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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漏税被调查,行业补税潮或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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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漏税被调查,行业补税潮或来临

国税总局指出,这两名主播均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税金额较大。

2020年6月18日,沈阳,一名网红主播进行直播。图片来源:人民视觉

记者 樊旭

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披露了两则网络直播偷漏税案件。随着对明星艺人的税收管理逐步加强,针对网络主播的补税潮也即将来临。

根据国税总局消息,近期,税务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有两名主要从事电商和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涉嫌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

9月,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统筹协调浙江、广西等地税务部门,依法对这两名主播及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检查。检查发现,两名主播均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税金额较大。目前,案件正在检查之中,对于查实的偷逃税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

近年来,平台经济下发展的直播带货、打赏等新业态催生了主播等新兴职业。而网络主播通过成立工作室、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所得来减少税负是极为普遍的做法。工作室一般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取得收入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税负较低。

根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发布的数据,2020年,中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市场规模达到人民币1930.3亿元,网络主播帐号累计超1.3亿。但与此同时,网络主播偷漏税行为也暴露了税务管理的盲区。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根据税收风险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强预防性制度建设,加大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

在此背景下,国税总局明确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上述案件即为行动开展后首次曝光的网络主播相关案件。

国税总局表示,要切实规范文娱领域涉税优惠管理,对各类违规设置或者以变通方式实施的税收优惠,各级税务机关不得执行。依法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是否应享受税收优惠情况的核查。下一步,针对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力度还将进一步加大。

此外,国税总局表示,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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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漏税被调查,行业补税潮或来临

国税总局指出,这两名主播均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税金额较大。

2020年6月18日,沈阳,一名网红主播进行直播。图片来源:人民视觉

记者 樊旭

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披露了两则网络直播偷漏税案件。随着对明星艺人的税收管理逐步加强,针对网络主播的补税潮也即将来临。

根据国税总局消息,近期,税务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有两名主要从事电商和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涉嫌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

9月,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统筹协调浙江、广西等地税务部门,依法对这两名主播及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检查。检查发现,两名主播均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税金额较大。目前,案件正在检查之中,对于查实的偷逃税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

近年来,平台经济下发展的直播带货、打赏等新业态催生了主播等新兴职业。而网络主播通过成立工作室、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所得来减少税负是极为普遍的做法。工作室一般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取得收入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税负较低。

根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发布的数据,2020年,中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市场规模达到人民币1930.3亿元,网络主播帐号累计超1.3亿。但与此同时,网络主播偷漏税行为也暴露了税务管理的盲区。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根据税收风险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强预防性制度建设,加大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

在此背景下,国税总局明确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上述案件即为行动开展后首次曝光的网络主播相关案件。

国税总局表示,要切实规范文娱领域涉税优惠管理,对各类违规设置或者以变通方式实施的税收优惠,各级税务机关不得执行。依法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是否应享受税收优惠情况的核查。下一步,针对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力度还将进一步加大。

此外,国税总局表示,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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