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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安丰钢铁半年内被处罚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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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安丰钢铁半年内被处罚12次

自2017年至今,安丰钢铁共收到28份环保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丰钢铁”)自今年4月份以来,因多次违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受到环境保护、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部门12次处罚,累计罚款金额高达330.5万元。

近日,据《法制周末》报道,安丰钢铁屡次被环境保护等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自2017年至今,安丰钢铁共收到28份环保处罚。

安丰钢铁再次跻身河北省民营企业100强之列

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始建于1992年,位于秦皇岛市昌黎县靖安镇,属于民营企业,拥有固定资产70亿元人民币,职工11000余人,是集烧结、炼铁、炼钢、轧钢、型材为一体年生产能力800万吨的河北省地方钢铁骨干企业。

据界面河北了解,在河北省工商联8月11日公布的2021河北省民营企业100强榜单中,安丰钢铁以398亿元的营业收入位列榜单第22位,这已经是安丰钢铁连续三年入围河北省民营企业100强。据河北省工商联官网显示,2019年安丰钢铁以262亿元的营业收入位列榜单第27位;2020年以314亿元的营业收入升至第22位。

图片来源:河北省工商联网站

半年内被处罚12次  曾拒绝执法部门进入现场检查

作为河北百强民企,一方面是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另一方面是受到当地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行政部门的多次处罚。据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显示,自今年4月9日(行政处罚日期)起至8月10日(行政处罚日期)已累计对安丰钢铁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多达10次,仅4月9日就连续下达8份行政处罚决定(秦环罚〔2021〕5031号、5034号、5040号—5044号、5046号),当日累计处罚金额高达291万元,主要涉及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其中,秦环罚〔2021〕5031号处罚决书定显示,因“涉嫌特殊时段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停止或限制排放污染物”,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对安丰钢铁处以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界面河北注意到,秦环罚〔2021〕5034号处罚决定书显示,在河北省第五轮大气交叉执法专项行动过程中,检查组到达安丰钢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后,公司保安曾阻止检查组进入厂区。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或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 作出对安丰钢铁处以7万元的行政处罚。除环保处罚外,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下达的处罚决定书(﹝冀秦﹞应急罚〔2021〕工贸015号)显示,在对安丰钢铁1#轧钢生产车间现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地下粗轧液压站未按国家标准设置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液压油管道安全识别色不符合国家标准”等7项安全隐患,决定对其处以17.5万元罚款。

图片来源: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除环保处罚外,7月1日,昌黎县应急管理局以“2021年未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2020年未按规定定期组织演练”((冀秦昌)应急罚〔2021〕救援003号)对安丰钢铁处以3万元行政处罚。随后,在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7月27日下达的处罚决定书(﹝冀秦﹞应急罚〔2021〕工贸015号)显示,执法人员在对安丰钢铁1#轧钢生产车间现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地下粗轧液压站未按国家标准设置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液压油管道安全识别色不符合国家标准”等7项安全隐患,决定对其处以17.5万元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昌黎县人民政府官网

作为河北省百强民营企业、地方钢铁骨干企业,安丰钢铁在获得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是地方行政执法部门的多次处罚;安丰钢铁屡次触犯绿色发展底线,是对营收增长的一味追逐,还是对地方监管的无视?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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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安丰钢铁半年内被处罚12次

自2017年至今,安丰钢铁共收到28份环保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丰钢铁”)自今年4月份以来,因多次违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受到环境保护、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部门12次处罚,累计罚款金额高达330.5万元。

近日,据《法制周末》报道,安丰钢铁屡次被环境保护等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自2017年至今,安丰钢铁共收到28份环保处罚。

安丰钢铁再次跻身河北省民营企业100强之列

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始建于1992年,位于秦皇岛市昌黎县靖安镇,属于民营企业,拥有固定资产70亿元人民币,职工11000余人,是集烧结、炼铁、炼钢、轧钢、型材为一体年生产能力800万吨的河北省地方钢铁骨干企业。

据界面河北了解,在河北省工商联8月11日公布的2021河北省民营企业100强榜单中,安丰钢铁以398亿元的营业收入位列榜单第22位,这已经是安丰钢铁连续三年入围河北省民营企业100强。据河北省工商联官网显示,2019年安丰钢铁以262亿元的营业收入位列榜单第27位;2020年以314亿元的营业收入升至第22位。

图片来源:河北省工商联网站

半年内被处罚12次  曾拒绝执法部门进入现场检查

作为河北百强民企,一方面是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另一方面是受到当地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行政部门的多次处罚。据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显示,自今年4月9日(行政处罚日期)起至8月10日(行政处罚日期)已累计对安丰钢铁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多达10次,仅4月9日就连续下达8份行政处罚决定(秦环罚〔2021〕5031号、5034号、5040号—5044号、5046号),当日累计处罚金额高达291万元,主要涉及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其中,秦环罚〔2021〕5031号处罚决书定显示,因“涉嫌特殊时段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停止或限制排放污染物”,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对安丰钢铁处以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界面河北注意到,秦环罚〔2021〕5034号处罚决定书显示,在河北省第五轮大气交叉执法专项行动过程中,检查组到达安丰钢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后,公司保安曾阻止检查组进入厂区。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或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 作出对安丰钢铁处以7万元的行政处罚。除环保处罚外,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下达的处罚决定书(﹝冀秦﹞应急罚〔2021〕工贸015号)显示,在对安丰钢铁1#轧钢生产车间现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地下粗轧液压站未按国家标准设置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液压油管道安全识别色不符合国家标准”等7项安全隐患,决定对其处以17.5万元罚款。

图片来源: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除环保处罚外,7月1日,昌黎县应急管理局以“2021年未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2020年未按规定定期组织演练”((冀秦昌)应急罚〔2021〕救援003号)对安丰钢铁处以3万元行政处罚。随后,在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7月27日下达的处罚决定书(﹝冀秦﹞应急罚〔2021〕工贸015号)显示,执法人员在对安丰钢铁1#轧钢生产车间现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地下粗轧液压站未按国家标准设置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液压油管道安全识别色不符合国家标准”等7项安全隐患,决定对其处以17.5万元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昌黎县人民政府官网

作为河北省百强民营企业、地方钢铁骨干企业,安丰钢铁在获得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是地方行政执法部门的多次处罚;安丰钢铁屡次触犯绿色发展底线,是对营收增长的一味追逐,还是对地方监管的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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