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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谈判结果出炉,GSK等不输反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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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谈判结果出炉,GSK等不输反赢

5月20日,在业界一片期待中,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终于揭开神秘面纱。

首批药价谈判结果出炉替诺福韦酯、埃克替尼、吉非替尼3种谈判药品降价幅度分别达到67%、54%、55%,与周边国家(地区)趋同。同一时间,国家卫计委、发改委、工信部、人社部等7部委也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下一步要落实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做好与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

谈判促成实属不易对于此次药价谈判的促成,国家也是煞费苦心。2015年3月,国家卫计委起草《关于建立药品价格谈判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3月20日,国家药价谈判制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10月,经国务院批准,卫生计生等16个部委(局)建立了药品价格谈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专家全面梳理国内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状况,结合我国重大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治的用药需求,遴选确定首批谈判药品,成立谈判小组,制定谈判流程和策略,同步建立谈判和监督工作机制。

但此举当时并不被看好。由于不论是专利药或独家产品,它的技术较先进且受《专利法》保护,因此它本身就具一定的垄断性,而国家卫计委药品价格谈判机制,纯属瞎折腾,自不量力。

“能够想出此招的,也绝达不到最终目的。因为官本位思想,办公室思维不可能管用,而卫计委之所以想出这一‘歪招’,也是在最近遭受重挫的国家发改委发狠心要放开药价管制,将‘球’踢给国家卫计委和人社部后卫计委的仓促应付之举。”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局副局长徐毓才曾如是说。

就在被看衰的同时,同年11月下旬,国家却正式启动了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谈判小组先后与乙肝、非小细胞肺癌专利药品相关企业进行了多轮谈判。在此过程中,也经历了多种困难,如原研药的“超国民待遇”、市场垄断性等。

显然,在降低药价的大背景下,国家和地方三令五申下发制度,对相关药品采取“强制手段”:2015年11月发布《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降低药占比至30%以下;集中挂网采购;“二次议价”合法化;2016年4月,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表示,要把“药价”作为深化医改的“突破口”。

正因这些强有力的法令,让如履薄冰的药品价格谈判委在时隔一年多的今天终于“意淫”了一把——除逃跑的罗氏制药与未公布谈判结果的新基制药外,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盐酸埃克替尼片(浙江贝达)吉非替片(阿斯利康)治疗慢性乙肝的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GSK)3种谈判药品降价幅度分别达到54%、55%、67%。

即使有拿着政令“意淫”的痕迹,但作为此次公布的三个品种中,唯一的乙肝药韦瑞德以67%的降幅“领降”,并在降价后成为使中国售价成为全球最低,无疑对我国乙肝患者送上一个“520”红包,值得点赞。降价只为成赢家当然,对这四家企业而言,短时间或许面临单品业绩下滑的可能。以阿斯利康的吉非替尼(易瑞沙)为例,2002年8月,吉非替尼首先作为非小细胞肺癌一线治疗药物在日本上市,2003年获美国FDA批准,2005年进入中国。经过十年发展,2015年,该产品销售额高达5.64亿美元。其中,高价便是快速赢利的主要因素。

尽管面临业绩下滑,但在相关人士眼里,其降价只是为未来更大的市场份额打基础。

作为全球第二大药品市场,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中国药品消费市场犹如一块巨大的蛋糕,要想顺利且“安心”吞下此蛋糕,相关企业必须要转换经营思路,符合政府制定“降药价”的规则,而药价谈判便是最好的体现。“如果双方谈判愉快,对其并不一定是危机,因为其可以借助谈判扩大基础销售量,形成薄利多销的局面,最终提升利润空间。”

的确,根据卫计委的要求,各地要在6月底前完成谈判药品集中挂网。在2016-2017年的采购周期内,不再另行组织谈判议价并鼓励优先采购和使用谈判药品。

如此一来,或许上述企业的产品将会凭借价格优势与疗效,大规模地出现在各地的增补目录以及其他用药名单中,最终成为谈判的赢家。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葛兰素史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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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在业界一片期待中,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终于揭开神秘面纱。

首批药价谈判结果出炉替诺福韦酯、埃克替尼、吉非替尼3种谈判药品降价幅度分别达到67%、54%、55%,与周边国家(地区)趋同。同一时间,国家卫计委、发改委、工信部、人社部等7部委也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下一步要落实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做好与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

谈判促成实属不易对于此次药价谈判的促成,国家也是煞费苦心。2015年3月,国家卫计委起草《关于建立药品价格谈判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3月20日,国家药价谈判制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10月,经国务院批准,卫生计生等16个部委(局)建立了药品价格谈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专家全面梳理国内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状况,结合我国重大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治的用药需求,遴选确定首批谈判药品,成立谈判小组,制定谈判流程和策略,同步建立谈判和监督工作机制。

但此举当时并不被看好。由于不论是专利药或独家产品,它的技术较先进且受《专利法》保护,因此它本身就具一定的垄断性,而国家卫计委药品价格谈判机制,纯属瞎折腾,自不量力。

“能够想出此招的,也绝达不到最终目的。因为官本位思想,办公室思维不可能管用,而卫计委之所以想出这一‘歪招’,也是在最近遭受重挫的国家发改委发狠心要放开药价管制,将‘球’踢给国家卫计委和人社部后卫计委的仓促应付之举。”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局副局长徐毓才曾如是说。

就在被看衰的同时,同年11月下旬,国家却正式启动了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谈判小组先后与乙肝、非小细胞肺癌专利药品相关企业进行了多轮谈判。在此过程中,也经历了多种困难,如原研药的“超国民待遇”、市场垄断性等。

显然,在降低药价的大背景下,国家和地方三令五申下发制度,对相关药品采取“强制手段”:2015年11月发布《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降低药占比至30%以下;集中挂网采购;“二次议价”合法化;2016年4月,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表示,要把“药价”作为深化医改的“突破口”。

正因这些强有力的法令,让如履薄冰的药品价格谈判委在时隔一年多的今天终于“意淫”了一把——除逃跑的罗氏制药与未公布谈判结果的新基制药外,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盐酸埃克替尼片(浙江贝达)吉非替片(阿斯利康)治疗慢性乙肝的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GSK)3种谈判药品降价幅度分别达到54%、55%、67%。

即使有拿着政令“意淫”的痕迹,但作为此次公布的三个品种中,唯一的乙肝药韦瑞德以67%的降幅“领降”,并在降价后成为使中国售价成为全球最低,无疑对我国乙肝患者送上一个“520”红包,值得点赞。降价只为成赢家当然,对这四家企业而言,短时间或许面临单品业绩下滑的可能。以阿斯利康的吉非替尼(易瑞沙)为例,2002年8月,吉非替尼首先作为非小细胞肺癌一线治疗药物在日本上市,2003年获美国FDA批准,2005年进入中国。经过十年发展,2015年,该产品销售额高达5.64亿美元。其中,高价便是快速赢利的主要因素。

尽管面临业绩下滑,但在相关人士眼里,其降价只是为未来更大的市场份额打基础。

作为全球第二大药品市场,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中国药品消费市场犹如一块巨大的蛋糕,要想顺利且“安心”吞下此蛋糕,相关企业必须要转换经营思路,符合政府制定“降药价”的规则,而药价谈判便是最好的体现。“如果双方谈判愉快,对其并不一定是危机,因为其可以借助谈判扩大基础销售量,形成薄利多销的局面,最终提升利润空间。”

的确,根据卫计委的要求,各地要在6月底前完成谈判药品集中挂网。在2016-2017年的采购周期内,不再另行组织谈判议价并鼓励优先采购和使用谈判药品。

如此一来,或许上述企业的产品将会凭借价格优势与疗效,大规模地出现在各地的增补目录以及其他用药名单中,最终成为谈判的赢家。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