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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迎峰度冬准备关键期,能源局披露五起电力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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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迎峰度冬准备关键期,能源局披露五起电力安全事故

当前正是电力企业秋季检修和“迎峰度冬”准备工作关键时期,也是安全风险叠加、事故易发多发阶段。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记者 | 席菁华

近期全国发电领域发生多起人身伤亡事故,发电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10月8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称,各企业发电机组经过“迎峰度夏”期间连续高负荷运行,累积了一定风险隐患。当前正是电力企业秋季检修和“迎峰度冬”准备工作关键时期,也是安全风险叠加、事故易发多发阶段。

《通知》披露,9月22日,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4号机组除尘器1、2号通道及出口烟道发生整体垮塌事故,导致4人被压覆、2人重度烫伤、1人轻度烫伤。

9月3日,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在卸煤沟区域发生车辆挤压伤害,1人死亡。9月20日,京能集团内蒙古华宁热电厂在2号锅炉检修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2人死亡。

《通知》还通告了国家能源集团发生的2起人身伤亡事故。

9月14日,国家能源集团开远发电有限公司在处理锅炉给水主路放水管泄漏过程中,发生一起烫伤导致高处坠落事故,2人死亡,1人受伤。

9月16日,国家能源集团山西霍州发电厂圆形煤场区域,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1人死亡。

《通知》表示,事故暴露出部分电力企业在安全发展理念树立、规章制度执行、安全风险辨识、事故隐患查治、作业现场管控、人员教育培训等方面还存在重大薄弱环节。

《通知》为此提出五点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

二是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强化重点环节管理,强化班组一线安全生产保障,加强机组运维管理,尽量避免在极端天气、夜间照明不良等时段开展作业。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电力企业要及时通报行业内外事故事件,剖析问题根源加强对外包项目、外委队伍等外来人员的安全培训等。

四是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彻底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其中,火电企业要重点检查“两票三制”执行、机组检修和技术改造风险管控、输煤制粉系统管理、脱硫脱硝除尘设备运维、液氨罐区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情况。

水电企业要重点检查大坝注册定检问题整改、重大灾害隐患治理、大坝安全监测和信息报送、闸门启闭设备和应急电源管理等情况。

新能源企业要重点检查运维一体化或集中监控生产方式下“两票”制度执行、委托管理场站安全责任落实、光伏组件和风机叶片覆冰防控措施等情况。

五是不断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各派出机构要不断加强电力安全监督检查,实现管理闭环地方各级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落实电力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电力企业的监督检查。

界面新闻根据国家能源局披露统计,1-8月,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26起,死亡26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减少8人。

1-8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生的事故最多,共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5起,死亡5

同期,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4人,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4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3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2起,死亡2发生电力安全事件2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发生电力安全事件2起。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所属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

此外,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电力设备事故1起中广核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

国家能源局通告显示,二季度全国共发生的13起事故中有11起是触电、高坠事故国家能源局称,这暴露出有关电力企业安全意识淡薄,未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风险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不足,需各单位高度关注。

今年1月3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21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的通知》显示,2021年的基本目标是,杜绝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杜绝大坝垮坝漫坝事故,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努力实现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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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是电力企业秋季检修和“迎峰度冬”准备工作关键时期,也是安全风险叠加、事故易发多发阶段。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记者 | 席菁华

近期全国发电领域发生多起人身伤亡事故,发电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10月8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称,各企业发电机组经过“迎峰度夏”期间连续高负荷运行,累积了一定风险隐患。当前正是电力企业秋季检修和“迎峰度冬”准备工作关键时期,也是安全风险叠加、事故易发多发阶段。

《通知》披露,9月22日,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4号机组除尘器1、2号通道及出口烟道发生整体垮塌事故,导致4人被压覆、2人重度烫伤、1人轻度烫伤。

9月3日,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在卸煤沟区域发生车辆挤压伤害,1人死亡。9月20日,京能集团内蒙古华宁热电厂在2号锅炉检修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2人死亡。

《通知》还通告了国家能源集团发生的2起人身伤亡事故。

9月14日,国家能源集团开远发电有限公司在处理锅炉给水主路放水管泄漏过程中,发生一起烫伤导致高处坠落事故,2人死亡,1人受伤。

9月16日,国家能源集团山西霍州发电厂圆形煤场区域,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1人死亡。

《通知》表示,事故暴露出部分电力企业在安全发展理念树立、规章制度执行、安全风险辨识、事故隐患查治、作业现场管控、人员教育培训等方面还存在重大薄弱环节。

《通知》为此提出五点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

二是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强化重点环节管理,强化班组一线安全生产保障,加强机组运维管理,尽量避免在极端天气、夜间照明不良等时段开展作业。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电力企业要及时通报行业内外事故事件,剖析问题根源加强对外包项目、外委队伍等外来人员的安全培训等。

四是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彻底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其中,火电企业要重点检查“两票三制”执行、机组检修和技术改造风险管控、输煤制粉系统管理、脱硫脱硝除尘设备运维、液氨罐区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情况。

水电企业要重点检查大坝注册定检问题整改、重大灾害隐患治理、大坝安全监测和信息报送、闸门启闭设备和应急电源管理等情况。

新能源企业要重点检查运维一体化或集中监控生产方式下“两票”制度执行、委托管理场站安全责任落实、光伏组件和风机叶片覆冰防控措施等情况。

五是不断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各派出机构要不断加强电力安全监督检查,实现管理闭环地方各级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落实电力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电力企业的监督检查。

界面新闻根据国家能源局披露统计,1-8月,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26起,死亡26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减少8人。

1-8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生的事故最多,共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5起,死亡5

同期,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4人,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4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3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2起,死亡2发生电力安全事件2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发生电力安全事件2起。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所属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

此外,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电力设备事故1起中广核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

国家能源局通告显示,二季度全国共发生的13起事故中有11起是触电、高坠事故国家能源局称,这暴露出有关电力企业安全意识淡薄,未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风险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不足,需各单位高度关注。

今年1月3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21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的通知》显示,2021年的基本目标是,杜绝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杜绝大坝垮坝漫坝事故,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努力实现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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