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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倩女幽魂》虚增收入4.6亿,证监会拟对北京文化下达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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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倩女幽魂》虚增收入4.6亿,证监会拟对北京文化下达行政处罚

财务造假、“阴阳合同”,围绕《倩女幽魂》的两个疑团在同一天得到了结果。

《封神三部曲》剧照

8月27日下午,据证监会官网消息,证监会拟依法对北京文化及北京文化董事长宋歌、董事张云龙等17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对时任副董事长娄晓曦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日,北京文化公告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公告显示,证监局对北京文化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的罚款,对时任董事会成员、参与审计成员、时任财务经理等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组织、实施案涉财务造假的娄晓曦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消息显示,2020年12月,证监会依法对北京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北京文化子公司世纪伙伴文化传媒在2018年虚假转让《倩女幽魂》和《大宋宫词》两部电视剧的项目投资份额收益权,虚增收入4.6亿元,虚增净利润1.91亿元,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据北京文化公告,北京证监局确认《大宋宫词》和《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转让未真实发生,交易资金系由北京文化授权娄晓曦全权负责的舟山嘉文喜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娄晓曦安排、组织、实施上述虚假转让投资份额收益权,虚构资金循环,流回世纪伙伴。

本次立案调查涉及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在公司未修正的2018年年报中,未播出的电视剧《大宋宫词》和《倩女幽魂》分别为北京文化确认收入1.02亿和3.58亿,共计4.6亿。

2020年4月娄晓曦实名举报北京文化系统性财务造假后,深交所曾下达问询函,要求北京文化对娄晓曦举报的电视剧项目《大宋宫词》和《倩女幽魂》收入情况进行自查。

2020年6月,北京文化回复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称,该收入系世纪伙伴将《大宋宫词》和《倩女幽魂》投资份额转让给海宁博润、雅格特国际文化所得。但经核实分析后发现,海宁博润与雅格特国际文化均未支付后续合同款,确认两份转让协议收入不实,存在会计差错。北京文化随即对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修正。

但两个项目虚增收入带来的风波并未结束。2021年1月,北京文化公告称,由于2018年度北京文化多计营业收入约4.6亿元,多计净利润约1.91亿,公司已经被北京证监局立案调查,涉及财务造假的两个项目再次被提及。2021年8月27日,该案迎来调查结果,证监会拟对北京文化及相关责任人员下达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

值得注意的是,8月27日上午,上海市税务局公布了郑爽与《倩女幽魂》项目“阴阳合同”调查结果,该合同是与当时还是北京文化子公司的世纪伙伴签署的。即使北京文化已经于2020年4月出售世纪伙伴,《倩女幽魂》收益依然属于北京文化。

据国家税务总局消息,郑爽在《倩女幽魂》的项目中确实存在“增资”形式的支付行为。经查,郑爽于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其中,第一部分4800万元,将个人片酬收入改变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第二部分1.08亿元,制片人与郑爽实际控制公司签订虚假合同,以“增资”的形式支付,规避行业监管获取“天价片酬”,隐瞒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

而2021年8月3日北京文化曾就深交所关于《倩女幽魂》项目“阴阳合同”问询进行回复:“经公司核查,没有与演职人员的关联方签署增资协议。”

8月27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公布“阴阳合同”调查结果后,广电总局发布公告,表示“坚决支持税务部门对演员郑爽偷逃税案件的处理决定”,并决定:不得播出电视剧《倩女幽魂》。至此,这一牵涉“阴阳合同”和财务造假的项目彻底宣告播出无望。

北京文化8月25日发布的半年报显示,公司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156万元,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4506万元,扣非后-4562万元,且北京文化出品的春节档爆款《你好,李焕英》的收入并未计入其中。虽然还在亏损,但是相比于2019年和2020年连续两年巨亏23.06亿和7.72亿,业绩状况已经有所好转。

北京文化手中下一部重磅项目是电影《封神三部曲》。该系列电影由乌尔善执导,是华语电影中首次采取三部连拍模式进行制作的系列电影,据称投资约为30亿。目前影片正在后期制作中。不过4月21日,北京文化发布《重大合同公告》,表示已将《封神三部曲》三部影片各25%的份额转让给西藏慧普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均为2亿元,累计合同金额6亿元。其余内容储备还包括管虎执导的《东极岛》、陆川执导的《749局》、张一白监制的《来都来了》《让我留在你身边》等。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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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倩女幽魂》虚增收入4.6亿,证监会拟对北京文化下达行政处罚

财务造假、“阴阳合同”,围绕《倩女幽魂》的两个疑团在同一天得到了结果。

《封神三部曲》剧照

8月27日下午,据证监会官网消息,证监会拟依法对北京文化及北京文化董事长宋歌、董事张云龙等17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对时任副董事长娄晓曦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日,北京文化公告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公告显示,证监局对北京文化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的罚款,对时任董事会成员、参与审计成员、时任财务经理等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组织、实施案涉财务造假的娄晓曦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消息显示,2020年12月,证监会依法对北京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北京文化子公司世纪伙伴文化传媒在2018年虚假转让《倩女幽魂》和《大宋宫词》两部电视剧的项目投资份额收益权,虚增收入4.6亿元,虚增净利润1.91亿元,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据北京文化公告,北京证监局确认《大宋宫词》和《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转让未真实发生,交易资金系由北京文化授权娄晓曦全权负责的舟山嘉文喜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娄晓曦安排、组织、实施上述虚假转让投资份额收益权,虚构资金循环,流回世纪伙伴。

本次立案调查涉及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在公司未修正的2018年年报中,未播出的电视剧《大宋宫词》和《倩女幽魂》分别为北京文化确认收入1.02亿和3.58亿,共计4.6亿。

2020年4月娄晓曦实名举报北京文化系统性财务造假后,深交所曾下达问询函,要求北京文化对娄晓曦举报的电视剧项目《大宋宫词》和《倩女幽魂》收入情况进行自查。

2020年6月,北京文化回复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称,该收入系世纪伙伴将《大宋宫词》和《倩女幽魂》投资份额转让给海宁博润、雅格特国际文化所得。但经核实分析后发现,海宁博润与雅格特国际文化均未支付后续合同款,确认两份转让协议收入不实,存在会计差错。北京文化随即对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修正。

但两个项目虚增收入带来的风波并未结束。2021年1月,北京文化公告称,由于2018年度北京文化多计营业收入约4.6亿元,多计净利润约1.91亿,公司已经被北京证监局立案调查,涉及财务造假的两个项目再次被提及。2021年8月27日,该案迎来调查结果,证监会拟对北京文化及相关责任人员下达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

值得注意的是,8月27日上午,上海市税务局公布了郑爽与《倩女幽魂》项目“阴阳合同”调查结果,该合同是与当时还是北京文化子公司的世纪伙伴签署的。即使北京文化已经于2020年4月出售世纪伙伴,《倩女幽魂》收益依然属于北京文化。

据国家税务总局消息,郑爽在《倩女幽魂》的项目中确实存在“增资”形式的支付行为。经查,郑爽于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其中,第一部分4800万元,将个人片酬收入改变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第二部分1.08亿元,制片人与郑爽实际控制公司签订虚假合同,以“增资”的形式支付,规避行业监管获取“天价片酬”,隐瞒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

而2021年8月3日北京文化曾就深交所关于《倩女幽魂》项目“阴阳合同”问询进行回复:“经公司核查,没有与演职人员的关联方签署增资协议。”

8月27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公布“阴阳合同”调查结果后,广电总局发布公告,表示“坚决支持税务部门对演员郑爽偷逃税案件的处理决定”,并决定:不得播出电视剧《倩女幽魂》。至此,这一牵涉“阴阳合同”和财务造假的项目彻底宣告播出无望。

北京文化8月25日发布的半年报显示,公司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156万元,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4506万元,扣非后-4562万元,且北京文化出品的春节档爆款《你好,李焕英》的收入并未计入其中。虽然还在亏损,但是相比于2019年和2020年连续两年巨亏23.06亿和7.72亿,业绩状况已经有所好转。

北京文化手中下一部重磅项目是电影《封神三部曲》。该系列电影由乌尔善执导,是华语电影中首次采取三部连拍模式进行制作的系列电影,据称投资约为30亿。目前影片正在后期制作中。不过4月21日,北京文化发布《重大合同公告》,表示已将《封神三部曲》三部影片各25%的份额转让给西藏慧普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均为2亿元,累计合同金额6亿元。其余内容储备还包括管虎执导的《东极岛》、陆川执导的《749局》、张一白监制的《来都来了》《让我留在你身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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