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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代”模式探索提速,华泰、阳光、大家等险企率先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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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代”模式探索提速,华泰、阳光、大家等险企率先试水

目前有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有意向或已经向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转型。

文|天下银保 罗葛妹

独立代理人制度迎来新进展。

近日,深圳银保监局联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全国首份《深圳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登记注册事项工作指引》(下称《指引》),引导规范深圳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业务,促进行业高质量转型发展。

《指引》从业务许可和商事管理两方面进一步明确深圳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属性定位、条件标准、注册流程、商事登记等规则,集中解决深圳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痛点问题。

“此时恰逢中国保险业市场开始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销售渠道的进一步成熟和完善显得尤其重要。而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发展,也为一些保险公司提供弯道超车的机会。”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称,目前有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有意向或已经向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转型。

行商、坐商均可

深圳对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办事规则和流程进行了梳理和简化:

一是给予办事人充分的选择权,深圳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可以采用“行商”形态,也可以办理工商登记。商事登记时可以选择为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并依法享受小微企业的社保和税收等优惠政策。

二是通过电子化手段简化了商事流程,按特区商事管理规定采用电子化手段,通过数字证书、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

三是详细明确了保险机构的管理责任。指引明确了保险机构授权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承担法律责任。保险机构在人员选拔和考核、日常管理培训、风险管控等方面承担合规管控责任。

具体来看,包括以下几点:

(一)保险机构应杜绝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层级利益,严格以业务品质和服务质量为根本建立佣金费用体系和考核制度,开发符合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特点的保险产品,科学设置首年佣金分配比例。

(二)保险机构应为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及时办理执业登记,对开设门店(工作室)等固定经营场所的人员,应在银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模块登记规定事项;规定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好登记变更。

(三)保险机构应严格执行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要求,区分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销售能力资质,并综合考察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从业年限、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学历状况、诚信记录等情况实行差别授权;授权不得超出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

(四)保险机构应加强日常管理和风险管控。建立专管员制度、加强行为管理,定期对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进行业务指导、开展常态化排查,切实防范销售误导、异常行为和案件风险;开展定期培训,加强业务素养和合规意识;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防范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参与非法集资等不法活动,处置相应风险。

(五)保险机构应及时为解除代理合同的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注销执业登记,并督促做好清除经营场所保险公司标识、及时转续保险服务等事项。

(六)注册地址在深圳且为深圳属地监管的保险法人机构在推行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模式,以及拟在深圳市辖区内开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商事登记的保险机构,应在前20个工作日内,向深圳银保监局进行书面报告,保险机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工作规划、管理制度、业务状态、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情况;此后每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填报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业务数据。

制度酝酿多时

2009年,华泰财险引进国外成熟市场上的专属代理人(EA)模式,率先开启了EA模式在国内市场的探索之路。

2019年4月份,阳光财险获批全国推行专属独立保险代理人模式,成为继华泰财险之后的第二家试点险企。同年7月,监管部门草拟了《保险公司发展专属保险代理人管理办法》,并在业内征求意见,意味着这一模式将逐步在行业推广。

2020年8月中旬,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保险公司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鼓励探索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经营效率。

2020年11月中旬,银保监会正式印发《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并首次提出“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概念,再次表明了市场发展趋势和监管引领方向。

据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此前介绍,个人保险代理人自1992年引入我国保险市场,之后人员队伍发展迅速,逐渐成为保险营销最重要的渠道。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个人保险代理人900万人左右,全国个人保险代理人渠道保费收入占保费总收入约五成。

一方面,个人保险代理人在普及保险知识、推动保险业快速增长、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个人保险代理人队伍长期存在大进大出、素质参差不齐、保险专业服务能力不足、社会形象较差等问题。在此背景下,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呼之欲出。

多家险企试水

《国际金融报》记者从业内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多家保险机构试水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模式。

4月26日,大家保险正式宣布,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星链计划”正式启动,其不走寻常路的颠覆式战略有望打破传统保险代理人的发展路径桎梏,助力保险业实现更大发展。

“组织架构扁平化、收入高、拿得快、利益长期可持续、收入来源广泛、权益可传承。”大家人寿副总经理郁华如是阐述大家的独代模式。

华泰保险是中国保险行业第一家探索EA模式的公司。华泰保险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王梓木表示,华泰保险做EA是长功夫、慢功夫,也是真功夫和硬功夫。经过十多年的创新探索,EA模式已发展成为华泰的战略主渠道。

据了解,华泰财险已在全国近200个城市设立了5000余家EA门店,服务300万客户。阳光保险也已开设门店近2000家,主要布局在社区,服务客户超百万。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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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代”模式探索提速,华泰、阳光、大家等险企率先试水

目前有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有意向或已经向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转型。

文|天下银保 罗葛妹

独立代理人制度迎来新进展。

近日,深圳银保监局联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全国首份《深圳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登记注册事项工作指引》(下称《指引》),引导规范深圳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业务,促进行业高质量转型发展。

《指引》从业务许可和商事管理两方面进一步明确深圳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属性定位、条件标准、注册流程、商事登记等规则,集中解决深圳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痛点问题。

“此时恰逢中国保险业市场开始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销售渠道的进一步成熟和完善显得尤其重要。而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发展,也为一些保险公司提供弯道超车的机会。”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称,目前有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有意向或已经向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转型。

行商、坐商均可

深圳对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办事规则和流程进行了梳理和简化:

一是给予办事人充分的选择权,深圳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可以采用“行商”形态,也可以办理工商登记。商事登记时可以选择为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并依法享受小微企业的社保和税收等优惠政策。

二是通过电子化手段简化了商事流程,按特区商事管理规定采用电子化手段,通过数字证书、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

三是详细明确了保险机构的管理责任。指引明确了保险机构授权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承担法律责任。保险机构在人员选拔和考核、日常管理培训、风险管控等方面承担合规管控责任。

具体来看,包括以下几点:

(一)保险机构应杜绝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层级利益,严格以业务品质和服务质量为根本建立佣金费用体系和考核制度,开发符合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特点的保险产品,科学设置首年佣金分配比例。

(二)保险机构应为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及时办理执业登记,对开设门店(工作室)等固定经营场所的人员,应在银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模块登记规定事项;规定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好登记变更。

(三)保险机构应严格执行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要求,区分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销售能力资质,并综合考察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从业年限、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学历状况、诚信记录等情况实行差别授权;授权不得超出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

(四)保险机构应加强日常管理和风险管控。建立专管员制度、加强行为管理,定期对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进行业务指导、开展常态化排查,切实防范销售误导、异常行为和案件风险;开展定期培训,加强业务素养和合规意识;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防范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参与非法集资等不法活动,处置相应风险。

(五)保险机构应及时为解除代理合同的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注销执业登记,并督促做好清除经营场所保险公司标识、及时转续保险服务等事项。

(六)注册地址在深圳且为深圳属地监管的保险法人机构在推行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模式,以及拟在深圳市辖区内开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商事登记的保险机构,应在前20个工作日内,向深圳银保监局进行书面报告,保险机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工作规划、管理制度、业务状态、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情况;此后每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填报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业务数据。

制度酝酿多时

2009年,华泰财险引进国外成熟市场上的专属代理人(EA)模式,率先开启了EA模式在国内市场的探索之路。

2019年4月份,阳光财险获批全国推行专属独立保险代理人模式,成为继华泰财险之后的第二家试点险企。同年7月,监管部门草拟了《保险公司发展专属保险代理人管理办法》,并在业内征求意见,意味着这一模式将逐步在行业推广。

2020年8月中旬,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保险公司发展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鼓励探索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经营效率。

2020年11月中旬,银保监会正式印发《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并首次提出“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概念,再次表明了市场发展趋势和监管引领方向。

据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此前介绍,个人保险代理人自1992年引入我国保险市场,之后人员队伍发展迅速,逐渐成为保险营销最重要的渠道。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个人保险代理人900万人左右,全国个人保险代理人渠道保费收入占保费总收入约五成。

一方面,个人保险代理人在普及保险知识、推动保险业快速增长、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个人保险代理人队伍长期存在大进大出、素质参差不齐、保险专业服务能力不足、社会形象较差等问题。在此背景下,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呼之欲出。

多家险企试水

《国际金融报》记者从业内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多家保险机构试水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模式。

4月26日,大家保险正式宣布,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星链计划”正式启动,其不走寻常路的颠覆式战略有望打破传统保险代理人的发展路径桎梏,助力保险业实现更大发展。

“组织架构扁平化、收入高、拿得快、利益长期可持续、收入来源广泛、权益可传承。”大家人寿副总经理郁华如是阐述大家的独代模式。

华泰保险是中国保险行业第一家探索EA模式的公司。华泰保险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王梓木表示,华泰保险做EA是长功夫、慢功夫,也是真功夫和硬功夫。经过十多年的创新探索,EA模式已发展成为华泰的战略主渠道。

据了解,华泰财险已在全国近200个城市设立了5000余家EA门店,服务300万客户。阳光保险也已开设门店近2000家,主要布局在社区,服务客户超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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