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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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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筑牢反奸防谍的“钢铁长城”

10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朱洞风主持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田文平、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常百宁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陕西作为科教大省和国家重要的国防科技工业基地,成为越来越多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渗透窃密的重点。做好我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需要建立完善体制机制,需要增强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更需要法规的引领、支撑和保障。”田文平介绍,出台我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地方性法规,是应对我省日益严峻的反间谍斗争形势所需、现实所需、任务所需。

图片来源: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突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条例》强化了反间谍安全防范主体责任的落实,分别对政府,反间谍安全防范主管部门,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设置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分别就做好相关教育培训、日常管理、报告可疑情况、配合专门机关工作、应对处置突发情况等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条例》确定重点单位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核心要害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突出法规的可操作性。《条例》在规范基层组织如何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时,考虑到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政治性、专业性较强,基层实践经验不足,为此,专门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群众性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条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发现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时,不仅应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还应当保存有关记录,并根据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的要求,采取处置措施。

突出宣传教育与培训。《条例》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周和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宣传日集中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条例》规定了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职责,并将反间谍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学校的相关教育内容,要求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反间谍安全防范教育。

常百宁表示,要深入学习宣传《条例》,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增强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以反间谍安全防范的强大合力,真正筑牢反奸防谍的“钢铁长城”。省人大常委会将运用执法检查等监督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

 

来源: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

原标题:筑牢反奸防谍的“钢铁长城” 《陕西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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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筑牢反奸防谍的“钢铁长城”

10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朱洞风主持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田文平、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常百宁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陕西作为科教大省和国家重要的国防科技工业基地,成为越来越多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渗透窃密的重点。做好我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需要建立完善体制机制,需要增强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更需要法规的引领、支撑和保障。”田文平介绍,出台我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地方性法规,是应对我省日益严峻的反间谍斗争形势所需、现实所需、任务所需。

图片来源: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突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条例》强化了反间谍安全防范主体责任的落实,分别对政府,反间谍安全防范主管部门,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设置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分别就做好相关教育培训、日常管理、报告可疑情况、配合专门机关工作、应对处置突发情况等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条例》确定重点单位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核心要害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突出法规的可操作性。《条例》在规范基层组织如何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时,考虑到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政治性、专业性较强,基层实践经验不足,为此,专门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群众性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条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发现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时,不仅应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还应当保存有关记录,并根据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的要求,采取处置措施。

突出宣传教育与培训。《条例》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周和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宣传日集中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条例》规定了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职责,并将反间谍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学校的相关教育内容,要求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反间谍安全防范教育。

常百宁表示,要深入学习宣传《条例》,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增强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以反间谍安全防范的强大合力,真正筑牢反奸防谍的“钢铁长城”。省人大常委会将运用执法检查等监督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

 

来源: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

原标题:筑牢反奸防谍的“钢铁长城” 《陕西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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