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扬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因未按规定聘任个人保险代理人,被银保监会扬州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1年11月16日。
另外, 因对友邦人寿扬州中心支公司未按规定聘任个人保险代理人负管理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余欢欢被扬州银保监分局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来源:界面新闻
11月18日,扬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因未按规定聘任个人保险代理人,被银保监会扬州监管分局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1年11月16日。
另外, 因对友邦人寿扬州中心支公司未按规定聘任个人保险代理人负管理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余欢欢被扬州银保监分局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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