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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看紧政府“钱袋子”,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新政今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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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看紧政府“钱袋子”,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新政今日生效

新修订的《条例》新增第七章“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明确政府应当在预算报告中报告“偿债计划”等情况。

图片来源:图虫

记者 刘素楠

2021年9月28日,新修订的《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表决通过,于今日正式施行。这是上海人大继今年5月通过《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之后,又一部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立法。

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介绍,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2021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这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对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2017年6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实施四年来,《条例》对加强本市预算审查监督、规范预算行为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对预算审查监督提出的新要求相比,《条例》仍待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上海人大近年来在预算审查监督方面的改革举措、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也有待上升为立法。

丁伟指出,修订后的《条例》从原来的7章51条增加到了10章65条。

《条例》进一步明确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新增第二章“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和方式”,对财政政策、“四本预算”的审查监督重点作出明确;加强了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本经营的审查监督,增加了“增强国有企业运行稳定性和风险防范”的内容。

在规范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工作方面,《条例》新增第七章“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从规范人大审查监督政府债务的程序,要求政府完善预决算草案及报告的内容、加强债务风险管控等方面入手,作了规定。同时,《条例》明确,政府应当在预算报告中报告“偿债计划”等情况。

为推动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条例》新增第八章“预算的审计监督”,规定:形成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协同机制,加强人大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跟踪监督,推动政府加强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强化责任追究等内容。

此外,修订后的《条例》,总结了上海健全和运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经验,明确市、区人大常委会与本级政府共同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并对建立财政预算、部门预算在线协同处理工作机制以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在线协同监督工作机制作出规定。同时,《条例》围绕发挥市人大各委员会作用,加强区人大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作出了规定。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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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看紧政府“钱袋子”,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新政今日生效

新修订的《条例》新增第七章“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明确政府应当在预算报告中报告“偿债计划”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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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素楠

2021年9月28日,新修订的《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表决通过,于今日正式施行。这是上海人大继今年5月通过《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之后,又一部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立法。

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介绍,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2021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这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对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2017年6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实施四年来,《条例》对加强本市预算审查监督、规范预算行为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对预算审查监督提出的新要求相比,《条例》仍待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上海人大近年来在预算审查监督方面的改革举措、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也有待上升为立法。

丁伟指出,修订后的《条例》从原来的7章51条增加到了10章65条。

《条例》进一步明确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新增第二章“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和方式”,对财政政策、“四本预算”的审查监督重点作出明确;加强了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本经营的审查监督,增加了“增强国有企业运行稳定性和风险防范”的内容。

在规范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工作方面,《条例》新增第七章“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从规范人大审查监督政府债务的程序,要求政府完善预决算草案及报告的内容、加强债务风险管控等方面入手,作了规定。同时,《条例》明确,政府应当在预算报告中报告“偿债计划”等情况。

为推动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条例》新增第八章“预算的审计监督”,规定:形成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协同机制,加强人大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跟踪监督,推动政府加强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强化责任追究等内容。

此外,修订后的《条例》,总结了上海健全和运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经验,明确市、区人大常委会与本级政府共同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并对建立财政预算、部门预算在线协同处理工作机制以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在线协同监督工作机制作出规定。同时,《条例》围绕发挥市人大各委员会作用,加强区人大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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