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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悬赏最高1亿征集线索,涉案“老赖”曾试图用白酒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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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悬赏最高1亿征集线索,涉案“老赖”曾试图用白酒抵债

法院公布的悬赏被执行人基本信息显示,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尚未清偿部分为三亿三千九百零九万一千三百七十元及资金占用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摄影:匡达

记者 | 翟星理

编辑 | 翟瑞民

2021年11月1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称,该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与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仲裁一案,经仲裁决定,被执行人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申请,决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悬赏执行。

法院公布的悬赏被执行人基本信息显示,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尚未清偿部分为三亿三千九百零九万一千三百七十元及资金占用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法院在悬赏公告中表示,提供北京市三中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奖赏执行到位金额的30%。按此计算,本案执行悬赏金额最高大约1亿元。

天眼查APP显示,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14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法定代表人为冯志广。

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矿产品、燃料油、金属制品、建筑材料、木材、钢材、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工程机械、塑料制品、新鲜蔬菜、新鲜水果、豆类、薯类、谷类;物业管理;组织科技文化交流活动;经济信息咨询;进出口业务;销售食品。

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有三大股东,山西中能源统配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持股25%,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4%,中能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持股51%,为绝对控股的大股东。

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率属于重庆能投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为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由重庆市国资委100%控股的大型国有企业。

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京04民特648号民事裁定书显示,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合作开展了煤炭贸易,过程中产生了债务。2015年8月28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债务清偿协议》,对双方履行于2014年5月20日订立的《煤炭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发生的各项债务达成协议。

该裁定书显示,2019年6月25日,双方又签订了一份《债务清偿协议》,约定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拟用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老窖鉴藏装白酒抵偿所欠债务本金人民币3亿元。但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称,双方于2019年6月25日签订的《债务清偿协议》并未生效,不具备任何效力。该协议为以酒抵债协议,协议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储运公司上级单位批准后生效,但该协议未获储运公司上级单位批准。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已经通知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其也未提供任何白酒履行该协议。

2020年7月,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据双方于2015年8月签订的《债务清偿协议》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会予以受理。重庆仲裁委员会作出(2020)渝仲字第1371号裁决,裁决内容为:在执行过程中,本案无执行到位款项。

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遂到北京起诉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公开报道显示,2018年5月,株洲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曾与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携手推进AMOLED G6(第6代电子柔性屏)项目。株洲市委副书记、市长阳卫国会见了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李健康一行。

双方共同推进的AMOLED 项目,主要用于手机、电视等,具有可弯曲、节能、轻薄等特点,是未来显示屏发展的重要方向。该项目拟投资240亿元,建设AMOLED面板厂、模组厂及光电研究院,预计建成达产后年营收3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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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悬赏最高1亿征集线索,涉案“老赖”曾试图用白酒抵债

法院公布的悬赏被执行人基本信息显示,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尚未清偿部分为三亿三千九百零九万一千三百七十元及资金占用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摄影:匡达

记者 | 翟星理

编辑 | 翟瑞民

2021年11月1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称,该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与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仲裁一案,经仲裁决定,被执行人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申请,决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悬赏执行。

法院公布的悬赏被执行人基本信息显示,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尚未清偿部分为三亿三千九百零九万一千三百七十元及资金占用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法院在悬赏公告中表示,提供北京市三中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奖赏执行到位金额的30%。按此计算,本案执行悬赏金额最高大约1亿元。

天眼查APP显示,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14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法定代表人为冯志广。

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矿产品、燃料油、金属制品、建筑材料、木材、钢材、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工程机械、塑料制品、新鲜蔬菜、新鲜水果、豆类、薯类、谷类;物业管理;组织科技文化交流活动;经济信息咨询;进出口业务;销售食品。

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有三大股东,山西中能源统配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持股25%,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4%,中能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持股51%,为绝对控股的大股东。

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率属于重庆能投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为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由重庆市国资委100%控股的大型国有企业。

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京04民特648号民事裁定书显示,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合作开展了煤炭贸易,过程中产生了债务。2015年8月28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债务清偿协议》,对双方履行于2014年5月20日订立的《煤炭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发生的各项债务达成协议。

该裁定书显示,2019年6月25日,双方又签订了一份《债务清偿协议》,约定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拟用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老窖鉴藏装白酒抵偿所欠债务本金人民币3亿元。但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称,双方于2019年6月25日签订的《债务清偿协议》并未生效,不具备任何效力。该协议为以酒抵债协议,协议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储运公司上级单位批准后生效,但该协议未获储运公司上级单位批准。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已经通知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其也未提供任何白酒履行该协议。

2020年7月,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据双方于2015年8月签订的《债务清偿协议》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会予以受理。重庆仲裁委员会作出(2020)渝仲字第1371号裁决,裁决内容为:在执行过程中,本案无执行到位款项。

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遂到北京起诉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公开报道显示,2018年5月,株洲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曾与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携手推进AMOLED G6(第6代电子柔性屏)项目。株洲市委副书记、市长阳卫国会见了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李健康一行。

双方共同推进的AMOLED 项目,主要用于手机、电视等,具有可弯曲、节能、轻薄等特点,是未来显示屏发展的重要方向。该项目拟投资240亿元,建设AMOLED面板厂、模组厂及光电研究院,预计建成达产后年营收3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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