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收安徽证监局警示函: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公教育11月30日晚间公告,公司于今日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2019—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北京创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之间存在业务合作,相关交易金额达到应披露标准,但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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