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一男子在网上寻衅滋事被招远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招远公安通报:2021年7月29日,招远市公安局在日常网络巡查工作中发现,一微博账号为618****886的网民在个人微博中发表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招远警方立即组织查处。
当日21时许,招远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与网安大队民警联合,在城区某小区内将发表不实言论的王某某查获。
经查,王某某(男,54岁),2014年曾因失火罪被招远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其在网上发表不实言论的原因系为表达对处理结果的不满。
经工作,王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保证今后不在网上发表不实言论,并当场将微博内容删除。招远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以寻衅滋事对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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