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要求中小学教师签订“双减”工作六条承诺书

日前,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双减”工作承诺制的通知》,在全省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教师范围内开展“双减”工作承诺制,签订承诺书。 承诺书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作业管理等方面对全省中小学教师保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做出要求。

坚决杜绝参与违规有偿补课行为;保证“零起点”教学。坚决杜绝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等行为;保证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不出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坚决杜绝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试排名以及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等行为;保证亲自批改作业,按要求控制作业量,不留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不使用“阅”“好”“优”“良”“差”等简单批注。

坚决杜绝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要求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等行为;保证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坚决杜绝课上不讲课下讲、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等行为;保证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杜绝索取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参加学生和家长组织的宴请、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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