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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金申报乌龙引致!前基金经理与华宸基金对簿公堂,所涉基金已遭清盘丨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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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金申报乌龙引致!前基金经理与华宸基金对簿公堂,所涉基金已遭清盘丨局外人

华宸基金目前规模合计不足2亿,发展颇为尴尬。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丨冯赛琪(实习)张晓云

从公司内部摩擦到对簿公堂,起因竟是公司发行两支新基金的申报。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有关华宸未来基金有限公司(下称“华宸基金)和前基金经理王某劳动合同纠纷的二审判决书,牵扯出一段陈年往事。

判决书显示,2012年620日,华宸基金与王某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聘用王某担任公司金融工程部总监。值得注意的是,华宸基金也在这一天正式成立。成立后,华宸基金决定发行两支发起式基金,并由王某兼任其中一支基金的基金经理。有关新基金的申报,正好属于王某所在金融工程部的业务范畴。

但在操作过程中,华宸基金认为,王某故意隐瞒“申请募集的基金原则不超过一支的规定,谎称可以同时报送,致使公司同意先行报送其负责的基金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导致另外一支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基金发行业绩没有达到预期。这也为华宸基金与王某后来的纠纷和矛盾埋下导火线。

2014年5月,王某要求华宸基金支付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并办理退工手续等,到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作出裁决:由华宸基金支付王某201371日至2014427日期间税前工资(含补贴)差额23.35万元,并裁决华宸基金为王某办理退工手续。

对此,华宸基金不服,起诉至虹口区人民法院。

一审中,经虹口区人民法院查明,在华宸基金与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王某每月基本工资是税前5万,每月另有各类补贴共5500元。2013426日,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合同开始生效,王某兼任基金经理,工资不变。20137月,王某的工资被降为每月3万,各类补贴也从每月5500降到1400元。2014427日,王某以克扣工资等为由,书面告知与华宸基金解除劳动合同。

华宸基金称,王某向公司汇报时曾谎称,根据证监会规定,两支基金可以同时申报。在操作时,王某为自己考虑,导致非其负责的基金发行业绩不理想,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对于这一说法,王某否认,称自己在向公司汇报时,没有表示过可以同时发行两支基金,基金的发行需要督察长签字和律师意见函,基金经理并无此权限。

华宸基金又称,因王某在基金发行中有欺骗行为,公司对金融工程部进行了调整,后只保留王某一人,并免除其总监职务,实际转任基金经理,同时对其工资待遇相应作出调整,已经通知本人并公示。但王某表示,对于上述职务变动,他本人并不知情。

后经法院核查,2014326日,《中国证券报》登载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3年度报告摘要中,基金经理简介显示:王宇现任华宸未来基金管理公司金融工程部总监 

虹口区人民法院认为,20137月起,华宸基金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单方调整了王某的工资待遇并免去其金融工程部总监职务,而王某从事的工作内容并没有变化,因为把金融工程部调整为二级部门,就相应降低王某的工资待遇显属不当。

法院一审判决,华宸基金支付王某201371日至2014427日期间税前工资(含补贴)差额共计233540.57元,并为其办理退工手续。但对于王某要求华宸基金支付的2013年至2014年间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46096.55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5190元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华宸基金不满一审判决结果,又向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为华宸基金的主张缺乏充足证据佐证,不予支持,应支付王某工资的差额部分。

那么,引发这场官司的两支基金后续发展如何?

界面新闻记者发现,当初王某负责管理的“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基金先倒下。最后关于该基金的一条消息是华宸基金在20165月发布的一张公告。公告显示,华宸基金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关于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终止上市的同意。截至2016426日日终,该基金规模为 0.15亿元,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触发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并于次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而对于另一支基金,界面新闻记者翻阅华宸基金官网发现,2018824日,华宸基金发布公告,称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从华宸基金公布的关于该基金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可以看到,基金业绩表现呈低迷态势。自20181月至6月,该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负3.23%。截至20186月底,基金份额净值为1.047元。

天眼查APP显示,华宸基金成立于20126月,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由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咸阳长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韩国未来资产基金管理公司组成,持股比例分别为40%35%25%,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

目前,华宸基金的规模合计不足2亿,发展颇为尴尬,仅旗下只剩2只基金,且唯一的一只权益基金面临清盘风险。

Wind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该公司旗下仅有2只基金,资管规模为1.12亿元。华宸未来价值先锋规模只有2500多万元,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由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转型而来)规模为8700万元。因此,华宸基金是一家迷你基金公司。

除了规模止步不前外,华宸基金的核心管理人员也频繁发生变更。Wind数据显示,自2014年以来,华宸基金经历了多任董事长,包括刘晓兵、向旭平、于建琳、赵澍堂。今年1月,赵澍堂退休离任,总经理宋小龙代任公司新董事长。直至6月25日,华宸基金发布公告称,原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长秘书孙琦出任公司新任董事长,总经理宋小龙先生不再代任公司董事长。

资料显示,孙琦1994年7月至2004年6月任人民银行武川县支行股长;2004年6月至2008年1月任内蒙古银监局武川办事处科员;2008年1月至2013年6月历任内蒙古银监局合作处、现场检查处、农非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13年6月至2016年1月任乌兰布察银监分局局长助理、党委委员;2016年1月至2019年5月历任内蒙古银监局农非处、消保处副处长;2019年5月至2019年9月任内蒙古银保监局保险中介处副处长;2019年9月至今任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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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金申报乌龙引致!前基金经理与华宸基金对簿公堂,所涉基金已遭清盘丨局外人

华宸基金目前规模合计不足2亿,发展颇为尴尬。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丨冯赛琪(实习)张晓云

从公司内部摩擦到对簿公堂,起因竟是公司发行两支新基金的申报。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有关华宸未来基金有限公司(下称“华宸基金)和前基金经理王某劳动合同纠纷的二审判决书,牵扯出一段陈年往事。

判决书显示,2012年620日,华宸基金与王某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聘用王某担任公司金融工程部总监。值得注意的是,华宸基金也在这一天正式成立。成立后,华宸基金决定发行两支发起式基金,并由王某兼任其中一支基金的基金经理。有关新基金的申报,正好属于王某所在金融工程部的业务范畴。

但在操作过程中,华宸基金认为,王某故意隐瞒“申请募集的基金原则不超过一支的规定,谎称可以同时报送,致使公司同意先行报送其负责的基金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导致另外一支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基金发行业绩没有达到预期。这也为华宸基金与王某后来的纠纷和矛盾埋下导火线。

2014年5月,王某要求华宸基金支付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并办理退工手续等,到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作出裁决:由华宸基金支付王某201371日至2014427日期间税前工资(含补贴)差额23.35万元,并裁决华宸基金为王某办理退工手续。

对此,华宸基金不服,起诉至虹口区人民法院。

一审中,经虹口区人民法院查明,在华宸基金与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王某每月基本工资是税前5万,每月另有各类补贴共5500元。2013426日,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合同开始生效,王某兼任基金经理,工资不变。20137月,王某的工资被降为每月3万,各类补贴也从每月5500降到1400元。2014427日,王某以克扣工资等为由,书面告知与华宸基金解除劳动合同。

华宸基金称,王某向公司汇报时曾谎称,根据证监会规定,两支基金可以同时申报。在操作时,王某为自己考虑,导致非其负责的基金发行业绩不理想,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对于这一说法,王某否认,称自己在向公司汇报时,没有表示过可以同时发行两支基金,基金的发行需要督察长签字和律师意见函,基金经理并无此权限。

华宸基金又称,因王某在基金发行中有欺骗行为,公司对金融工程部进行了调整,后只保留王某一人,并免除其总监职务,实际转任基金经理,同时对其工资待遇相应作出调整,已经通知本人并公示。但王某表示,对于上述职务变动,他本人并不知情。

后经法院核查,2014326日,《中国证券报》登载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3年度报告摘要中,基金经理简介显示:王宇现任华宸未来基金管理公司金融工程部总监 

虹口区人民法院认为,20137月起,华宸基金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单方调整了王某的工资待遇并免去其金融工程部总监职务,而王某从事的工作内容并没有变化,因为把金融工程部调整为二级部门,就相应降低王某的工资待遇显属不当。

法院一审判决,华宸基金支付王某201371日至2014427日期间税前工资(含补贴)差额共计233540.57元,并为其办理退工手续。但对于王某要求华宸基金支付的2013年至2014年间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46096.55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5190元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华宸基金不满一审判决结果,又向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为华宸基金的主张缺乏充足证据佐证,不予支持,应支付王某工资的差额部分。

那么,引发这场官司的两支基金后续发展如何?

界面新闻记者发现,当初王某负责管理的“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基金先倒下。最后关于该基金的一条消息是华宸基金在20165月发布的一张公告。公告显示,华宸基金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关于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终止上市的同意。截至2016426日日终,该基金规模为 0.15亿元,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触发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并于次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而对于另一支基金,界面新闻记者翻阅华宸基金官网发现,2018824日,华宸基金发布公告,称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从华宸基金公布的关于该基金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可以看到,基金业绩表现呈低迷态势。自20181月至6月,该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负3.23%。截至20186月底,基金份额净值为1.047元。

天眼查APP显示,华宸基金成立于20126月,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由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咸阳长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韩国未来资产基金管理公司组成,持股比例分别为40%35%25%,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

目前,华宸基金的规模合计不足2亿,发展颇为尴尬,仅旗下只剩2只基金,且唯一的一只权益基金面临清盘风险。

Wind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该公司旗下仅有2只基金,资管规模为1.12亿元。华宸未来价值先锋规模只有2500多万元,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由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转型而来)规模为8700万元。因此,华宸基金是一家迷你基金公司。

除了规模止步不前外,华宸基金的核心管理人员也频繁发生变更。Wind数据显示,自2014年以来,华宸基金经历了多任董事长,包括刘晓兵、向旭平、于建琳、赵澍堂。今年1月,赵澍堂退休离任,总经理宋小龙代任公司新董事长。直至6月25日,华宸基金发布公告称,原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长秘书孙琦出任公司新任董事长,总经理宋小龙先生不再代任公司董事长。

资料显示,孙琦1994年7月至2004年6月任人民银行武川县支行股长;2004年6月至2008年1月任内蒙古银监局武川办事处科员;2008年1月至2013年6月历任内蒙古银监局合作处、现场检查处、农非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13年6月至2016年1月任乌兰布察银监分局局长助理、党委委员;2016年1月至2019年5月历任内蒙古银监局农非处、消保处副处长;2019年5月至2019年9月任内蒙古银保监局保险中介处副处长;2019年9月至今任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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