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星:控股股东何德平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新美星12月5日晚间公告,证监会拟决定:就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对何德平及其他四位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4783.6万元,并处以1.44亿元罚款,其中,何德平及其中一位当事人承担50%罚款即7175.3万元。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何德平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何德平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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