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总是国外圆”,总有那么些人绞尽脑汁削尖脑袋想要获得绿卡,成为一名合法的美国公民。然而,想要获得美国国籍,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今天,小君来跟大家分享一个获得美国国籍的方法——E(砸)B(钱)-5(呗)。
即第五类优先就业型移民,简称“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从1991 年起实行。1993年,美国政府在 EB-5 移民法规中还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这使得EB-5 成为所有美国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美国实行该项目,主要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移民者来美国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此类签证每年有10000个名额。根据此方案,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的美国工人就业机会,即可获发二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二年届满前90天,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可申请"条件移除",而成为永久居民。此方案的投资额为美金100万元。如果投资标的是位于目标就业区(Targeted EmploymentArea),则投资额可降为50万美金。
EB-5对申请人的要求相当宽松,没有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为合法取得(包括个人累积所得、赠与、继承等多种途径)。一人申请,全家(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均可同时获得绿卡。申请成功后可自由选择美国任何城市居住,或继续留在中国工作和生活。
申请EB-5的过程有哪些?
这个阶段与下一个阶段的划分点就是I526的审批。I526其实是在此阶段填写的一份申请表的代码,内容包括投资选择的项目,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人已经将资金汇入项目的证明,投资人的资产来源证明,投资人的个人资料等。如果I526获得批准,即代表美国移民局对投资人投资的项目合法性没有异议,此项目可以作为申请投资移民的资格。目前I526的审批通过率为83%-86%左右。
这个阶段介于I526获批和I829还没递交申请之间。大使馆的面试环节并不难,移民官会问一些问题,只需要老实回答,不要跟自己的文件有出入即可。进入美国以后就可以在当地开始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在获取有条件绿卡的21个月后(有条件绿卡的使用期为2年),即条件绿卡到期前3个月开始可以填写I829申请表。美国移民局对I829的审核分为两点:一是投资人之前投资的项目是否还在正常的运行;二是投资人投资的项目是否满足创造了10个直接或间接的工作岗位这一条件。只要满足了这两点的需求,I829的审批就不难通过了。现在很多移民官在I526阶段就对能否创造就业岗位的问题检查的非常仔细,只要项目不受大的经济环境的影响,按照正常的进度开工,一般不会有问题。近两年I829的审批通过率一直高于90%,这绝对是个好消息。
I829正式获批后就可以开始申请美国正式的永久绿卡,成为真真正正的美国人。但是之前投资的商业项目还不能马上把资金归还,需要投资5年才可以归还。现在已经出现个别项目在5年期未到就开始给投资人还钱的情况,不过这都是极个别现象。不过绿卡已经到手了,如果时间到了,项目方还不按时还款,作为美国人的你也可以开始启动司法程序催促其还款。
需要注意的是,美国移民项目大都为“区域中心”项目(俗称EB-5项目),有多个地区可供选择,例如南达科他州、宾州、费城、密西西比等投资移民项目。虽然这些项目普遍投资金额较少,可以减轻投资人的负担,但是在具体运作上,由于国人对美国的法律、经商环境、语言、经营成本等并不了解,政府也不提供担保,因此在申请前的风险评估、项目选择上要非常谨慎。
【本文版权归君望学堂所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