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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银行男员工收藏爱马仕等大牌丝巾1374条背后:操纵贵金属系统职务侵占两千多万元丨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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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银行男员工收藏爱马仕等大牌丝巾1374条背后:操纵贵金属系统职务侵占两千多万元丨局外人

一名普通的市场经理如何能在3年间侵占公款两千余万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丨张灵霄(实习) 张晓云

7月21日,阿里司法拍卖网上架一批爱马仕(HERMES)丝巾引发外界关注。拍品清单显示,这156条爱马仕丝巾的所有人竟然是一名男士——交通银行海南分行个金部市场推广经理潘某。

部分大牌丝巾拍卖。图片截图:阿里拍卖网
图片来源:阿里拍卖网

据法院在阿里拍卖公告的价格评估意见书附件中披露,潘某共计收藏女士丝巾1374条,其中不乏古奇(GUCCI)、迪奥(DIOR)、菲拉格慕(Salvatore Ferragamo)、思琳(CELINE)等高端品牌。据了解,这批丝巾从2021年2月开始分批在阿里拍卖网拍卖,并将持续到8月。

该男性员工挥霍百万收藏上千条大牌女士丝巾,这看似荒唐的一幕背后,究竟是怎么回事?

界面新闻记者从裁判文书网查找该案判决书发现,2012年,时年25岁的潘某担任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个人金融部市场推广经理一职,在2015年至2017年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操纵贵金属系统疯狂敛财,侵占交通银行高达2100万元,用于炒股、购买金银纪念币、奢侈品等。

落网后,潘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检查院提起公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酷爱收藏名贵丝巾的他,挥霍几百万买了上千条大牌丝巾,包含HERMES、DIOR、GUCCI等高端品牌。

那么,一名普通的市场经理为何能在3年间侵占公款两千余万元?

判决书显示,2012年10月至2018年1月,潘某担任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个人金融部市场推广经理,负责特许商品(贵金属产品)销售业务的管理。

潘某犯案经过可以分三个阶段来看——初次尝试、变本加厉、填补亏空。

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期间,潘某第开始套取回购款的敛财之路。先是将黄金珠宝公司给交行海南省分行的10公斤沃德金条通过不入库的方式据为己有,再让黄金珠宝公司回购。

一次套取回购款成功后,尝到甜头的潘某开始变本加厉,开始用该方法循环套取,在此期间操作多达6次。

2016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9日期间,潘某利用职务便利从后台调低贵金属产品价格,以其他两人的共有名义在交行海南省分行向金珠宝公司、中钞长城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钞公司)、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美公司)、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公司)购买金属产品856件,总计购买价格198.67万元,交行订货实际支付款项1628.90万元。

而在实际操作中,潘某德仅向其中的两家公司发出同等金额的订购金条订单,后通过前述方式变本加厉重复回购过程高达15次,随后将回购款转入自己控制的银行账户中。据天眼查APP,中钞公司、工美公司、国金公司三家公司为关联企业。

潘某“思虑周全”地想要掩盖犯罪,通过先“低价贱卖,后又高价贵买”的方式补齐交行海南省分行的巨额亏空。

2016年9月29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潘某从后台调高贵金属产品价格。后以其他四人的共有名义在交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先后8次以超高价购买贵金属产品21件,总计购买价格为1685.61万元,交通银行订货实际支付款项为4.04万元。

在实际操作中,潘某先虚构贵金属交易订单,指令交通银行三亚分行付款购买价值221.17万的贵金属产品;另一方面,向中钞公司发出订购70公斤沃德金条的订单,重复此前的回购过程。潘某在收到回购款后,转入其控制的韦某名下银行账户,用于在高价贵买反向操作。

为掩盖这一步犯罪事实,潘某还向三亚分行寄送一批与订单描述类似但价值悬殊的贵金属产品。经鉴定,三亚分行实际支付款金额221.17万元,而实际收到的贵金属产品价值仅为112.36万元,

潘某实际侵占款项2099.35万元,这笔款项的资金使用用途如下:炒股、炒黄金期货,购买金银纪念币、金银工艺品、奢侈品及各类日常消费。

经统计,潘某炒股亏损600万元,炒黄金期货亏损约40万元,购买金银纪念币、金银工艺品、奢侈品及各类日常消费约1460万元。潘某酷爱的奢侈品中包含价值高达两百万元的近千条大牌丝巾。

潘某及其辩护人对此辩护称,因在供应商付款以及验收环节过程中,高级别管理人员、柜台人员、发票管理人员都存在显而易见的错误。此案件是在多名人员相互配合下共同完成,而并非一人所为。

法院认为,本案辩护人关于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属于从犯的意见,经查,被告人潘某调换订单、实物得逞与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三亚分行的管理漏洞有关,无证据证实有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人员共谋、协助、配合,因此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

最终,一审法院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如下:潘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扣押在案的赃款9.80万元退还被害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扣押在案的赃款购买的物品折价后退赔给交行海南省分行,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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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银行男员工收藏爱马仕等大牌丝巾1374条背后:操纵贵金属系统职务侵占两千多万元丨局外人

一名普通的市场经理如何能在3年间侵占公款两千余万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丨张灵霄(实习) 张晓云

7月21日,阿里司法拍卖网上架一批爱马仕(HERMES)丝巾引发外界关注。拍品清单显示,这156条爱马仕丝巾的所有人竟然是一名男士——交通银行海南分行个金部市场推广经理潘某。

部分大牌丝巾拍卖。图片截图:阿里拍卖网
图片来源:阿里拍卖网

据法院在阿里拍卖公告的价格评估意见书附件中披露,潘某共计收藏女士丝巾1374条,其中不乏古奇(GUCCI)、迪奥(DIOR)、菲拉格慕(Salvatore Ferragamo)、思琳(CELINE)等高端品牌。据了解,这批丝巾从2021年2月开始分批在阿里拍卖网拍卖,并将持续到8月。

该男性员工挥霍百万收藏上千条大牌女士丝巾,这看似荒唐的一幕背后,究竟是怎么回事?

界面新闻记者从裁判文书网查找该案判决书发现,2012年,时年25岁的潘某担任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个人金融部市场推广经理一职,在2015年至2017年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操纵贵金属系统疯狂敛财,侵占交通银行高达2100万元,用于炒股、购买金银纪念币、奢侈品等。

落网后,潘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检查院提起公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酷爱收藏名贵丝巾的他,挥霍几百万买了上千条大牌丝巾,包含HERMES、DIOR、GUCCI等高端品牌。

那么,一名普通的市场经理为何能在3年间侵占公款两千余万元?

判决书显示,2012年10月至2018年1月,潘某担任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个人金融部市场推广经理,负责特许商品(贵金属产品)销售业务的管理。

潘某犯案经过可以分三个阶段来看——初次尝试、变本加厉、填补亏空。

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期间,潘某第开始套取回购款的敛财之路。先是将黄金珠宝公司给交行海南省分行的10公斤沃德金条通过不入库的方式据为己有,再让黄金珠宝公司回购。

一次套取回购款成功后,尝到甜头的潘某开始变本加厉,开始用该方法循环套取,在此期间操作多达6次。

2016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9日期间,潘某利用职务便利从后台调低贵金属产品价格,以其他两人的共有名义在交行海南省分行向金珠宝公司、中钞长城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钞公司)、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美公司)、国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公司)购买金属产品856件,总计购买价格198.67万元,交行订货实际支付款项1628.90万元。

而在实际操作中,潘某德仅向其中的两家公司发出同等金额的订购金条订单,后通过前述方式变本加厉重复回购过程高达15次,随后将回购款转入自己控制的银行账户中。据天眼查APP,中钞公司、工美公司、国金公司三家公司为关联企业。

潘某“思虑周全”地想要掩盖犯罪,通过先“低价贱卖,后又高价贵买”的方式补齐交行海南省分行的巨额亏空。

2016年9月29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潘某从后台调高贵金属产品价格。后以其他四人的共有名义在交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先后8次以超高价购买贵金属产品21件,总计购买价格为1685.61万元,交通银行订货实际支付款项为4.04万元。

在实际操作中,潘某先虚构贵金属交易订单,指令交通银行三亚分行付款购买价值221.17万的贵金属产品;另一方面,向中钞公司发出订购70公斤沃德金条的订单,重复此前的回购过程。潘某在收到回购款后,转入其控制的韦某名下银行账户,用于在高价贵买反向操作。

为掩盖这一步犯罪事实,潘某还向三亚分行寄送一批与订单描述类似但价值悬殊的贵金属产品。经鉴定,三亚分行实际支付款金额221.17万元,而实际收到的贵金属产品价值仅为112.36万元,

潘某实际侵占款项2099.35万元,这笔款项的资金使用用途如下:炒股、炒黄金期货,购买金银纪念币、金银工艺品、奢侈品及各类日常消费。

经统计,潘某炒股亏损600万元,炒黄金期货亏损约40万元,购买金银纪念币、金银工艺品、奢侈品及各类日常消费约1460万元。潘某酷爱的奢侈品中包含价值高达两百万元的近千条大牌丝巾。

潘某及其辩护人对此辩护称,因在供应商付款以及验收环节过程中,高级别管理人员、柜台人员、发票管理人员都存在显而易见的错误。此案件是在多名人员相互配合下共同完成,而并非一人所为。

法院认为,本案辩护人关于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属于从犯的意见,经查,被告人潘某调换订单、实物得逞与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三亚分行的管理漏洞有关,无证据证实有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人员共谋、协助、配合,因此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

最终,一审法院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如下:潘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扣押在案的赃款9.80万元退还被害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扣押在案的赃款购买的物品折价后退赔给交行海南省分行,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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