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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董事长赵永军被“双开”!长安银行年内合计被罚款7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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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董事长赵永军被“双开”!长安银行年内合计被罚款790万元

赵永军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曾仰琳

又一银行一把手被“双开”。

10月11日,中纪委官网显示,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对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永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永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搞政治攀附,谋求职务晋升;对抗组织审查,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

赵永军违反组织纪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规决策重大事项;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

赵永军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干预基层贷款审批、工程项目承发包事项;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扶贫工作消极应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

中纪委表示,赵永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政治上攀附,通过利益输送,寻靠山找后台,以获取政治经济利益;经济上贪婪,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甘于被围猎,把金融贷款审批权、国企干部人事权作为换取个人利益的筹码,大搞权钱交易,大肆收受贿赂;生活上腐化,贪图享受。赵永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陕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陕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永军开除党籍处分;由陕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陕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其简历信息显示,赵永军于1963年4月出生,陕西泾阳人,管理学博士,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任陕西财经学院党委宣传部秘书。

1987年4月,赵永军进入陕西金融系统工作,从24岁进入中国农业银行西安分行开始,直到在长安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任上“落马”,历经33年。期间,他就职的单位包括农行西安分行、农行陕西分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陕西农信社、秦农农村商业银行和长安银行,曾担任多家金融机构的一把手。

赵永军的“落马”可追溯到10个月前,2020年11月24日,中纪委官网发布消息,长安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永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值得关注的是,在2020年初,陕西省委第五巡视组向长安银行党委反馈巡视情况时曾提到,“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11月5日,陕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中共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长安银行在《通报》中表示,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该行对陕西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巡视意见进行了整改。然而,时隔19天,赵永军被调查的消息就在中纪委官网公示。

在赵永军被“双开”的同时,长安银行在今年也频频被罚,该行及相关负责人合计被罚790万元。

具体来看,4月,该行及其相关负责人一口气连收央行8张罚单

央行西安分行官网公示信息显示,长安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反洗钱、货币金银、国库、征信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420.8万元罚款。该行7位相关人员对长安银行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合计23.2万元。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4月13日。

此外,界面新闻据银保监会官网公示信息统计,截至发稿前,长安银行总行、各分支行及相关负责人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接连被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共领罚单18张,合计被罚346万元。

该行被处罚的案由包括贷款资金未有效管理、被借款人挪用购买理财;信托投资业务“三查”严重不审慎,所投资信托计划业务发生欠息、逾期;授信审查审批不审慎,贷款形成风险;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挪用于归还他行贷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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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永军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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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银行一把手被“双开”。

10月11日,中纪委官网显示,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对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永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永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搞政治攀附,谋求职务晋升;对抗组织审查,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

赵永军违反组织纪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规决策重大事项;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

赵永军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干预基层贷款审批、工程项目承发包事项;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扶贫工作消极应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

中纪委表示,赵永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政治上攀附,通过利益输送,寻靠山找后台,以获取政治经济利益;经济上贪婪,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甘于被围猎,把金融贷款审批权、国企干部人事权作为换取个人利益的筹码,大搞权钱交易,大肆收受贿赂;生活上腐化,贪图享受。赵永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陕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陕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永军开除党籍处分;由陕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陕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其简历信息显示,赵永军于1963年4月出生,陕西泾阳人,管理学博士,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任陕西财经学院党委宣传部秘书。

1987年4月,赵永军进入陕西金融系统工作,从24岁进入中国农业银行西安分行开始,直到在长安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任上“落马”,历经33年。期间,他就职的单位包括农行西安分行、农行陕西分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陕西农信社、秦农农村商业银行和长安银行,曾担任多家金融机构的一把手。

赵永军的“落马”可追溯到10个月前,2020年11月24日,中纪委官网发布消息,长安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永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值得关注的是,在2020年初,陕西省委第五巡视组向长安银行党委反馈巡视情况时曾提到,“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11月5日,陕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中共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长安银行在《通报》中表示,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该行对陕西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巡视意见进行了整改。然而,时隔19天,赵永军被调查的消息就在中纪委官网公示。

在赵永军被“双开”的同时,长安银行在今年也频频被罚,该行及相关负责人合计被罚790万元。

具体来看,4月,该行及其相关负责人一口气连收央行8张罚单

央行西安分行官网公示信息显示,长安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反洗钱、货币金银、国库、征信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420.8万元罚款。该行7位相关人员对长安银行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合计23.2万元。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4月13日。

此外,界面新闻据银保监会官网公示信息统计,截至发稿前,长安银行总行、各分支行及相关负责人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接连被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共领罚单18张,合计被罚346万元。

该行被处罚的案由包括贷款资金未有效管理、被借款人挪用购买理财;信托投资业务“三查”严重不审慎,所投资信托计划业务发生欠息、逾期;授信审查审批不审慎,贷款形成风险;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挪用于归还他行贷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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