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结婚生子需持家庭教育合格证?官方回应:法规文件未提及,不能作为前置条件

近日,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答复区人大代表朱孝琼关于“办理结婚证、生育证,先取得家庭教育合格证”的建议称,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均未提及家庭教育合格证,故不能作为办理结婚证、生育证的前置条件。

10月11日,梁平区民政局在答复中回应:根据《重庆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均未提及家庭教育合格证,故不能作为办理结婚证、生育证的前置条件。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