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消费者报告|误操作后被莫名赠送保险,共享单车、充电宝泄露隐私?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消费者报告|误操作后被莫名赠送保险,共享单车、充电宝泄露隐私?

平台有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将信息“卖”给保险公司不可取。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记者 | 金依宁

张亮(化名)突然收到了一条奇怪的短信,上称自己已免费领取泰康保险的某“飞铁保”险种。

自己从未在泰康办理过相关保险业务,也没有了解过相关保险。短信上还有具体的保单号,这让他心犯嘀咕,自己的手机号和身份信息是怎么被获取的?这样被赠送保险真的靠谱吗?

回忆信息可能被泄露的渠道,他想起自己之前扫共享充电宝的的时候,突然跳出来了一个”立即领取“的界面。没多加思考,他如实输入了自己的身份证和手机号信息,本以为可能是充电宝的一个实名操作,结果收到了领取保单成功的短信。

这样的情况不是少数,“黑猫投诉”平台上有多位消费者投诉,自己在使用共享单车、下载万能空调遥控器APP、甚至在点了一个祝福生日赠送礼物的链接以后……就收到了被免费赠保的信息。

事实上,免费赠险确是保险业一种已获得许可的促销行为。2015年《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对保险公司赠险的种类、保障期限、纯风险保费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其规定,被赠险种的保险期限不能超过1年,险种仅限于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营销性质的赠险对每人每次赠送保险的纯风险保费不能超过100元。

河北名天律师事务所景鹏律师对此解释,“赠险”的情况很早就有了,是一些公司的常规操作,主要是吸引客户的一种手段,用于当做保险销售的“敲门砖”。保险公司赠险的主要目的在于:(1)挖掘潜在的目标客户,激发一些人的保险需求;(2)可以收集客户有效信息,以便日后进行进一步相关的营销;(3)获取流量,增加公众号和平台APP用户量和关注量;(4)扩大公司和平台品牌知名度,节省广告营销费用。

但在本案例中,消费者对被赠送保险事先完全不知情,填写信息时完全不知是在申请保单,就突然收到手机短信“被”成功领取该保险。这让人担忧手机号和其他身份信息是否遭平台泄露,被“卖”给了保险公司。

关于本案例是否存在未经消费者同意强制赠险的嫌疑,景鹏认为,在客户自始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投保保险,签订保险合同,使客户留下投保记录,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客户的权利。

他指出,如果是保险公司通过与其他一些平台合作获取了客户信息,就存在侵犯公民隐私的嫌疑,相应地,平台也应承担泄露用户隐私信息的责任。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获取客户信息后,会以赠险为契机,以提供后续服务为幌子,向客户推荐其他险种。

他分析,首先,赠险的客户事前对投保并不知情,往往是投保之后才收到保险生效的短信。这样很容易出现赠险健康告知的内容与自己实际的身体健康情况并不符的情形,将来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客户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会对投保前客户的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如果调查出有与赠险健康告知不相符的,保险公司通常会以客户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由此可能出现保险都是骗人的一些言论和纠纷。

广大消费者也应当注意,赠险的保障期间都是短期,如果不小心勾选了续保的选项,免费的赠送期过了之后,保险公司会扣后续的保费,因此,一定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核对是否有续费的情况。最后,对免费的赠险不要怀有过高期待,保险公司赠送的保险一般是短期的体验型产品,且保额较低,保障也不全面,如果自身对保险有需求,还是要根据自身的家庭情况做好配置。

就此类促销行为,界面新闻记者就本案例联系泰康保险集团方面,截至目前,尚未获得回应。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消费者报告|误操作后被莫名赠送保险,共享单车、充电宝泄露隐私?

平台有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将信息“卖”给保险公司不可取。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记者 | 金依宁

张亮(化名)突然收到了一条奇怪的短信,上称自己已免费领取泰康保险的某“飞铁保”险种。

自己从未在泰康办理过相关保险业务,也没有了解过相关保险。短信上还有具体的保单号,这让他心犯嘀咕,自己的手机号和身份信息是怎么被获取的?这样被赠送保险真的靠谱吗?

回忆信息可能被泄露的渠道,他想起自己之前扫共享充电宝的的时候,突然跳出来了一个”立即领取“的界面。没多加思考,他如实输入了自己的身份证和手机号信息,本以为可能是充电宝的一个实名操作,结果收到了领取保单成功的短信。

这样的情况不是少数,“黑猫投诉”平台上有多位消费者投诉,自己在使用共享单车、下载万能空调遥控器APP、甚至在点了一个祝福生日赠送礼物的链接以后……就收到了被免费赠保的信息。

事实上,免费赠险确是保险业一种已获得许可的促销行为。2015年《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对保险公司赠险的种类、保障期限、纯风险保费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其规定,被赠险种的保险期限不能超过1年,险种仅限于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营销性质的赠险对每人每次赠送保险的纯风险保费不能超过100元。

河北名天律师事务所景鹏律师对此解释,“赠险”的情况很早就有了,是一些公司的常规操作,主要是吸引客户的一种手段,用于当做保险销售的“敲门砖”。保险公司赠险的主要目的在于:(1)挖掘潜在的目标客户,激发一些人的保险需求;(2)可以收集客户有效信息,以便日后进行进一步相关的营销;(3)获取流量,增加公众号和平台APP用户量和关注量;(4)扩大公司和平台品牌知名度,节省广告营销费用。

但在本案例中,消费者对被赠送保险事先完全不知情,填写信息时完全不知是在申请保单,就突然收到手机短信“被”成功领取该保险。这让人担忧手机号和其他身份信息是否遭平台泄露,被“卖”给了保险公司。

关于本案例是否存在未经消费者同意强制赠险的嫌疑,景鹏认为,在客户自始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投保保险,签订保险合同,使客户留下投保记录,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客户的权利。

他指出,如果是保险公司通过与其他一些平台合作获取了客户信息,就存在侵犯公民隐私的嫌疑,相应地,平台也应承担泄露用户隐私信息的责任。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获取客户信息后,会以赠险为契机,以提供后续服务为幌子,向客户推荐其他险种。

他分析,首先,赠险的客户事前对投保并不知情,往往是投保之后才收到保险生效的短信。这样很容易出现赠险健康告知的内容与自己实际的身体健康情况并不符的情形,将来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客户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会对投保前客户的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如果调查出有与赠险健康告知不相符的,保险公司通常会以客户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由此可能出现保险都是骗人的一些言论和纠纷。

广大消费者也应当注意,赠险的保障期间都是短期,如果不小心勾选了续保的选项,免费的赠送期过了之后,保险公司会扣后续的保费,因此,一定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核对是否有续费的情况。最后,对免费的赠险不要怀有过高期待,保险公司赠送的保险一般是短期的体验型产品,且保额较低,保障也不全面,如果自身对保险有需求,还是要根据自身的家庭情况做好配置。

就此类促销行为,界面新闻记者就本案例联系泰康保险集团方面,截至目前,尚未获得回应。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