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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孕妇流产”事件追责:医院总经理被停职,市卫健委主任被党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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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孕妇流产”事件追责:医院总经理被停职,市卫健委主任被党内警告

西安市纪委对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急救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的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救治工作要求不到位的西安市卫健委主任刘顺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西安发布”微信公众号2022年1月6日发布消息称,近日,西安高新医院发生一起孕产妇流产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1月5日,经省、市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认定该事件是一起责任事故。

此前陕西西安一名产妇家属发帖称,1月1日,自家小姨肚子疼打不通120,随后打110将小姨送往医院。晚上8点多到达西安高新医院,在门口由于核酸问题无法入院,一直等到晚上10点多。在门口等待期间小姨大出血,8个月的婴儿流产。

西安卫建委主任向高新医院流产孕妇鞠躬道歉

针对此事,“西安发布”消息称,西安市卫健委责成西安高新医院主动与患者沟通,做好患者术后康复治疗、安抚补偿等工作;责成医院向社会公开道歉,积极反思和梳理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优化就诊流程。

据悉,西安高新医院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总经理范郁会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另悉,西安市纪委对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急救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的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救治工作要求不到位的西安市卫健委主任刘顺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月5日下午,西安市副市长徐明非在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任何医院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影响患者就诊。对于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等患者和孕产妇,要开通服务电话、绿色通道,提供诊疗服务。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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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孕妇流产”事件追责:医院总经理被停职,市卫健委主任被党内警告

西安市纪委对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急救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的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救治工作要求不到位的西安市卫健委主任刘顺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西安发布”微信公众号2022年1月6日发布消息称,近日,西安高新医院发生一起孕产妇流产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1月5日,经省、市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认定该事件是一起责任事故。

此前陕西西安一名产妇家属发帖称,1月1日,自家小姨肚子疼打不通120,随后打110将小姨送往医院。晚上8点多到达西安高新医院,在门口由于核酸问题无法入院,一直等到晚上10点多。在门口等待期间小姨大出血,8个月的婴儿流产。

西安卫建委主任向高新医院流产孕妇鞠躬道歉

针对此事,“西安发布”消息称,西安市卫健委责成西安高新医院主动与患者沟通,做好患者术后康复治疗、安抚补偿等工作;责成医院向社会公开道歉,积极反思和梳理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优化就诊流程。

据悉,西安高新医院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总经理范郁会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另悉,西安市纪委对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急救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的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救治工作要求不到位的西安市卫健委主任刘顺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月5日下午,西安市副市长徐明非在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任何医院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影响患者就诊。对于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等患者和孕产妇,要开通服务电话、绿色通道,提供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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