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8日上午,宁波市旅游投诉纠纷仲裁中心成立揭牌仪式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举行,这也是全省首个旅游投诉纠纷仲裁中心。该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旅游纠纷“行政调解+仲裁确认+仲裁裁决”新模式的正式落地,也预示着旅游行政与仲裁联动机制深度合作的开始。
成立仪式首先由市仲裁委副主任、仲裁办主任张光宏宣读宁波市旅游纠纷仲裁中心成立文件。随后,市司法局励健局长致辞,他认为旅游仲裁中心的成立是宁波市乃至全国仲裁系统的一件好事、喜事,为旅游纠纷处置工作提供了一个新的化解矛盾、匡扶正义、维护稳定的解决途径。他提出,旅游仲裁中心成立后要时刻把握服务群众这一工作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仲裁制度中的专业、高效、节约及法律效力等优势,打造群众信任、人民依赖的旅游纠纷解决平台。
此后,市文广旅游局詹荣胜局长讲话中指出,宁波作为国家文旅部、司法部批准的全国首批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城市,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他要求一是提高站位,创新推进,坚持人民至上,着力打造全国旅游纠纷诉源治理“宁波模式”。二是强化联动,务求实效,发挥好双方专业优势、制度优势和机制优势,共同提升旅游纠纷仲裁工作的效率和权威。三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利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市民讲堂等方式,积极向社会大众做好政策解读、便民惠民服务。

最后,励健局长和詹荣胜局长共同为宁波市旅游投诉纠纷仲裁中心揭牌。
成立仪式上,市执法队江武吉队长介绍,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投诉调解工作面临投诉量持续增长、游客诉求多元发展、调解难度不断增强等困境,今年9月,文旅部、司法部发文确定宁波列为全国首批开展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城市,进一步探索搭建旅游投诉纠纷仲裁平台,以提升旅游投诉调解工作的便捷性、权威性和适用性。市文广旅游局、宁波仲裁委联合发文出台《关于建立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市旅游投诉纠纷仲裁中心,制定一套专项规则和流程,组建一支专业仲裁员队伍。市文广旅游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仲裁积极参与社会纠纷解决,对涉及旅游投诉纠纷的仲裁案件受理费用将全部予以免收。

据悉,自2016年以来,宁波不断深化旅游投诉机制创新,在全国率先构建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旅游纠纷多元化解体系。通过在市、县、乡镇三级建立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旅游巡回法庭(审判点),借助专业的人民调解员及法院审理员资源,共同处置重大、疑难、复杂的旅游纠纷案件,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同期,还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宁波市旅游纠纷理赔中心”,将实力强、信誉好的保险公司纳入旅游纠纷调解体系,对涉及旅游赔偿的矛盾纠纷,开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启动理赔程序,及时维护游客权益。特别是面对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宁波市主动作为,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处置,在全省率先与网信办、公安局、信访局、法院等部门联合建立涉疫旅游纠纷联防联动机制,共同出台涉疫旅游纠纷指导意见,明确疫情防控旅游纠纷处置的相关法律指导,为妥善化解纠纷提供法律支撑。仅用时2个月,在全国率先圆满化解926起涉疫旅游纠纷,退费金额达2600余万元,全市旅游退团退费投诉案件实现全省最早清零,且未发生一起群访群诉和网络舆情负面事件。
近三年来,宁波共妥善处置各类旅游投诉纠纷2337件,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1168.7万元,旅游投诉受理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多次荣获全国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五年被市消保委评为政府协同维权奖单位。
此次旅游投诉纠纷仲裁中心的成立,为宁波前些年已经持续探索的行之有效的旅游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提供了一条新的路径和方法。宁波将努力打造“调解+仲裁”新模式的全国试点样板,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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