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个人投资者资产不能低于1000万系误解,网上打新及交易门槛为50万元

据证券时报,10月23日,“北交所个人投资者资产不能低于1000万”登上部分平台热搜,经分析相关观点源头并采访业内人士,该表述片面地将网下询价的资产标准扩大为北交所个人投资者标准,容易引发市场误解。实际上,北交所已于9月17日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规定,个人投资者参与北交所市场新股申购及二级市场交易,只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据媒体此前报道,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向券商征求意见,以规范网下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股票的网下询价配售业务。《规则》要求,除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等六类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的证券账户资产或其所管理的产品净资产应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的证券账户资产应不低于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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