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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份修订计生条例延长婚假,山西最长可休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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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份修订计生条例延长婚假,山西最长可休30天

截至11月23日,我国已有吉林、黑龙江、江苏、贵州、安徽、江西、山西和河北等省份在新版计生条例中规定延长婚假,另有一些省份的计生条例修订尚在征求意见阶段,其中也规定拟增加或延长婚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实习记者 | 吴冰冰

编辑 | 翟瑞民

近段时间,年轻人抱怨婚假太短导致没空结婚的消息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对此,继育儿假和护理假后,延长婚假也成为各地计生条例修改的重点内容。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其中规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采取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此后,各省份陆续启动修订计生条例工作。

界面新闻统计,截至11月23日,我国已有吉林、黑龙江、江苏、贵州、安徽、江西、山西和河北等省份在新版计生条例中规定延长婚假,另有一些省份的计生条例修订尚在征求意见阶段,其中也规定拟增加或延长婚假。不过,总体来看,各种规定的婚假长短并不统一。

9月28日下午,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职工,享受婚假15天。

9月30日通过的新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与此规定相似的还有贵州省和安徽省,员工婚假期间,其享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江西省和河北省则在新通过的新版计生条例中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15天,共计18天。黑龙江新修订通过的计生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10日,由此最多可享受25天婚假。

最长的是山西省。9月29日山西省新修订通过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11月23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对于婚假,草案明确,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7日;最长可享受28天婚假。

此外,正在征求意见的省份也将延长婚假纳入计生条例修改范围,其中辽宁拟延长7天,海南拟延长10天。陕西省也拟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10天,内蒙古拟增加15天,甘肃省则拟延长至30天。

9月26日,天津市卫健委曾针对网民关于“延长天津婚假产假作为三胎政策的配套措施”的建议回复称,已启动《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工作,拟适当增加婚假、产假和陪产假。

早在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计生法删掉了有关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在“晚婚假”被废除前,我国《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初婚公民和二婚者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不过,近年来,随着人口流动的增加,国家法定的3天婚假已不适应实际需要,因此,舆论曾多次建议国家将法定婚假延长。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11月18日消息,针对网民关于“四川婚假只有3天,年轻人根本没有时间结婚”的留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国家规定婚假为3天,国家正在对婚假制度进行调整,将适时发布最新婚假政策,以便更好地保障职工举办婚礼和蜜月旅游。

另据成都商报报道,四川省政协妇联界别向四川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增强人口素质的几点建议》,建议适当延长婚假,以提高婚检率。

2021年9月29日,新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获得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并未对婚假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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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份修订计生条例延长婚假,山西最长可休30天

截至11月23日,我国已有吉林、黑龙江、江苏、贵州、安徽、江西、山西和河北等省份在新版计生条例中规定延长婚假,另有一些省份的计生条例修订尚在征求意见阶段,其中也规定拟增加或延长婚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实习记者 | 吴冰冰

编辑 | 翟瑞民

近段时间,年轻人抱怨婚假太短导致没空结婚的消息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对此,继育儿假和护理假后,延长婚假也成为各地计生条例修改的重点内容。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其中规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采取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此后,各省份陆续启动修订计生条例工作。

界面新闻统计,截至11月23日,我国已有吉林、黑龙江、江苏、贵州、安徽、江西、山西和河北等省份在新版计生条例中规定延长婚假,另有一些省份的计生条例修订尚在征求意见阶段,其中也规定拟增加或延长婚假。不过,总体来看,各种规定的婚假长短并不统一。

9月28日下午,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职工,享受婚假15天。

9月30日通过的新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与此规定相似的还有贵州省和安徽省,员工婚假期间,其享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江西省和河北省则在新通过的新版计生条例中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15天,共计18天。黑龙江新修订通过的计生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10日,由此最多可享受25天婚假。

最长的是山西省。9月29日山西省新修订通过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11月23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对于婚假,草案明确,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7日;最长可享受28天婚假。

此外,正在征求意见的省份也将延长婚假纳入计生条例修改范围,其中辽宁拟延长7天,海南拟延长10天。陕西省也拟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10天,内蒙古拟增加15天,甘肃省则拟延长至30天。

9月26日,天津市卫健委曾针对网民关于“延长天津婚假产假作为三胎政策的配套措施”的建议回复称,已启动《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工作,拟适当增加婚假、产假和陪产假。

早在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计生法删掉了有关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在“晚婚假”被废除前,我国《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初婚公民和二婚者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不过,近年来,随着人口流动的增加,国家法定的3天婚假已不适应实际需要,因此,舆论曾多次建议国家将法定婚假延长。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11月18日消息,针对网民关于“四川婚假只有3天,年轻人根本没有时间结婚”的留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国家规定婚假为3天,国家正在对婚假制度进行调整,将适时发布最新婚假政策,以便更好地保障职工举办婚礼和蜜月旅游。

另据成都商报报道,四川省政协妇联界别向四川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增强人口素质的几点建议》,建议适当延长婚假,以提高婚检率。

2021年9月29日,新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获得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并未对婚假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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