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所发布债券“南向通”业务实施细则及指南

9月15日,上海清算所网站发布《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业务实施细则》《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业务指南》。实施细则指出,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上海清算所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简称香港金管局CMU)建立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南向通”境内投资者提供发行认购、托管清算结算相关服务。上海清算所将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要求,报送境内投资者“南向通”债券账户余额及变动等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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