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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模吕燕微博指责他人抄袭服装设计反被判商业诋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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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模吕燕微博指责他人抄袭服装设计反被判商业诋毁

此事为何发生强烈反转?

文|中国品牌杂志

名模吕燕,出身于中国江西的一个小县城,在国内时尚界默默无闻的她2000年参加世界超级模特大赛一举夺得亚军,上演了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的励志故事。后来她还参演了几部影视剧,2013年跨界成为服装设计师,创立女装品牌COMME MOI,一路走来,她的事业顺风顺水。但近两年,她却身陷一场关于服装设计著作权纠纷的官司当中。

2019年,吕燕在微博上指责深圳影儿时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影儿公司)抄袭自己的服装设计,引发影儿公司起诉吕燕及其关联公司上海是你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是你公司)商业诋毁。随后是你公司也起诉影儿公司侵犯著作权。近日,两起官司都作出了判决,吕燕一方在上海和深圳的“主客场官司”中被双杀。

吕燕指责对方抄袭且引起微博上网友的大量支持,最终反被判商业诋毁,此事为何发生强烈反转?

吕燕微博炮轰影儿公司:原封不动抄我的设计

事情起源于2019年3月27日21:00,吕燕在个人微博炮轰影儿公司:“你们谁认识‘影儿’集团的老板啊?拜托带句话吧!你抄也稍微改改吧!这样赤裸裸的抄,如果卖300我也就算了,这个价格不能忍”,并配上4张影儿公司服装网上售卖的图片。半小时后又发一条微博称:“我看出来了,影儿集团就是个抄抄集团,有没有大律师愿意帮我打官司啊?所以打赢的费用都归你!太没有底线了,三个牌子都在抄我的,原封不动的抄,而且卖的比我还贵!”并配发更多的不同款式影儿公司服装照片。

影儿公司当天就予以回应。2019年3月27日,影儿公司通过其官微发布第一次“严正声明”,称“国内某品牌设计师在其自媒体账号上发布消息,无端指责深圳影儿时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抄袭其衣款,对品牌形象造成恶劣影响”,要求“某品牌设计师立即停止其不当行为,澄清事实,删除不当言论。”并表示“影儿集团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一个月之后的2019年4月26日,吕燕继续在微博炮轰影儿公司抄袭,并导入到新浪微博的话题“对抄袭说不”,且附上了起诉影儿公司的律师函。律师函中称影儿公司旗下品牌多款服装与“COMMEMOI”品牌的原创设计服装高度相似,列出4组“COMMEMOI”品牌女装与影儿公司女装的局部对比图,指影儿公司的抄袭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这四款服装的抄袭。

2019年4月26日19:29,是你公司官微转发了吕燕的微博内容,并同时发布文字内容“COMMEMOI一直以来致力于培养设计团队以提供原创设计,在今天世界知识产权日,我们必须站出来为#原创设计#发声,#对抄袭说不#”。

2019年4月30日,影儿公司通过其官微发布第二次“严正声明”,对此事进行回应,否认存在吕燕公开指责的抄袭一事,并表示“将依法进行维权诉讼”。

吕燕与影儿公司的微博争锋及所引发的争论,被新浪网“界面”栏目专题报道。同时,吕燕发布的附带律师函的微博,被拥有大量粉丝数量的微博名人用户转发,据法院判决书显示,仅其中一个名为“陈数”的微博用户就拥有733万粉丝数量,转发该微博内容后,获得大量二次转发、评论和点赞。

由于吕燕所发微博造成的巨大影响,影儿公司于2019年5月5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吕燕及其关联公司(是你公司)商业诋毁及不正当竞争。随后,是你公司也于2019年6月19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影儿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双方的起诉针锋相对。

吕燕一方在“主客场官司”中被双杀的法律逻辑

影儿公司起诉吕燕的官司先行判决,深圳中院一审判决吕燕商业诋毁成立,停止诋毁并恢复影儿公司名誉,赔偿影儿公司500万元;吕燕上诉后,2021年7月29日,广东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仍然判决商业诋毁成立,只是将赔偿金额由500万元改为300万元。

2021年6月28日,上海浦东法院对是你公司诉影儿公司服装设计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作出判决,不认可是你公司提出的侵犯著作权主张,并对是你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全部驳回。

在终审判决之前,此案为大众所关注的焦点是,影儿公司的服装设计究竟是否侵犯是你公司著作权。是你公司在被诉商业诋毁官司中上诉时也提出:事实的认定必须以著作权官司的审查结果为依据,请求广东高院中止诉讼,待另案审结。

但广东省高院并不认可这一观点,指出是你公司在另案中仅就被诉微博指控抄袭的7款女装中的3款女装起诉影儿公司,即使该案判决认定抄袭成立,被诉微博也存在以偏概全的误导性信息。并且,广东省高院还认定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影儿公司构成抄袭,吕燕一方在没有有效认定结论的情况下就在微博上传播对方抄袭,构成传播误导性信息,损害了影儿公司商誉。

上海浦东法院判决书显示,吕燕微博中指责影儿公司抄袭服装,涉及7款,但其关联公司是你公司在诉至上海法院时,只起诉3款服装作品被抄袭,且后来又撤回一款服装,仅剩2款。上海浦东法院认为,是你公司所主张的权利服装多处设计为服装常用的常规设计或在先设计或其组合,如果给予著作权法上的保护,可能会造成个体利益、行业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失衡。由此,上海浦东法院驳回了是你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服装设计抄袭不是通过简单对比就可认定

复盘此案整个过程,在前期双方微博争锋之时,吕燕炮轰影儿公司抄袭似乎言之凿凿,得到众多网友点赞转发可谓声势浩大,相比较而言影儿公司的回应则显得小心翼翼。但后期进入司法程序,吕燕一方在上海、深圳主客场官司中却被双杀。为何首尾反差如此之大?为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奥肯律师事务所何鎏律师,请她对这件事进行法律解读。

何鎏律师表示,司法实践中只有被控侵权作品与主张权利的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且被控侵权方接触了在先作品或具备接触的可能,才能认定为侵权。但服装类著作权侵权判定复杂而困难,需要专业认定,不宜通过简单对比就得出结论。吕燕案,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了服装类著作权侵权认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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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模吕燕微博指责他人抄袭服装设计反被判商业诋毁

此事为何发生强烈反转?

文|中国品牌杂志

名模吕燕,出身于中国江西的一个小县城,在国内时尚界默默无闻的她2000年参加世界超级模特大赛一举夺得亚军,上演了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的励志故事。后来她还参演了几部影视剧,2013年跨界成为服装设计师,创立女装品牌COMME MOI,一路走来,她的事业顺风顺水。但近两年,她却身陷一场关于服装设计著作权纠纷的官司当中。

2019年,吕燕在微博上指责深圳影儿时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影儿公司)抄袭自己的服装设计,引发影儿公司起诉吕燕及其关联公司上海是你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是你公司)商业诋毁。随后是你公司也起诉影儿公司侵犯著作权。近日,两起官司都作出了判决,吕燕一方在上海和深圳的“主客场官司”中被双杀。

吕燕指责对方抄袭且引起微博上网友的大量支持,最终反被判商业诋毁,此事为何发生强烈反转?

吕燕微博炮轰影儿公司:原封不动抄我的设计

事情起源于2019年3月27日21:00,吕燕在个人微博炮轰影儿公司:“你们谁认识‘影儿’集团的老板啊?拜托带句话吧!你抄也稍微改改吧!这样赤裸裸的抄,如果卖300我也就算了,这个价格不能忍”,并配上4张影儿公司服装网上售卖的图片。半小时后又发一条微博称:“我看出来了,影儿集团就是个抄抄集团,有没有大律师愿意帮我打官司啊?所以打赢的费用都归你!太没有底线了,三个牌子都在抄我的,原封不动的抄,而且卖的比我还贵!”并配发更多的不同款式影儿公司服装照片。

影儿公司当天就予以回应。2019年3月27日,影儿公司通过其官微发布第一次“严正声明”,称“国内某品牌设计师在其自媒体账号上发布消息,无端指责深圳影儿时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抄袭其衣款,对品牌形象造成恶劣影响”,要求“某品牌设计师立即停止其不当行为,澄清事实,删除不当言论。”并表示“影儿集团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一个月之后的2019年4月26日,吕燕继续在微博炮轰影儿公司抄袭,并导入到新浪微博的话题“对抄袭说不”,且附上了起诉影儿公司的律师函。律师函中称影儿公司旗下品牌多款服装与“COMMEMOI”品牌的原创设计服装高度相似,列出4组“COMMEMOI”品牌女装与影儿公司女装的局部对比图,指影儿公司的抄袭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这四款服装的抄袭。

2019年4月26日19:29,是你公司官微转发了吕燕的微博内容,并同时发布文字内容“COMMEMOI一直以来致力于培养设计团队以提供原创设计,在今天世界知识产权日,我们必须站出来为#原创设计#发声,#对抄袭说不#”。

2019年4月30日,影儿公司通过其官微发布第二次“严正声明”,对此事进行回应,否认存在吕燕公开指责的抄袭一事,并表示“将依法进行维权诉讼”。

吕燕与影儿公司的微博争锋及所引发的争论,被新浪网“界面”栏目专题报道。同时,吕燕发布的附带律师函的微博,被拥有大量粉丝数量的微博名人用户转发,据法院判决书显示,仅其中一个名为“陈数”的微博用户就拥有733万粉丝数量,转发该微博内容后,获得大量二次转发、评论和点赞。

由于吕燕所发微博造成的巨大影响,影儿公司于2019年5月5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吕燕及其关联公司(是你公司)商业诋毁及不正当竞争。随后,是你公司也于2019年6月19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影儿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双方的起诉针锋相对。

吕燕一方在“主客场官司”中被双杀的法律逻辑

影儿公司起诉吕燕的官司先行判决,深圳中院一审判决吕燕商业诋毁成立,停止诋毁并恢复影儿公司名誉,赔偿影儿公司500万元;吕燕上诉后,2021年7月29日,广东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仍然判决商业诋毁成立,只是将赔偿金额由500万元改为300万元。

2021年6月28日,上海浦东法院对是你公司诉影儿公司服装设计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作出判决,不认可是你公司提出的侵犯著作权主张,并对是你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全部驳回。

在终审判决之前,此案为大众所关注的焦点是,影儿公司的服装设计究竟是否侵犯是你公司著作权。是你公司在被诉商业诋毁官司中上诉时也提出:事实的认定必须以著作权官司的审查结果为依据,请求广东高院中止诉讼,待另案审结。

但广东省高院并不认可这一观点,指出是你公司在另案中仅就被诉微博指控抄袭的7款女装中的3款女装起诉影儿公司,即使该案判决认定抄袭成立,被诉微博也存在以偏概全的误导性信息。并且,广东省高院还认定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影儿公司构成抄袭,吕燕一方在没有有效认定结论的情况下就在微博上传播对方抄袭,构成传播误导性信息,损害了影儿公司商誉。

上海浦东法院判决书显示,吕燕微博中指责影儿公司抄袭服装,涉及7款,但其关联公司是你公司在诉至上海法院时,只起诉3款服装作品被抄袭,且后来又撤回一款服装,仅剩2款。上海浦东法院认为,是你公司所主张的权利服装多处设计为服装常用的常规设计或在先设计或其组合,如果给予著作权法上的保护,可能会造成个体利益、行业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失衡。由此,上海浦东法院驳回了是你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服装设计抄袭不是通过简单对比就可认定

复盘此案整个过程,在前期双方微博争锋之时,吕燕炮轰影儿公司抄袭似乎言之凿凿,得到众多网友点赞转发可谓声势浩大,相比较而言影儿公司的回应则显得小心翼翼。但后期进入司法程序,吕燕一方在上海、深圳主客场官司中却被双杀。为何首尾反差如此之大?为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奥肯律师事务所何鎏律师,请她对这件事进行法律解读。

何鎏律师表示,司法实践中只有被控侵权作品与主张权利的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且被控侵权方接触了在先作品或具备接触的可能,才能认定为侵权。但服装类著作权侵权判定复杂而困难,需要专业认定,不宜通过简单对比就得出结论。吕燕案,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了服装类著作权侵权认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