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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碳中和工作指导意见下发,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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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碳中和工作指导意见下发,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超一半

鼓励有条件的中央企业率先达峰,立足实际,安全降碳。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席菁华

推进中央企业在推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工作指导意见

12月30日,国务院国资委官网发布了《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共分为八个部分,其中提出将加强重点推动以煤电、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排放量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支持有条件的中央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

另外,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先行示范,培育示范企业,打造示范园区,探索并推广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提出立足实际稳妥有序确保安全降碳基本原则。

意见》还明确总体目标和实施路径,到2025年,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5%,万元产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5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营收比重不低于30%。

到2030年,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大幅下降,万元产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中央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整体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力争碳排放率先达峰。

到2060年,中央企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世界一流企业先进水平,形成绿色低碳核心竞争优势。

《意见》明确,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约束性指标管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中央企业要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严格控制煤电装机规模,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继续有序淘汰落后煤电,加快现役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型。

中央企业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落实等量或减量置换。

《意见》还要求,有序推进煤炭替代和煤炭清洁利用严控传统煤化工产能,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促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积极发展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

此外,需巩固钢铁、煤炭去产能成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煤电、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造纸等工业行业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提高工业电气化水平,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意见鼓励中央企业深入开展智能电网、抽水蓄能、先进储能、高效光伏、大容量风电、绿色氢能、低碳冶金、现代煤化工、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建设低成本、全流程、集成化、规模化的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

此外,激励中央企业扩大绿色低碳首台(套)装备和首批次新材料应用推动中央企业实施绿色低碳领域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工程。

《意见》还提出,加快推动非化石能源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

水电方面,推动已纳入国家规划、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水电项目开工建设;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培育高端核电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此外,稳步构建氢能产业体系,完善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布局,结合工业、交通等领域典型用能场景,积极部署产业链示范项目。加大先进储能、温差能、地热能、潮汐能等新兴能源领域前瞻性布局力度。

《意见》提出,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生态友好、条件成熟、指标优越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结合地方规划积极开展中小型抽水蓄能建设,探索推进水电梯级融合改造,发展抽水蓄能现代化产业。

此外,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源梯级利用、余热余压余能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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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碳中和工作指导意见下发,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超一半

鼓励有条件的中央企业率先达峰,立足实际,安全降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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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席菁华

推进中央企业在推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工作指导意见

12月30日,国务院国资委官网发布了《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共分为八个部分,其中提出将加强重点推动以煤电、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排放量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支持有条件的中央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

另外,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先行示范,培育示范企业,打造示范园区,探索并推广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提出立足实际稳妥有序确保安全降碳基本原则。

意见》还明确总体目标和实施路径,到2025年,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5%,万元产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5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营收比重不低于30%。

到2030年,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大幅下降,万元产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中央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整体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力争碳排放率先达峰。

到2060年,中央企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世界一流企业先进水平,形成绿色低碳核心竞争优势。

《意见》明确,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约束性指标管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中央企业要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严格控制煤电装机规模,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继续有序淘汰落后煤电,加快现役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型。

中央企业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落实等量或减量置换。

《意见》还要求,有序推进煤炭替代和煤炭清洁利用严控传统煤化工产能,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促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积极发展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

此外,需巩固钢铁、煤炭去产能成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煤电、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造纸等工业行业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提高工业电气化水平,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意见鼓励中央企业深入开展智能电网、抽水蓄能、先进储能、高效光伏、大容量风电、绿色氢能、低碳冶金、现代煤化工、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建设低成本、全流程、集成化、规模化的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

此外,激励中央企业扩大绿色低碳首台(套)装备和首批次新材料应用推动中央企业实施绿色低碳领域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工程。

《意见》还提出,加快推动非化石能源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

水电方面,推动已纳入国家规划、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水电项目开工建设;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培育高端核电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此外,稳步构建氢能产业体系,完善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布局,结合工业、交通等领域典型用能场景,积极部署产业链示范项目。加大先进储能、温差能、地热能、潮汐能等新兴能源领域前瞻性布局力度。

《意见》提出,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生态友好、条件成熟、指标优越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结合地方规划积极开展中小型抽水蓄能建设,探索推进水电梯级融合改造,发展抽水蓄能现代化产业。

此外,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源梯级利用、余热余压余能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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