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原凤山县贪官黄德意,因擅自动用国家防治地质灾害资金5350万元在山壁上画了“两只鸟”而闻名全国。日前,黄德意被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据新华社消息,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百色中院30日对河池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黄德意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黄德意有期徒刑十年,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同时,扣押的赃款29万元,黄金3000克依法予以没收,由暂扣机关上缴国库;未退出的赃款人民币146万余元继续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黄德意案发前退还行贿人温从孟的赃款人民币230万元继续向温从孟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3年9月间,黄德意利用其担任广西凤山县县长、县委书记、河池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90万元,港币40万元,黄金3000克。黄德意担任凤山县县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经济损失人民币66.17万元。
法院认为,黄德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黄德意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人民币66.17万元,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根据黄德意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黄德意事发源于“凤凰壁画”事件。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2014年7月,广西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进驻凤山县,在组内碰头会上,大家不约而同谈到“一件事”“一个人”。“一件事”,是群众集中反映“县里‘花了5000万元画了两只鸟’”,也就是巡视组进城看到的“凤凰壁画”;“一个人”,是指凤山县原县委书记、河池市副市长黄德意,大家怀疑其在“凤凰壁画”项目中可能存在权钱交易问题。
调查深入展开,黄德意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逐渐浮出水面:主要就是大搞形象工程,擅自做主动用国家防治地质灾害资金5350万元,在出入县城的山壁上雕刻“凤凰壁画”,花费相当于县财政年收入的一半还多,但壁画项目实际造价仅200多万元。此外,巡视组还查出黄德意存在插手工程项目、利用土地出让牟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
2014年10月,黄德意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3月,黄德意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一案,移送广西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5年11月25日,此案在百色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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