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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面|妇女权益保障法草案:拟增加离婚时家务劳动经济补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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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面|妇女权益保障法草案:拟增加离婚时家务劳动经济补偿规定

此次修订内容体现出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妇女权益保障专门法的基本定位,配合三孩政策及前段时间部分省市在妇女生育假期等方面作出的调整,共同为妇女们编织出一张权益保障网,为女性从事家庭事务的价值提供法治保障。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实习记者 张仟荟

编辑 | 赵孟

近日,艺人王力宏前妻李靓蕾在微博发布长文,列举王力宏婚内种种不端行为,引发热议。此次“王力宏事件”中除了明星私德之外,舆论的关注点同样落在了全职主妇的弱势处境,为家庭承担更多家务劳动的全职主妇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日前,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对离婚时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增加了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12月20日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明确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前,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已对家务劳动经济补偿作出规定,与婚姻法相比,民法典第1088条取消了“只有约定分别财产制下才能请求离婚家务劳动经济补偿”的限制,将其扩展适用于通常意义上财产共同共有的夫妻,即不论夫妻双方是否对财产状况有过约定,承担较多家务的一方都有权在离婚时行使离婚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权。

杭州市妇联维权志愿者、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柳沛律师对界面新闻分析,此次修订内容体现出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妇女权益保障专门法的基本定位,配合三孩政策及前段时间部分省市在妇女生育假期等方面作出的调整,共同为妇女们编织出一张权益保障网,为女性从事家庭事务的价值提供法治保障。

自民法典实施以来,适用新规进行家务补偿的离婚案件不断增多。泉州市鲤城区委宣传部 主办的“鲤城微事”公众号消息,福州市长乐区法院适用民法典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中,原、被告双方已结婚20余年,并在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多年来,女方操持家务,男方经商养家,女方主张其多年为家庭付出的劳动应当得到补偿。男方在明晰相关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后,同意支付女方55万元作为其多年来全职为家庭付出的补偿。

在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今年审结的一起离婚案中,同样适用了民法典中的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杨先生起诉离婚,女方作为全职太太向法院提出要求杨先生从双方结婚之日开始按每月5000元的标准补偿共计19万元。法院审理后,法院认为齐女士要求数额偏高,依法予以调整,酌定杨先生每年支付孩子的抚养费8400元,并向齐女士补偿1.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从已有判例来看,不同法院判决的补偿金额之间差异较大,从1万元到55万元不等。柳沛律师对界面新闻表示:“最主要是因为个案具体情况不一样,个案当事人举证能力不一致,当然,也有可能当事人对家庭贡献客观上存在差异,使得法院在个案裁判中表现出了不同的裁量权。”

同时,现行适用法律并没有对补偿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法院自由裁量空间较大。柳沛建议,为了最大限度实现同案同判,可以通过制定相关司法解释等方式,对家务劳动产生的价值罗列出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衡量标准,细化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据公开报道,“首例家务劳动补偿获赔案”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审结的一起涉及全职太太家务补偿的离婚案件。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案件当事人陈先生给付王女士家务补偿款5万元。

该案的主审法官冯淼此前曾通过媒体表示,对于具体补偿金额的确定,主要由法官合理合情合法地行使自由裁量权。本案中5万元的经济补偿主要考虑到:双方婚后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女方在家务劳动中具体从事的家务类型及付出情况、男方个人的经济收入和家庭条件及北京当地一般的收入水平、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民法典将适用条件放宽之后,肯定相关的案件会有所增加,但在实践当中,如何确定个案的补偿数额,需要多方面综合考量,不断地积累经验。

此外,家务劳动经济补偿需一方主动提出。界面新闻记者梳理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发现,一些提出家务补偿的当事人被法院驳回请求,往往是由于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

柳沛介绍,由于家务劳动多为家庭生活内部事务,很难直接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举证较难,当事人可尝试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举证,比如通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证人证言、邻居的证人证言以及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的证人证言来证明。可通过提交相关门诊、住院病历等材料对照料老人、抚育子女义务负担较多的证明;可提交与孩子老师、培训机构等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对抚育子女义务负担较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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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面|妇女权益保障法草案:拟增加离婚时家务劳动经济补偿规定

此次修订内容体现出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妇女权益保障专门法的基本定位,配合三孩政策及前段时间部分省市在妇女生育假期等方面作出的调整,共同为妇女们编织出一张权益保障网,为女性从事家庭事务的价值提供法治保障。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实习记者 张仟荟

编辑 | 赵孟

近日,艺人王力宏前妻李靓蕾在微博发布长文,列举王力宏婚内种种不端行为,引发热议。此次“王力宏事件”中除了明星私德之外,舆论的关注点同样落在了全职主妇的弱势处境,为家庭承担更多家务劳动的全职主妇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日前,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对离婚时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增加了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12月20日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明确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前,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已对家务劳动经济补偿作出规定,与婚姻法相比,民法典第1088条取消了“只有约定分别财产制下才能请求离婚家务劳动经济补偿”的限制,将其扩展适用于通常意义上财产共同共有的夫妻,即不论夫妻双方是否对财产状况有过约定,承担较多家务的一方都有权在离婚时行使离婚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权。

杭州市妇联维权志愿者、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柳沛律师对界面新闻分析,此次修订内容体现出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妇女权益保障专门法的基本定位,配合三孩政策及前段时间部分省市在妇女生育假期等方面作出的调整,共同为妇女们编织出一张权益保障网,为女性从事家庭事务的价值提供法治保障。

自民法典实施以来,适用新规进行家务补偿的离婚案件不断增多。泉州市鲤城区委宣传部 主办的“鲤城微事”公众号消息,福州市长乐区法院适用民法典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中,原、被告双方已结婚20余年,并在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多年来,女方操持家务,男方经商养家,女方主张其多年为家庭付出的劳动应当得到补偿。男方在明晰相关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后,同意支付女方55万元作为其多年来全职为家庭付出的补偿。

在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今年审结的一起离婚案中,同样适用了民法典中的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杨先生起诉离婚,女方作为全职太太向法院提出要求杨先生从双方结婚之日开始按每月5000元的标准补偿共计19万元。法院审理后,法院认为齐女士要求数额偏高,依法予以调整,酌定杨先生每年支付孩子的抚养费8400元,并向齐女士补偿1.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从已有判例来看,不同法院判决的补偿金额之间差异较大,从1万元到55万元不等。柳沛律师对界面新闻表示:“最主要是因为个案具体情况不一样,个案当事人举证能力不一致,当然,也有可能当事人对家庭贡献客观上存在差异,使得法院在个案裁判中表现出了不同的裁量权。”

同时,现行适用法律并没有对补偿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法院自由裁量空间较大。柳沛建议,为了最大限度实现同案同判,可以通过制定相关司法解释等方式,对家务劳动产生的价值罗列出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衡量标准,细化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据公开报道,“首例家务劳动补偿获赔案”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审结的一起涉及全职太太家务补偿的离婚案件。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案件当事人陈先生给付王女士家务补偿款5万元。

该案的主审法官冯淼此前曾通过媒体表示,对于具体补偿金额的确定,主要由法官合理合情合法地行使自由裁量权。本案中5万元的经济补偿主要考虑到:双方婚后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女方在家务劳动中具体从事的家务类型及付出情况、男方个人的经济收入和家庭条件及北京当地一般的收入水平、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民法典将适用条件放宽之后,肯定相关的案件会有所增加,但在实践当中,如何确定个案的补偿数额,需要多方面综合考量,不断地积累经验。

此外,家务劳动经济补偿需一方主动提出。界面新闻记者梳理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发现,一些提出家务补偿的当事人被法院驳回请求,往往是由于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

柳沛介绍,由于家务劳动多为家庭生活内部事务,很难直接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举证较难,当事人可尝试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举证,比如通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证人证言、邻居的证人证言以及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的证人证言来证明。可通过提交相关门诊、住院病历等材料对照料老人、抚育子女义务负担较多的证明;可提交与孩子老师、培训机构等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对抚育子女义务负担较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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