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外貌的完好,不仅关乎市容环境,更关乎房屋安全,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而个别居民群众擅自对房屋内外施工改造的行为,轻则引发矛盾纠纷,恶化邻里关系,重则危害公共安全,成为刑法案件。因此,对此类破坏行为及时叫停、复原尤为重要。
近日,上海市普陀城管真如中队接到居民反映,北石片区有一户底楼居民在装修时擅自破墙开窗,周边居民对此很是担忧。

报后,城管队员立即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在实地踏勘过程中,执法人员在向居民、物业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确认了相关事实:该处确实正在装修施工,“开窗”的位置在天井外墙,并不属于房屋承重结构,且该面外墙本就有一窗户。
难道是热心居民闹了乌龙?经城管队员细致检测,此处窗户长1米、宽0.8米,相较于隔壁窗户确有“鹤立鸡群”之势。城管队员经询问得知,该业主为增加室内采光,在装修过程中凿掉了此墙上原有的窗户结构,对窗户进行了扩大改造——该业主破坏房屋外貌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56条的条款规定。

对于确认的违规行为,城管队员积极与业主沟通,宣讲法律法规,并从墙体结构稳固、房屋防盗安全、邻里关系和谐、小区环境美观等多个角度帮助其趋利避害。最终,经城管队员的耐心劝解,业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承诺会立即将该处窗户回复到原有位置和尺寸,主动消除安全隐患。几日后,城管队员现场复查确认,该业主已将窗户恢复到长、宽均0.4米的标准大小,整改符合要求。
回顾本案的查办过程,普陀城管对违规行为性质作出了认定,当事人对于邻里关系、房屋安全等利害关系具有较强的责任意,并能在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合理性后,主动进行整改。当事人行为失当的原因在于对于相关法规了解不够,对此,普陀城管今后将进一步依托“城管社区工作室”机制,加大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丰富普法的途径与方式,帮助居民群众深入了解小区内外的法条知识。同时,普陀城管也将与居委、物业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对辖区内的违法情况及时发现、快速处理、及时反馈。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