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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首次联手治理行贿,“黑名单”制度能否成反腐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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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首次联手治理行贿,“黑名单”制度能否成反腐利器?

专家表示,这次《意见》出台体现了七部委联合治贿多方面的考虑,“相信会在今后反腐败斗争中发挥应有的政策性和引领性作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席小丹

编辑 | 翟瑞民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深化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20219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清醒认识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深刻把握行贿问题的政治危害,多措并举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推动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

《意见》要求,坚决查处行贿行为,重点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的;实施重大商业贿赂的行为。

这是第一次七个部门联手治理行贿,体现了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制度反腐专家、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李永忠对界面新闻表示。

行贿受贿一起查,在我国的反腐工作中早有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

2019年,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明确,对于行贿数额特别巨大、手段恶劣、围猎公职人员的,十八大以后顶风作案的,致使国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今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再次强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并明确指出要坚决查处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

查办行贿行为,也有法可依。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徐翰清告诉界面新闻,我国法律规定受贿类犯罪与行贿类犯罪属于对向犯,也就是说,行贿行为一定伴随着受贿行为出现。因此,行贿人的责任也需要追究。

不过,2015年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曾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李永忠指出,从实践来看,有的纪检监察机关为了查出受贿主体,要求行贿人交代出受贿人,便可减轻处罚。但这样一来,导致行贿成本低,主动行贿人也越来越多。

有办案观念上重受贿轻行贿,有办案方式上以宽宥行贿来打击受贿,还有行贿犯罪的罚金刑适用不够科学规范等现象,久而久之让不法人员产生一种误解,那就是受贿有罪,行贿罪轻甚至不受追究。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于文豪日前在中国纪检监察报采访时表示。

此次《意见》的出台,纠正了以往对行贿后果的理解偏差。其中规定,对于行贿所得的不正当财产性利益,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行贿所得的不正当非财产性利益,如职务职称、政治荣誉、经营资格资质、学历学位等,督促相关单位依照规定通过取消、撤销、变更等措施予以纠正。

追缴行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使得行贿的代价大大增加,李永忠认为,这一举措釜底抽薪,可纠正为破案而破案的现象。

而且,《意见》明确提出,要组织开展对行贿人作出市场准入、资质资格限制等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界面新闻注意到,早在2002年,浙江宁波北仑区检察院就在全国率先推出行贿人黑名单。到2012年,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全国联网。近年来,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不断完善,从一地走向全国,并逐步覆盖更多行业。

但是,新华每日电讯2020年8月曾报道, 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在我国探索18年后仍然没有“成年”:一方面是国家级行贿人黑名单目前暂停使用,各地仍在不停摸索;另一方面是与行贿人黑名单制度相关的惩戒体系尚未健全。

李永忠表示,在办案重受贿轻行贿的实际情况下,往往受贿者锒铛入狱,行贿者却逍遥法外,因此,此次七部门明确提出推行‘黑名单’制度,将取得强大的震慑效果,是悬在行贿与受贿人头上的一柄达摩克利斯剑。

他认为,行贿黑名单2014年开始积极建设的社会诚信体系也有着相辅相成的联系。一旦被列入行贿‘黑名单,对行贿人的商业和政治行为都会有很大影响”,李永忠认为,现在黑名单制度尚处于试点、探索的过程,需要与诚信体系建设一同发展,才能取得更好的反腐效果。

虽查行贿人,但《意见》也规定,既要严肃惩治行贿,还要充分保障涉案人员和企业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李永忠表示,这次《意见》出台体现了七部委联合治贿多方面的考虑,相信会在今后反腐败斗争中发挥应有的政策性和引领性作用。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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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首次联手治理行贿,“黑名单”制度能否成反腐利器?

专家表示,这次《意见》出台体现了七部委联合治贿多方面的考虑,“相信会在今后反腐败斗争中发挥应有的政策性和引领性作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席小丹

编辑 | 翟瑞民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深化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20219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清醒认识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深刻把握行贿问题的政治危害,多措并举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推动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

《意见》要求,坚决查处行贿行为,重点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的;实施重大商业贿赂的行为。

这是第一次七个部门联手治理行贿,体现了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制度反腐专家、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李永忠对界面新闻表示。

行贿受贿一起查,在我国的反腐工作中早有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

2019年,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明确,对于行贿数额特别巨大、手段恶劣、围猎公职人员的,十八大以后顶风作案的,致使国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今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再次强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并明确指出要坚决查处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

查办行贿行为,也有法可依。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徐翰清告诉界面新闻,我国法律规定受贿类犯罪与行贿类犯罪属于对向犯,也就是说,行贿行为一定伴随着受贿行为出现。因此,行贿人的责任也需要追究。

不过,2015年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曾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李永忠指出,从实践来看,有的纪检监察机关为了查出受贿主体,要求行贿人交代出受贿人,便可减轻处罚。但这样一来,导致行贿成本低,主动行贿人也越来越多。

有办案观念上重受贿轻行贿,有办案方式上以宽宥行贿来打击受贿,还有行贿犯罪的罚金刑适用不够科学规范等现象,久而久之让不法人员产生一种误解,那就是受贿有罪,行贿罪轻甚至不受追究。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于文豪日前在中国纪检监察报采访时表示。

此次《意见》的出台,纠正了以往对行贿后果的理解偏差。其中规定,对于行贿所得的不正当财产性利益,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行贿所得的不正当非财产性利益,如职务职称、政治荣誉、经营资格资质、学历学位等,督促相关单位依照规定通过取消、撤销、变更等措施予以纠正。

追缴行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使得行贿的代价大大增加,李永忠认为,这一举措釜底抽薪,可纠正为破案而破案的现象。

而且,《意见》明确提出,要组织开展对行贿人作出市场准入、资质资格限制等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界面新闻注意到,早在2002年,浙江宁波北仑区检察院就在全国率先推出行贿人黑名单。到2012年,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全国联网。近年来,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不断完善,从一地走向全国,并逐步覆盖更多行业。

但是,新华每日电讯2020年8月曾报道, 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在我国探索18年后仍然没有“成年”:一方面是国家级行贿人黑名单目前暂停使用,各地仍在不停摸索;另一方面是与行贿人黑名单制度相关的惩戒体系尚未健全。

李永忠表示,在办案重受贿轻行贿的实际情况下,往往受贿者锒铛入狱,行贿者却逍遥法外,因此,此次七部门明确提出推行‘黑名单’制度,将取得强大的震慑效果,是悬在行贿与受贿人头上的一柄达摩克利斯剑。

他认为,行贿黑名单2014年开始积极建设的社会诚信体系也有着相辅相成的联系。一旦被列入行贿‘黑名单,对行贿人的商业和政治行为都会有很大影响”,李永忠认为,现在黑名单制度尚处于试点、探索的过程,需要与诚信体系建设一同发展,才能取得更好的反腐效果。

虽查行贿人,但《意见》也规定,既要严肃惩治行贿,还要充分保障涉案人员和企业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李永忠表示,这次《意见》出台体现了七部委联合治贿多方面的考虑,相信会在今后反腐败斗争中发挥应有的政策性和引领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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