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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曼”遭遇下架风波,动画片分级制度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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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曼”遭遇下架风波,动画片分级制度还有多远?

我国对未成年人影视作品进行分级的尝试多年前已在探索。当前互联网放映平台市场集中度已经比较高,几家平台从技术上自发建立分级标准,也是有可操作性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席小丹

编辑 | 翟瑞民

此前遭全网下架的《迪迦奥特曼》,2021年9月27日又在多个平台重新上架了。这部2004年从日本引进的动画作品近来因为下架风波成为舆论关注热点。

对于下架原因,相关播放平台曾含糊回应称,系因内容调整优化,但个中原因并未具体说明。而据网友反映,各个平台恢复上架《迪迦奥特曼》,与之前的集数不同,多处含暴力的镜头也被删减。

此前在2021年4月6日,江苏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发布《动画领域侵害未成年人成长安全消费调查报告》(简称《报告》),《迪迦奥特曼》即是被点名的21部动画片之一。

该报告梳理出这些动画片涉及的1465个问题点,包括尺度较大,涉及暴力犯罪元素;存在危险行为,孩子容易模仿;氛围阴暗黑化,剧情偏向成人化;强植广告行为逐渐泛滥等。为此,江苏省消保委在《报告》中建议,应由多部门牵头尽快建立动画分级制度,并积极开展行业自查自纠。

《迪迦奥特曼》此番被下架再次引发了动画片分级制度的讨论。

“儿童需要信息过滤,但在缺乏评定标准的情况下,下架就成为了一种概率性的结果,我们仍然无法明确什么样的作品会遭到下架。”资深儿童教育研究者魏佳羽对界面新闻表示,目前,影音、阅读行业都需要尽快建立分级标准。

国内某高校影视行业研究部门一位要求匿名的研究员对界面新闻表示,影视评级制度在更发达的社会里,是一种参考制度,而非强制规章,“它更类似于行业自律,或是供消费者参考。理论上,各种级别的作品都会在市场上出现,但是评级会影响监护人的消费决策,通过消费者本人的市场行为来保护未成年人。”

公开资料显示,影视作品分级制度执行比较好的国家是美国。针对儿童电视节目,其也有相关规范。1990年,美国通过《儿童电视法》,1991年,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根据该法实施了关于教育节目的早期规定,要求儿童电视制作者生产有利于16岁以下儿童身心健康和认知发展的节目内容,并以此作为更新播放许可的要求。

1997年,为了回应公众对色情内容、暴力画面等方面的担忧,美国国会电视产业和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提出更严格的“父母电视引导准则”,要求所有电台每周至少播放3小时针对16岁及以下观众的节目,对节目内容也实施了更细致的规范。

其实,我国对未成年人影视作品进行分级的尝试多年前已在探索。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1989年,原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了《关于对部分影片实行审查、放映分级制度的通知》,当中明确划定了四类“少年儿童不宜观看”的影片,并规定在送厂译制、洗印进口影片拷贝或在送审标准拷贝时,均应在片头加印“少儿不宜”的字样,以示与成人片的区别。

后来,珠江电影制片厂摄制的电影《寡妇村》成为了第一部被打上“少儿不宜”标签的作品。但由于观众反响平平,媒体评价该影片并未出现少儿不宜场景,该做法最终未能得到推广。

2014年,中国科学院脑科学博士陆宇斐推出首个民间儿童影视分级标准,按适宜观看幼儿的年龄、片中有无暴力行为、脏话、性爱等内容,将当时国内热播的10部动画片和亲子类电视节目进行分级。结果显示,《喜羊羊与灰太狼》适合7岁及以上儿童观看,《熊出没》则适合10岁以上儿童观看。但因这份片单由个人推出,没有任何约束效力,未得到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持续关注,片单也未能持续更新。

“目前的问题是,未成年人影视评级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魏佳羽认为,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的部门,比如民政、妇联等,与监管影视行业及网络空间的广电等部门尚未形成统一共识和协调机制,“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其专业性,保护的尺度、儿童心理学等方面都需要进行科学研究。”

魏佳羽他认为,“影视分级系统,应由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单位联合影视部门、心理学和社会学专业人士共同建立。”

另一方面,上述研究员认为,国内影视从业者的素质还需提高,“目前影视行业内容创作者关于未成年人教育方面的理念是否科学,是否受到过相关学科以及伦理教育都是影响作品分级的因素。”“对于大多数影视制作者来说,他们所关注的焦点仍停留在作品本身,还没有意识或能力去兼顾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技术问题。”

界面新闻注意到,今年以来,我国从监管层面再次尝试建立未成年人影视分级制度。3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发布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其中明确,广播电视节目集成播放机构应当通过设立未成年人专门时段等措施,建立完善未成年人节目评估委员会等机制,防止未成年人节目出现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禁止制作传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图书和影视作品等。

《迪迦奥特曼》下架引发关注后,9月24日,国家广电总局网站曾专门发文称,“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制作、引进、播出内容健康向上、弘扬真善美的优秀动画片,坚决抵制含有暴力血腥、低俗色情等不良情节和画面的动画片上网播出。儿童和青少年是动画片的主要受众群体,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办好“儿童频道”“青少专区”,进一步规范节目内容、优化节目编排,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网络视听空间。”

即便国家层面的分级制度还未出台,但上述研究员认为,“当前互联网放映平台市场集中度已经比较高,几家平台从技术上自发建立分级标准,也是有可操作性的。”当然,自发建立的制度不能替代监管,如果建立了自发的分级制度,会不会对创作者造成一些困扰,这些都需要考虑到。目前,设立分级制度的主动权仍应归于监管部门。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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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曼”遭遇下架风波,动画片分级制度还有多远?

我国对未成年人影视作品进行分级的尝试多年前已在探索。当前互联网放映平台市场集中度已经比较高,几家平台从技术上自发建立分级标准,也是有可操作性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席小丹

编辑 | 翟瑞民

此前遭全网下架的《迪迦奥特曼》,2021年9月27日又在多个平台重新上架了。这部2004年从日本引进的动画作品近来因为下架风波成为舆论关注热点。

对于下架原因,相关播放平台曾含糊回应称,系因内容调整优化,但个中原因并未具体说明。而据网友反映,各个平台恢复上架《迪迦奥特曼》,与之前的集数不同,多处含暴力的镜头也被删减。

此前在2021年4月6日,江苏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发布《动画领域侵害未成年人成长安全消费调查报告》(简称《报告》),《迪迦奥特曼》即是被点名的21部动画片之一。

该报告梳理出这些动画片涉及的1465个问题点,包括尺度较大,涉及暴力犯罪元素;存在危险行为,孩子容易模仿;氛围阴暗黑化,剧情偏向成人化;强植广告行为逐渐泛滥等。为此,江苏省消保委在《报告》中建议,应由多部门牵头尽快建立动画分级制度,并积极开展行业自查自纠。

《迪迦奥特曼》此番被下架再次引发了动画片分级制度的讨论。

“儿童需要信息过滤,但在缺乏评定标准的情况下,下架就成为了一种概率性的结果,我们仍然无法明确什么样的作品会遭到下架。”资深儿童教育研究者魏佳羽对界面新闻表示,目前,影音、阅读行业都需要尽快建立分级标准。

国内某高校影视行业研究部门一位要求匿名的研究员对界面新闻表示,影视评级制度在更发达的社会里,是一种参考制度,而非强制规章,“它更类似于行业自律,或是供消费者参考。理论上,各种级别的作品都会在市场上出现,但是评级会影响监护人的消费决策,通过消费者本人的市场行为来保护未成年人。”

公开资料显示,影视作品分级制度执行比较好的国家是美国。针对儿童电视节目,其也有相关规范。1990年,美国通过《儿童电视法》,1991年,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根据该法实施了关于教育节目的早期规定,要求儿童电视制作者生产有利于16岁以下儿童身心健康和认知发展的节目内容,并以此作为更新播放许可的要求。

1997年,为了回应公众对色情内容、暴力画面等方面的担忧,美国国会电视产业和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提出更严格的“父母电视引导准则”,要求所有电台每周至少播放3小时针对16岁及以下观众的节目,对节目内容也实施了更细致的规范。

其实,我国对未成年人影视作品进行分级的尝试多年前已在探索。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1989年,原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了《关于对部分影片实行审查、放映分级制度的通知》,当中明确划定了四类“少年儿童不宜观看”的影片,并规定在送厂译制、洗印进口影片拷贝或在送审标准拷贝时,均应在片头加印“少儿不宜”的字样,以示与成人片的区别。

后来,珠江电影制片厂摄制的电影《寡妇村》成为了第一部被打上“少儿不宜”标签的作品。但由于观众反响平平,媒体评价该影片并未出现少儿不宜场景,该做法最终未能得到推广。

2014年,中国科学院脑科学博士陆宇斐推出首个民间儿童影视分级标准,按适宜观看幼儿的年龄、片中有无暴力行为、脏话、性爱等内容,将当时国内热播的10部动画片和亲子类电视节目进行分级。结果显示,《喜羊羊与灰太狼》适合7岁及以上儿童观看,《熊出没》则适合10岁以上儿童观看。但因这份片单由个人推出,没有任何约束效力,未得到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持续关注,片单也未能持续更新。

“目前的问题是,未成年人影视评级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魏佳羽认为,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的部门,比如民政、妇联等,与监管影视行业及网络空间的广电等部门尚未形成统一共识和协调机制,“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其专业性,保护的尺度、儿童心理学等方面都需要进行科学研究。”

魏佳羽他认为,“影视分级系统,应由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单位联合影视部门、心理学和社会学专业人士共同建立。”

另一方面,上述研究员认为,国内影视从业者的素质还需提高,“目前影视行业内容创作者关于未成年人教育方面的理念是否科学,是否受到过相关学科以及伦理教育都是影响作品分级的因素。”“对于大多数影视制作者来说,他们所关注的焦点仍停留在作品本身,还没有意识或能力去兼顾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技术问题。”

界面新闻注意到,今年以来,我国从监管层面再次尝试建立未成年人影视分级制度。3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发布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其中明确,广播电视节目集成播放机构应当通过设立未成年人专门时段等措施,建立完善未成年人节目评估委员会等机制,防止未成年人节目出现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禁止制作传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图书和影视作品等。

《迪迦奥特曼》下架引发关注后,9月24日,国家广电总局网站曾专门发文称,“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制作、引进、播出内容健康向上、弘扬真善美的优秀动画片,坚决抵制含有暴力血腥、低俗色情等不良情节和画面的动画片上网播出。儿童和青少年是动画片的主要受众群体,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办好“儿童频道”“青少专区”,进一步规范节目内容、优化节目编排,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网络视听空间。”

即便国家层面的分级制度还未出台,但上述研究员认为,“当前互联网放映平台市场集中度已经比较高,几家平台从技术上自发建立分级标准,也是有可操作性的。”当然,自发建立的制度不能替代监管,如果建立了自发的分级制度,会不会对创作者造成一些困扰,这些都需要考虑到。目前,设立分级制度的主动权仍应归于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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