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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初中生向同学饮料投毒被记过 警方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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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初中生向同学饮料投毒被记过 警方介入调查

6月5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消息称,针对东城区某中学一学生在学校期间饮用被同学投放化学物质饮料中毒的情况,警方已介入调查。

北京汇文中学(来源:网络)

6月5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消息,针对东城区某中学一学生在学校期间饮用被同学投放化学物质饮料中毒的情况,警方已介入,正在抓紧调查中。

近日网传一则落款为北京汇文中学的《布告》称,4月12日,该校初三(1)班赵某向其同学赵某饮料瓶中加入网上购买的化学药品,赵某(后者)饮用后中毒住院。赵某的行为给中毒同学造成伤害。经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为严肃校风校纪,并教育其本人,根据《北京汇文中学学生管理及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投化学药品的赵某记过处分。

据《京华时报》消息,记者致电北京汇文中学办公室,工作人员证实确有此事,但不清楚具体原因。学校副校长称,因此事涉及未成年,暂不便透露更多信息。

随后记者了解到,赵某在事发当天下午课堂上,趁同学不备,将网购的硫酸铜放入对方饮料瓶中,致其腹中疼痛后被送医。中毒赵同学家长说,医院诊断为硫酸铜中毒。经救治,赵同学脱离生命危险,目前其多处脏器受损,仍在进一步治疗恢复中。

另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汇文中学的陈校长称,该声明是学校在5月31日发布的,一直张贴在学校楼道里,声明中叙述的事件属实。

他表示,4月12日下午放学时,初三的一名学生赵某将“一笔盖”硫酸铜倒入了同学的饮料瓶中。随后,同学喝了瓶子里的水并感受到了异味。此时,赵某告诉同学自己在水里放了硫酸铜,并让该同学喝牛奶催吐。

事发当天下午4点多,班主任发现饮用了瓶装水的受害学生表情痛苦,该学生并告知了赵某在他的水中倒了硫酸铜的事。班主任随即找来该同学和赵某的家长,将中毒学生送往307医院。经诊断,该同学的肾脏、肝脏、消化道受到了损伤。

陈校长说,事发当天,中毒学生的家长就报了警,赵某也到派出所做了笔录,警察到学校提取了饮料瓶等物证。

陈校长说,赵某曾表示,自己是托同班同学在网络商城中购买了500克硫酸铜,本想制作硫酸铜晶体来作为同学的毕业礼物。但他表示,对于为何将硫酸铜倒入同学的饮料瓶,赵某并未对校方说清理由。

对于网络上有人认为学校给赵某记过处分是否过轻,北京汇文中学的丰副校长表示,给赵某记过处分已经是学校所能给的最高级别的处分。她介绍,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即使是对于高中学生,一般来说只有被公安机关拘留,才会开除。目前公安机关尚未对此事做出定性。”

但另一方面,丰副校长表示,这件事发生之后,给中毒学生造成的伤害是确定的事实,且赵某即将毕业,因此需要在赵某毕业之前对赵某的行为作出惩罚。“法律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开除学生,由于学生即将毕业,留校察看也很难起到教育警诫的效果,因此记过是学校能给赵某的最高处分。”

据学校工作人员介绍,4月16日,中毒学生从紧急救治病房转入普通病房,4月28日办理了临时出院手续。陈校长说,目前该学生已经回到学校上课,各项身体指标已接近正常值。

根据北京汇文中学的官网介绍,该校始建于1871年,是首都百年名校。学校2005年起恢复初中部,现为包括高中部、初中部以及国际部在内的完全中学。2001年,汇文中学成为北京市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校。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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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消息称,针对东城区某中学一学生在学校期间饮用被同学投放化学物质饮料中毒的情况,警方已介入调查。

北京汇文中学(来源:网络)

6月5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消息,针对东城区某中学一学生在学校期间饮用被同学投放化学物质饮料中毒的情况,警方已介入,正在抓紧调查中。

近日网传一则落款为北京汇文中学的《布告》称,4月12日,该校初三(1)班赵某向其同学赵某饮料瓶中加入网上购买的化学药品,赵某(后者)饮用后中毒住院。赵某的行为给中毒同学造成伤害。经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为严肃校风校纪,并教育其本人,根据《北京汇文中学学生管理及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投化学药品的赵某记过处分。

据《京华时报》消息,记者致电北京汇文中学办公室,工作人员证实确有此事,但不清楚具体原因。学校副校长称,因此事涉及未成年,暂不便透露更多信息。

随后记者了解到,赵某在事发当天下午课堂上,趁同学不备,将网购的硫酸铜放入对方饮料瓶中,致其腹中疼痛后被送医。中毒赵同学家长说,医院诊断为硫酸铜中毒。经救治,赵同学脱离生命危险,目前其多处脏器受损,仍在进一步治疗恢复中。

另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汇文中学的陈校长称,该声明是学校在5月31日发布的,一直张贴在学校楼道里,声明中叙述的事件属实。

他表示,4月12日下午放学时,初三的一名学生赵某将“一笔盖”硫酸铜倒入了同学的饮料瓶中。随后,同学喝了瓶子里的水并感受到了异味。此时,赵某告诉同学自己在水里放了硫酸铜,并让该同学喝牛奶催吐。

事发当天下午4点多,班主任发现饮用了瓶装水的受害学生表情痛苦,该学生并告知了赵某在他的水中倒了硫酸铜的事。班主任随即找来该同学和赵某的家长,将中毒学生送往307医院。经诊断,该同学的肾脏、肝脏、消化道受到了损伤。

陈校长说,事发当天,中毒学生的家长就报了警,赵某也到派出所做了笔录,警察到学校提取了饮料瓶等物证。

陈校长说,赵某曾表示,自己是托同班同学在网络商城中购买了500克硫酸铜,本想制作硫酸铜晶体来作为同学的毕业礼物。但他表示,对于为何将硫酸铜倒入同学的饮料瓶,赵某并未对校方说清理由。

对于网络上有人认为学校给赵某记过处分是否过轻,北京汇文中学的丰副校长表示,给赵某记过处分已经是学校所能给的最高级别的处分。她介绍,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即使是对于高中学生,一般来说只有被公安机关拘留,才会开除。目前公安机关尚未对此事做出定性。”

但另一方面,丰副校长表示,这件事发生之后,给中毒学生造成的伤害是确定的事实,且赵某即将毕业,因此需要在赵某毕业之前对赵某的行为作出惩罚。“法律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开除学生,由于学生即将毕业,留校察看也很难起到教育警诫的效果,因此记过是学校能给赵某的最高处分。”

据学校工作人员介绍,4月16日,中毒学生从紧急救治病房转入普通病房,4月28日办理了临时出院手续。陈校长说,目前该学生已经回到学校上课,各项身体指标已接近正常值。

根据北京汇文中学的官网介绍,该校始建于1871年,是首都百年名校。学校2005年起恢复初中部,现为包括高中部、初中部以及国际部在内的完全中学。2001年,汇文中学成为北京市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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