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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竞价排名之惑:利用同行名称误导,不受广告法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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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竞价排名之惑:利用同行名称误导,不受广告法约束?

所有通过购买同行的品牌关键词,参与竞价排名的平台,均涉嫌违反工商总局等17个部委有关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方案中,关于互金广告不得包含九种内容的相关规定,存在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近日爆发的魏则西事件,让百度深陷医疗竞价的争议漩涡之中。不过,关于竞价排名的争论并没有止于医疗领域,作为困扰P2P行业发展的一个因素,魏则西事件的出现也同时触发了P2P业内对竞价排名的思考。

竞价排名现象在P2P业内大量存在。事实上,用户对P2P平台生存有着关键影响,得用户者得天下。于是,获客成为平台在发展上优先考虑的战略,为此不惜重金进行推广揽客。而通过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进行品牌推广、引流,是P2P平台获客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在这场医疗竞价事件中,百度广受批评。其中一种说法是说,百度垄断了民众接触信息的入口,并借此作恶。不过,讲句公道话,虽然谷歌退出了中国大陆市场,但国内还是有搜狗搜索、360搜索(好搜)等不少可供使用的搜索引擎。只不过,这几家搜索引擎似乎并不具有异质性。仍以竞价排名来说,搜狗、360搜索与百度相较,可谓不遑多让,两家均染指这块肥肉。

P2P业的竞价排名乱象

在对P2P平台进行信息检索时,这三家搜索引擎的体验如何,舆君做了一番尝试。

在百度搜索时,舆君随机挑选了一家交易规模中等的P2P平台大麦理财作为搜索的对象。搜索出的结果显示,大麦理财的平台官网处在第一页第9条的位置,第11条则是平台的百科信息。官网之前的8条信息,全部为已标识的推广信息。其中,5条信息在链接文字上明明白白写了大麦理财的字样,但打开进去查看,跳转的却是小牛在线、壹佰金融、大同行、君融贷、海投汇等平台的官网。

在360搜索时,舆君随机挑选了另一家平台迷你贷作为搜索对象。搜索出的结果显示,迷你贷官网处在第一页第10条的位置,第9条为平台的百科信息,而前8条则全部为推广信息。8条信息在链接文字上也明确注明了迷你贷的字样,但点进去跳转的却分别是和信贷、玖富、翼龙贷、小猪罐子、万盈金融、米金社、团贷网和中国金融投资资质查询中心的官网,即迷你贷一个平台的名字同时在被7家平台冒用。

舆君在搜狗搜索做相同操作时,也遇到了与以上类似的体验。

与国内搜索引擎形成反差的是,舆君在谷歌上查询P2P平台时,仅有少数平台做了广告,且谷歌的广告推广信息并不泛滥,仅在搜索结果页面的第一条位置出现,并明确标示“广告”字样,同时配以黄色底色,加强显示“广告”字样。

谷歌推广信息

竞价排名已成P2P业的恶之花

在P2P平台与搜索引擎的合作中,出高价的平台方登上了搜索页面的显眼位置,增加了曝光度,搜索公司则从中获得了源源不断的广告收入,双方可谓各取所需。

不过,这种看似无可厚非的合作,却早已在业内广受诟病。

从普通投资人的角度来看,竞价排名的存在,让信息检索的准确性降低,投资人有被推广信息迷惑、误导的可能,带给用户诸多不便,甚至增加了用户风险。

从P2P行业来看,平台花了钱在竞价排名上,冒用它者名字,亦是损人利己的行为。其他平台不甘心被冒用,必然跟进采取措施,于是无形之中增加了平台的运营成本。而那些没有往里头撒钱的平台,则会因为其他平台采取了行动,而在搜索显示上陷入劣势,甚至平台名字被冒用,将用户误导向其他平台。 

说得难听一点,P2P平台与搜索引擎开展竞价排名的合作,存在虚假信息发布和传播嫌疑。

魏则西事件出来之后,P2P受到波及而被百度列入高危行业,百度还决定停签与P2P平台的框架协议。这意味着,P2P平台将很难获得新的VIP资格而享受相关的返点优惠,无法取得VIP资格的平台会在竞价排名上花费更多的银子。这就是魏则事件后,百度对P2P竞价推广采取的新措,不知这对竞价排名现象的解决有何裨益。

竞价排名不受广告法约束?

2014年,在百度进行推广的P2P平台旺旺贷跑路后,百度曾进行过一次较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工作,下线了八百余家平台。但在风声过后,P2P网络推广复萌旧态。

搜索引擎的网络推广服务乱象丛生,可一直却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与目前法律规范的缺失不无关系。

竞价排名是按效果付费,而在百度4月8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的2015年年报中,认为中国的法律和管理部门现在还未将P4P(按效果付费)归类为在线广告形式。

2015年7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就《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将“付费的搜索结果”归类为在线广告的一种形式。但该意见稿至今未能正式施行,故并不够成法律效力。

不过,也有对竞价排名非广告的观点表示异议的。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胡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关键词广告是指显示在搜索引擎服务商的搜索结果页面的网站链接广告。竞价排名只是关键词广告价格形成的一个机制,不影响法律定性。

国内个别商家将搜索关键词广告服务仅仅定义为有偿推广信息服务,而拒绝适用广告法,可谓是刻意混淆,涉嫌违反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等法定权利。

亦有法律人士向媒体表示,竞价排名是否属于广告,搜索引擎公司是否属于广告经营者,尚有待法律部门界定。

摆在监管机构面前的难题

近日,有“中国打假第一人”之称的王海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北京工商局等纵容百度虚假广告。王海的实名举报信指出,推广商品或服务的虚假文字链接,如果付费发布在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上,工商会依照《广告法》对作为广告发布者的门户网站予以罚款,但同样推广商品或服务的虚假文字链接付费发布在百度首页,工商则认为这不属于广告。 

相关监管部门或司法机构如何认定百度推广信息,影响着作为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两个执法机构:工商总局和工信部进行有效执法,也决定了两个部门将采取怎样的协调处理机制。

所有通过购买同行的品牌关键词,参与竞价排名的平台,似乎均涉嫌违反工商总局等17个部委有关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方案中,关于互金广告不得包含九种内容的相关规定,涉嫌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事实上,竞价排名带来的结果很明显的便是虚假引导,欺骗用户。

在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过程中,工商总局要对互金广告进行全面清查,当然不会把几家搜索公司排除在外,更不会对于在搜索引擎上做竞价排名和品牌专区普遍现象坐视不管。

此前,央视相关人员透露,以后互联网金融要在央视做广告必须先出具银监会的证明,不知几大搜索公司是否也有此决心,提高与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合作门槛。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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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竞价排名之惑:利用同行名称误导,不受广告法约束?

所有通过购买同行的品牌关键词,参与竞价排名的平台,均涉嫌违反工商总局等17个部委有关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方案中,关于互金广告不得包含九种内容的相关规定,存在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近日爆发的魏则西事件,让百度深陷医疗竞价的争议漩涡之中。不过,关于竞价排名的争论并没有止于医疗领域,作为困扰P2P行业发展的一个因素,魏则西事件的出现也同时触发了P2P业内对竞价排名的思考。

竞价排名现象在P2P业内大量存在。事实上,用户对P2P平台生存有着关键影响,得用户者得天下。于是,获客成为平台在发展上优先考虑的战略,为此不惜重金进行推广揽客。而通过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进行品牌推广、引流,是P2P平台获客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在这场医疗竞价事件中,百度广受批评。其中一种说法是说,百度垄断了民众接触信息的入口,并借此作恶。不过,讲句公道话,虽然谷歌退出了中国大陆市场,但国内还是有搜狗搜索、360搜索(好搜)等不少可供使用的搜索引擎。只不过,这几家搜索引擎似乎并不具有异质性。仍以竞价排名来说,搜狗、360搜索与百度相较,可谓不遑多让,两家均染指这块肥肉。

P2P业的竞价排名乱象

在对P2P平台进行信息检索时,这三家搜索引擎的体验如何,舆君做了一番尝试。

在百度搜索时,舆君随机挑选了一家交易规模中等的P2P平台大麦理财作为搜索的对象。搜索出的结果显示,大麦理财的平台官网处在第一页第9条的位置,第11条则是平台的百科信息。官网之前的8条信息,全部为已标识的推广信息。其中,5条信息在链接文字上明明白白写了大麦理财的字样,但打开进去查看,跳转的却是小牛在线、壹佰金融、大同行、君融贷、海投汇等平台的官网。

在360搜索时,舆君随机挑选了另一家平台迷你贷作为搜索对象。搜索出的结果显示,迷你贷官网处在第一页第10条的位置,第9条为平台的百科信息,而前8条则全部为推广信息。8条信息在链接文字上也明确注明了迷你贷的字样,但点进去跳转的却分别是和信贷、玖富、翼龙贷、小猪罐子、万盈金融、米金社、团贷网和中国金融投资资质查询中心的官网,即迷你贷一个平台的名字同时在被7家平台冒用。

舆君在搜狗搜索做相同操作时,也遇到了与以上类似的体验。

与国内搜索引擎形成反差的是,舆君在谷歌上查询P2P平台时,仅有少数平台做了广告,且谷歌的广告推广信息并不泛滥,仅在搜索结果页面的第一条位置出现,并明确标示“广告”字样,同时配以黄色底色,加强显示“广告”字样。

谷歌推广信息

竞价排名已成P2P业的恶之花

在P2P平台与搜索引擎的合作中,出高价的平台方登上了搜索页面的显眼位置,增加了曝光度,搜索公司则从中获得了源源不断的广告收入,双方可谓各取所需。

不过,这种看似无可厚非的合作,却早已在业内广受诟病。

从普通投资人的角度来看,竞价排名的存在,让信息检索的准确性降低,投资人有被推广信息迷惑、误导的可能,带给用户诸多不便,甚至增加了用户风险。

从P2P行业来看,平台花了钱在竞价排名上,冒用它者名字,亦是损人利己的行为。其他平台不甘心被冒用,必然跟进采取措施,于是无形之中增加了平台的运营成本。而那些没有往里头撒钱的平台,则会因为其他平台采取了行动,而在搜索显示上陷入劣势,甚至平台名字被冒用,将用户误导向其他平台。 

说得难听一点,P2P平台与搜索引擎开展竞价排名的合作,存在虚假信息发布和传播嫌疑。

魏则西事件出来之后,P2P受到波及而被百度列入高危行业,百度还决定停签与P2P平台的框架协议。这意味着,P2P平台将很难获得新的VIP资格而享受相关的返点优惠,无法取得VIP资格的平台会在竞价排名上花费更多的银子。这就是魏则事件后,百度对P2P竞价推广采取的新措,不知这对竞价排名现象的解决有何裨益。

竞价排名不受广告法约束?

2014年,在百度进行推广的P2P平台旺旺贷跑路后,百度曾进行过一次较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工作,下线了八百余家平台。但在风声过后,P2P网络推广复萌旧态。

搜索引擎的网络推广服务乱象丛生,可一直却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与目前法律规范的缺失不无关系。

竞价排名是按效果付费,而在百度4月8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的2015年年报中,认为中国的法律和管理部门现在还未将P4P(按效果付费)归类为在线广告形式。

2015年7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就《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将“付费的搜索结果”归类为在线广告的一种形式。但该意见稿至今未能正式施行,故并不够成法律效力。

不过,也有对竞价排名非广告的观点表示异议的。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胡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关键词广告是指显示在搜索引擎服务商的搜索结果页面的网站链接广告。竞价排名只是关键词广告价格形成的一个机制,不影响法律定性。

国内个别商家将搜索关键词广告服务仅仅定义为有偿推广信息服务,而拒绝适用广告法,可谓是刻意混淆,涉嫌违反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等法定权利。

亦有法律人士向媒体表示,竞价排名是否属于广告,搜索引擎公司是否属于广告经营者,尚有待法律部门界定。

摆在监管机构面前的难题

近日,有“中国打假第一人”之称的王海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北京工商局等纵容百度虚假广告。王海的实名举报信指出,推广商品或服务的虚假文字链接,如果付费发布在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上,工商会依照《广告法》对作为广告发布者的门户网站予以罚款,但同样推广商品或服务的虚假文字链接付费发布在百度首页,工商则认为这不属于广告。 

相关监管部门或司法机构如何认定百度推广信息,影响着作为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两个执法机构:工商总局和工信部进行有效执法,也决定了两个部门将采取怎样的协调处理机制。

所有通过购买同行的品牌关键词,参与竞价排名的平台,似乎均涉嫌违反工商总局等17个部委有关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方案中,关于互金广告不得包含九种内容的相关规定,涉嫌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事实上,竞价排名带来的结果很明显的便是虚假引导,欺骗用户。

在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过程中,工商总局要对互金广告进行全面清查,当然不会把几家搜索公司排除在外,更不会对于在搜索引擎上做竞价排名和品牌专区普遍现象坐视不管。

此前,央视相关人员透露,以后互联网金融要在央视做广告必须先出具银监会的证明,不知几大搜索公司是否也有此决心,提高与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合作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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