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凤凰网青岛 张慧
近日,青岛政情(ID:qingdaozq)从青岛银保监局上获悉,青岛市已公布上月(8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名单,具体如下: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姜春凤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293号
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姜春凤拟任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的请示》(青港财司报字〔2021〕43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姜春凤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长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7月30日
(青岛银保监局8月6日发布)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冯朋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296号
日照银行青岛分行:
你分行《日照银行青岛分行关于核准冯朋青岛分行营业部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日银青发〔2021〕174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冯朋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日照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3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吕红霞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298号
青岛华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青岛华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吕红霞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青华银发〔2021〕5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吕红霞符合《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银保监会令〔2020〕11号)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核准其青岛华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4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邵顺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297号
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
你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关于对邵顺伟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建青岛报〔2021〕152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邵顺伟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3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王璐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02号
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
你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关于核准王璐任职资格的请示》(工银青报〔2021〕142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王璐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3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耿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01号
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
你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关于核准耿峰任职资格的请示》(工银青报〔2021〕139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耿峰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3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何杰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03号
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
你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关于核准何杰任职资格的请示》(工银青报〔2021〕143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何杰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4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欧阳东楷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04号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欧阳东楷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的申请》(陆信发〔2021〕060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欧阳东楷符合信托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4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昌学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06号
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
你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关于核准昌学任职资格的请示》(青岛中银报〔2021〕144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昌学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银行即墨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9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刘玉超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07号
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
你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关于核准刘玉超任职资格的请示》(青岛中银报〔2021〕145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刘玉超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银行即墨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9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肖乾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08号
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
你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关于核准肖乾任职资格的请示》(青岛中银报〔2021〕147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肖乾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银行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9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徐艳龙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10号
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
你行《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关于徐艳龙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青平惠银〔2021〕78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徐艳龙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你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11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江世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09号
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
你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关于对江世明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建青岛报〔2021〕140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江世明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9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张祝平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11号
青岛蓝鲸智投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青岛蓝鲸智投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任命张祝平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请示》(青蓝保字〔2021〕070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张祝平符合《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银保监会令〔2020〕11号)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核准其青岛蓝鲸智投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11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文孝平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12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文孝平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泰康人寿报〔2021〕300号)收悉。经审查,文孝平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做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获得核准任职资格后,超过2个月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11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郇静
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14号
韩国釜山银行青岛分行:
你分行致我局的申请书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6号)和《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核准郇静韩国釜山银行青岛分行合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2021年8月12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李华东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16号
世纪泛华(青岛)国际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世纪泛华(青岛)国际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任命李华东为高管人员的请示》(世纪泛华〔2021〕4号)收悉。经审查,李华东符合《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银保监会令〔2020〕11号)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世纪泛华(青岛)国际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2021年8月16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李华东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17号
中国建设银行:
你行《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左军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建总函〔2021〕600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左军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你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16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陶然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18号
平安银行:
你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陶然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平银发〔2021〕681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陶然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平安银行青岛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你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17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高阿丽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20号
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
你行《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关于高阿丽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青莱元银发〔2021〕059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高阿丽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内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你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19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贺丽媛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21号
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
你行《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关于贺丽媛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青莱元银发〔2021〕060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贺丽媛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你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19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毛琳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23号
青岛即墨惠民村镇银行:
你行《青岛即墨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毛琳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青即惠银发〔2021〕065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毛琳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青岛即墨惠民村镇银行合规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你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23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邓贲
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26号
招商银行:
你行《招商银行关于审核邓贲任职资格的请示》(招银字〔2021〕206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邓贲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招商银行青岛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25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孙秋霞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27号
青岛景宏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青岛景宏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对孙秋霞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景宏〔2021〕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孙秋霞符合《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银保监会令〔2020〕11号)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核准其青岛景宏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26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孙文泉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28号
上海东瑞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海东瑞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任命孙文泉为青岛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请示》(东瑞保代〔2021〕3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孙文泉符合《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银保监会令〔2020〕11号)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上海东瑞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26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孟兆朋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30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核准孟兆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鲁农发银发〔2021〕81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孟兆朋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岛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30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张波海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31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核准张波海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鲁农发银发〔2021〕82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张波海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岛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抄送任命文件并报告到任情况。逾期未抄送或拟任人未到任的,此批复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8月30日
青岛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郑昕
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银保监复〔2021〕335号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你行致我局的申请书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6号)和《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核准郑昕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此复。
2021年8月31日
来源:凤凰网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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