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3例确诊病例在溧阳有行程史,活动轨迹涉医院、超市

据@溧阳发布 微博消息,根据7月26日省卫健委发布的最新通报,确诊病例33(普通型)、确诊病例34(普通型)、确诊病例38(轻型)均为前期协查的确诊病例18的亲属,在溧阳有行程史。经调查,三个病例在溧阳的行动轨迹如下:

7月18日18:13,确诊病例33、34、38与确诊病例18从高淳到达省人民医院溧阳分院,18:55离开医院;

19:00确诊病例33、34、38与确诊病例18在斗乐米快餐店(建设西路店)用餐;

19:26确诊病例38与确诊病例18在大统华超市(溧阳城西店)购物,19:39离开超市;

19:41确诊病例33、34、38与确诊病例18前往省人民医院溧阳分院,20:48返回高淳;

7月19日8:00,确诊病例38乘私家车前往省人民医院溧阳分院陪护至次日;

7月20日10:30,确诊病例38去天目湖交警中队处理交通事故,11:40返回高淳;

15:00确诊病例38乘私家车到省人民医院溧阳分院,15:40返回高淳。 

请上述时间段到过以上场所的市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条件下,立即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告,尽快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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