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未来能源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出具警示函

9月28日消息,北京证监局披露《关于对北京未来能源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未切实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未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谨慎勤勉的义务,未有效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挪用基金财产等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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