下银保记者 余继超

“不得将个人主动提交的信息、平台内产生的信息或从外部获取的信息直接向金融机构提供。”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处获悉,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近日发布整改通告,要求网络平台机构实现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全面“断直连”。

今年4月末,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对腾讯、京东金融、字节跳动、滴滴金融、携程金融等13家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进行监管约谈,要求“断开支付工具和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严格通过持牌征信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规范个人信息采集使用”。

在受访专家看来,“虽然‘板子’打在13家网络平台身上,但对网贷及助贷机构业务开展的影响更大,(因为)目前征信系统并不覆盖网络平台的信息。在以后助贷服务中,可能的方式是网络平台为金融机构提供导流服务,个人征信机构提供征信服务,而网络平台与个人征信机构之间加强信息合作,并形成一些新的合作机制”。

全面“断直连”?

实际上,在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对部分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进行监管约谈后,按照自查整改工作安排,各机构已于6月30日前完成初步整改方案。不过,经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审查,各机构整改方案中仍普遍存在直接为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况。

按照个人征信业务整改工作要求,平台机构在与金融机构开展引流、助贷、联合贷等业务合作中,不得将个人主动提交的信息、平台内产生的信息或从外部获取的信息以申请信息、身份信息、基础信息、个人画像评分信息等名义直接向金融机构提供,须实现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的全面“断直连”。

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要求各网络平台机构按照上述要求,重新修改完善个人征信业务整改报告,于7月9日17∶00前反馈到指定邮箱,并在附件中增加整改后“平台-征信机构-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流程图及文字说明,详细描述各业务环节的信息采集、加工、处理主体、信息流和资金流流向等。

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上述13家被约谈的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应该都收到了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的通知,部分平台也做了整改”。不过,另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不是个政策,甚至窗口指导都算不上,就是要求平台给反馈意见,最后可能影响不大”。

今年1月,央行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数字经济中征信的新业态不断涌现背景下,对征信业务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对于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和安全进行保护。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认为,平台机构在与金融机构开展引流、助贷、联合贷等业务合作中的直接信息流动,已涉及征信业务范畴。

于百程对记者表示,从央行征信管理局要求互联网平台的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要“断直连”整改要求看,是基于征信监管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目的,同时也规范了征信业务和市场。

冲击助贷业务?

“要求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断直连是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乃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应有之义,对维护市场健康竞争秩序也有正向的作用。特别是在《数据安全法》即将生效、《个人信息保护法》有望出台的当下,断直连对于网络平台、金融机构本身的信息合规也有相当的促进。”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车宁告诉记者。

车宁指出,虽然“板子”打在13家网络平台上,但对网贷及助贷机构业务开展影响更大。因为这些机构业务开展很多依赖于与金融机构信息的交互,很难做到单纯的导流,所以“断直连”对其而言是业务模式底层逻辑的冲击,尤其需要引起重视。

金融科技业务专家对记者表示,“断直连”使得很多流量方不能太直接做信息输出,互联网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的方式在流程上合规、数据传输的链路纳入监管,要求双方不制造大量监管看不见的风险,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对持牌金融机构来说,可以视为一个新的利好机会,持牌金融机构加大在风控方面的科技投入。

于百程表示,“断直连”将使得业务流程中明确增加征信机构这一环节,网络平台不能直接向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息。在目前金融机构互联网贷款办法的各项监管中,要求金融机构独立风控,业务中存在征信查询这一环节,但目前征信系统往往并不覆盖网络平台的信息。因此,在以后助贷服务中,可能的方式是网络平台为金融机构提供导流服务,个人征信机构提供征信服务,而网络平台与个人征信机构之间加强信息合作,并形成一些新的合作机制。直观看,个人征信机构的价值进一步凸显,具有个人征信牌照的网络平台影响会较小。

“征信信息可通过持牌征信机构与金融机构交互,网贷助贷机构当然要尽快与征信机构达成合作,承担相关成本。对于征信机构来说也是颇有挑战,核心是围绕合规性,既要解决收哪些、怎么收的问题,还要实现如何能收等问题,做好技术上的支持保障。”车宁表示。

车宁进一步指出,征信信息连接征信机构并不意味着信息安全工作的完结,一是征信信息只是个人信息中的一部分,剩余部分特别是其中的敏感信息仍需特别保护;二是除了信息外,作为渠道的APP等合规问题也需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其责任并不能因为履行了征信乃至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就想当然的豁免。“在数据作为生产要素作用日益凸显的现今和未来,平台机构要避免短期思维,提升合规内力,方是业务行稳致远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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