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纳川股份下发监管函。纳川股份于8月13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纳川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向公司PPP项目施工承包方福建省广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借2,400万元,协议约定借款期限至2019年12月25日,从期限届满之日起按月利率1%计息,上述借款及利息共计2,495.61万元已于2020年5月21日收回。公司未就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纳川股份收监管函:未就财务资助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
来源:界面新闻
纳川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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