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时新闻网”、“联合新闻网”、“中央社”等台媒8月11日报道,2019年1月,高雄市3岁女童邓某和其亲生父亲邝某到自助洗车场洗车,不幸遭空气喷枪夺命,邝某涉嫌过失致死罪一审获刑1年10个月,2021年8月11日,台“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审改判邝某有期徒刑10年。
据报道,2019年1月20日下午3时,女童随父亲到高雄一家加油站自助洗车场洗车,疑似把玩洗车用空气喷枪不慎致死。女童母亲无法接受,质疑邝某“杀死”女儿,将该事件上传到脸书引发网友热议。
桥头地检署认定,女童自己把喷枪放入口中喷气,高压气体冲入肺部,造成“气体栓塞”死亡,但父亲却没阻止有过失,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邝某。桥头地院法官认为,邝某将喷枪置于女童随手可触摸之处,任由女童擅自触摸按压喷枪,而未及时加以阻止,均有过失,应对女童死亡负过失致死之责,因此判邝某1年10月徒刑。但女童母亲不服判决结果,不相信女儿会自己玩喷枪害命,因此提出上诉。2021年8月11日,台“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撤销原判决,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人于死罪,改判邝男10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今日下午,“高雄高分院行政庭长”蔡国卿召开记者会表示,原为男女朋友的邝某和邓某育有3岁女童,邓某2019年1月因突然有事托邝某照顾女儿。蔡国卿称,“邝某在加油站洗车场因不明原因,将喷枪放到女童口腔里按压,导致高压气体进入咽喉、肺部等处,造成头颈胸腹部气肿、以及血管遭皮下气肿压迫,演变为心脏内气体栓塞,女童经送高雄荣民总医院急救不治。”
蔡国卿说明3大改判理由:
一、以女童年纪来说,手指最长5.3公分,但喷枪最窄处也有5.5公分,据此认定无法单手持握喷枪放进口腔内按压。
二、依台大医院鉴定报告,人体若有异物刺激喉头会有呕吐或不舒服的防御作用。就算女童自行按压气枪,也无法一次按压到这么高的压力;若有低压力进入喉头,女童也会因不舒服放开喷枪。
三、依现场监视器画面发现,邝某当时是面向副驾驶座的女童整理车内,在此情形下,若女童手持把玩喷枪,邝某应该能在第一时间察觉阻止。但画面中并没发现喷枪管路有遭到拉扯或晃动,据此可认为女童没有把玩或碰触喷枪。
蔡国卿还提到,检察官上诉虽主张邝某有杀人犯意,但合议庭认为他和邓某当天并无争吵,平时也不会打骂教训女童,且在事后有开车载女童就医急救。综观以上证据,无法判定有杀人犯意,改依伤害儿童致死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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