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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寒暑假不得补课,营利性K9教培机构需变非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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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寒暑假不得补课,营利性K9教培机构需变非营利性

停止审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立。

图片来源:图虫

记者 | 查沁君

7月16日,据广州越秀民办教育协会官方微信,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在区教育局404会议室召开越秀区校外培训机构“双减工作”动员座谈会。

会议讨论的核心内容为,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会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下称“双减政策”)。

动员座谈会上介绍了广州市实行“三提三限”的工作要求和施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具体措施。

其中,“三提”是指提升教学质量、提高作业质量以及提高课程服务质量。以暑假为例,越秀区将开启学区暑假托管服务“6+1”的社区少年宫模式;“三限”是指校外培训限培训时间、限数量、限价格。

具体的措施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是从今年暑假起,不得利用节假日、寒暑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以后逐步常态化;

二是停止审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立;

三是已登记为营利性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培训机构需重新变更登记为非营利性;

四是停止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培训机构的疫情复课审批。

为确保“双减政策”落实到位,会议提出以下五点具体落实措施:

一是从源头入手,不再受理疫情复课审批;

二是从检查治理入手,加大课程设置、教材、培训时间的监管;

三是从转型转向入手,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向高中学生培训及素质教育类培训转型;

四是从正面导向入手,向家长学员宣传有关“双减工作”的精神;

五是强化资金监管入手,严防校外培训机构卷款跑路。

会议还强调,虽然目前省市相关正式指导文件尚未出台,但政策执行是势在必行。

座谈会指出,校外培训机构要理解政策出台是规范管理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净化资本逐利,规范教学培训秩序,加强权益保护的重要举措,各机构应从大局考虑,提早做好应对措施或考虑转型,积极稳定内部,消除员工恐慌,做好应对退费潮等准备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各参会机构代表均表态,将积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坚决抗起“双减工作”责任,同时也希望上级部门能给予政策实施过渡期,让工作能平稳开展。

同日,教育部专栏——“双减”在行动更新了辽宁的双减工作进展,目前共披露了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共四地的“双减”经验。

辽宁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冯守权指出,早在2020年11月,辽宁省便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从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等方面提出了10项具体改革举措,着力解决学生作业负担过重问题。

在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上,辽宁省提出目标——力争2021年底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80%,2022年底全覆盖。

在考试招生改革上,通过研究制定辽宁省中考改革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在减负工作中的“指挥棒”作用,科学设置试题难易程度比例,将部分学科实行开卷考试和等级评价,从根本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针对校外培训,冯守权指出,2018年以来,辽宁省累计取缔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5411个,停止培训1551个。

在此基础上,辽宁将坚持分类施策,针对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厘清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科技等部门的监管事权,推进其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严格源头治理,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修改完善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进一步明确场所、师资、管理等具体条件要求。

强化日常监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前”“超纲”“超时”“应试”、留作业等问题,发现问题立即责令限期整改。

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平台,广泛搜集线索,建立跨区域联动机制,加大力度查处无证无照和超范围校外培训活动,虚假广告以及含有承诺性、诱导性等内容的广告发布,签订不平等培训合同,违规收费,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未经备案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行为。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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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寒暑假不得补课,营利性K9教培机构需变非营利性

停止审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立。

图片来源:图虫

记者 | 查沁君

7月16日,据广州越秀民办教育协会官方微信,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在区教育局404会议室召开越秀区校外培训机构“双减工作”动员座谈会。

会议讨论的核心内容为,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会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下称“双减政策”)。

动员座谈会上介绍了广州市实行“三提三限”的工作要求和施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具体措施。

其中,“三提”是指提升教学质量、提高作业质量以及提高课程服务质量。以暑假为例,越秀区将开启学区暑假托管服务“6+1”的社区少年宫模式;“三限”是指校外培训限培训时间、限数量、限价格。

具体的措施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是从今年暑假起,不得利用节假日、寒暑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以后逐步常态化;

二是停止审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立;

三是已登记为营利性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培训机构需重新变更登记为非营利性;

四是停止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培训机构的疫情复课审批。

为确保“双减政策”落实到位,会议提出以下五点具体落实措施:

一是从源头入手,不再受理疫情复课审批;

二是从检查治理入手,加大课程设置、教材、培训时间的监管;

三是从转型转向入手,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向高中学生培训及素质教育类培训转型;

四是从正面导向入手,向家长学员宣传有关“双减工作”的精神;

五是强化资金监管入手,严防校外培训机构卷款跑路。

会议还强调,虽然目前省市相关正式指导文件尚未出台,但政策执行是势在必行。

座谈会指出,校外培训机构要理解政策出台是规范管理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净化资本逐利,规范教学培训秩序,加强权益保护的重要举措,各机构应从大局考虑,提早做好应对措施或考虑转型,积极稳定内部,消除员工恐慌,做好应对退费潮等准备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各参会机构代表均表态,将积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坚决抗起“双减工作”责任,同时也希望上级部门能给予政策实施过渡期,让工作能平稳开展。

同日,教育部专栏——“双减”在行动更新了辽宁的双减工作进展,目前共披露了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共四地的“双减”经验。

辽宁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冯守权指出,早在2020年11月,辽宁省便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从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等方面提出了10项具体改革举措,着力解决学生作业负担过重问题。

在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上,辽宁省提出目标——力争2021年底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80%,2022年底全覆盖。

在考试招生改革上,通过研究制定辽宁省中考改革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在减负工作中的“指挥棒”作用,科学设置试题难易程度比例,将部分学科实行开卷考试和等级评价,从根本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针对校外培训,冯守权指出,2018年以来,辽宁省累计取缔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5411个,停止培训1551个。

在此基础上,辽宁将坚持分类施策,针对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厘清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科技等部门的监管事权,推进其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严格源头治理,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修改完善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进一步明确场所、师资、管理等具体条件要求。

强化日常监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前”“超纲”“超时”“应试”、留作业等问题,发现问题立即责令限期整改。

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平台,广泛搜集线索,建立跨区域联动机制,加大力度查处无证无照和超范围校外培训活动,虚假广告以及含有承诺性、诱导性等内容的广告发布,签订不平等培训合同,违规收费,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未经备案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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