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重疾险中,这几个神奇的数字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重疾险中,这几个神奇的数字

重疾险产品的价值点是由几个维度的参数来综合衡量的,包括保障范围、保费、赔付方式、保单价值、配套服务和增值服务等。只强调某一点利益是不客观的。

在什么情况下:25>40/50/77/N?

首先,这不是一个数学题,虽然自认为我的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但是,我也知道在正常的情况下25< 40/50/77的,但是,真的有一种情况下,就会出现25>40/50/77,今天,我们就来见证——重疾险中,25>40/50/77/N的奇迹吧。

一段不该被遗忘的历史

十年前,当天涯还很红火的时候,当还没有网红这个名词的时候,有一篇可以称之为“爆文”帖子火遍了大江南北——《在中国千万不要买大病保险》。

文中主要质疑某邦保险的重疾险是保死不保生的,也就是说这些如果符合条款中重疾的定义,那基本上离死翘翘也就不远了。这篇文章矛头直指某邦保险。

此文在十年前的影响力不仅仅是在天涯论坛,而且还在深圳市场诱发了首例针对保险合同而非实际理赔纠纷的保险诉讼。2006年1月20日,6位深圳投保人向某邦深圳寄去的《关于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返还保险费的函》称,《友邦附加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八条第三项关于对某些疾病的释义违背了基本的医学原则,将导致该疾病发生后无法及时得到合理赔付。

此事件被称为“重疾险风波”。

十年过去了,今天市场上的重疾险投保人也极少有人去关注保险条款中重疾的具体定义,但是,感谢十年前的那段历史,今天您不用为各个重疾险条款中的重疾具体定义而担忧。因为,从2007年4月3日开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出台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25种最常见的重大疾病的定义进行了统一标准的定义,至此,中国也成为继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后,第四个制定并使用行业统一重疾定义的国家。

重疾险必保6种重疾(简称6病)

  •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 急性心肌梗塞

  •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

  •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异体移植术

  •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

重疾险必保25种重疾(简称25病)

  •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 急性心肌梗塞

  •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

  •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异体移植术

  •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

  • 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

  •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 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 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 瘫痪——永久完全

  • 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腔手术

  •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 严重脑损伤——永久性功能障碍

  • 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 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 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 主动脉手术——须开腔或开腹手术

不忍直视的数据

自世界上第一款重疾险产品于1983年在南非问世以来,重疾险设计的原理一直都是保障被保险人身染重疾后需要的巨额治疗费用,所以,请注意,能覆盖巨额治疗费用才是关键!

海外市场上的重疾险对病种的选择极为谨慎,如日本重疾险一般只承保癌症/中风/急性心脏病这三种大病,最多也只能加糖尿病和肾透析,台湾地区市场现在的承保病种也不过15种。而反观现在国内重疾险市场,保障病种没有40种以上,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重疾险,还有险种保障病种直奔100种以上绝尘而去,各种推广宣传也不遗余力的告诉你”看,我的保障病种有多多“,那份傲娇,跃然纸上。可是,可是,我就想弱弱的问一句,这么多的病种有意义吗?

我们选用《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作为数据基础。作为中国人身保险业的第一套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在它编制过程中,采用了高达7500万条的样本保单量,为我们提供了非常宝贵的高质量“保险大数据”,很多真正本土化的国民健康数据,对社会公众极具参考价值。

无论在任何年龄,无论是什么病种范围,男性的发病率都高于女性。我只想对男同胞说一声,哭吧哭吧,不是罪。

这也是为什么同等年龄的男性和女性,男同胞们的保费总是高于女同胞啦。

从上图,你可以看出保监会规定核心病种是6种是多么的有依据了吧。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保监会规定的必保的6种疾病已经占了常见的25种疾病中的至少58%以上,最高值可以达到94.4%。什么意思?就是说,你费劲心思买回来的那40种重疾也好,100种重疾也好,其实都是浮云啦。最最值钱的还是核心的6种以及统一定义的前25种疾病。

当然,承保疾病迅速增加,既有市场需求的因素,也有市场竞争的因素,隔壁王家出了个条款保50种重疾,销售的那个火热呀,李家不甘示弱,出一个条款保70种重疾,制造营销噱头,赚足眼球。但是,增加病种的同时又不能大幅度提高保费呀,要不然就丧失市场竞争力了,所以,两难之下,保险公司用了2种方法来化解这个矛盾:

  1. 病种拆分法。把一大类疾病细分,分裂出多种疾病。你我都不是医学方面的专业人员,就算是医生,也很难判断得出来,这样,在病种增加的基础上,保费可以不增加。

  2. 引入发病率极小的病种。比如象皮病,又叫淋巴丝虫病,是一种由丝虫引起的慢性人体寄生虫病。丝虫卵通过蚊子传播进入人体,影响淋巴系统。患者腿、臂等会严重肥大,因此被称为象皮病。多发于亚热带区域,而对大多数在国内居住的人儿而言,患这项疾病的概率极低极低。

目前国内推出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一定是包含6种必保病种的,现在99%的产品都包含了25种标准定义病种的,所以我们在购买重疾险之前,需要考虑的是,多出来的几十个病种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以及为此要额外花多大的代价去获得,若只要多花10%的价格就能多得到几十种大病保障,那就是值得的,毕竟随着社会的发展,多点保障总是好的。

重疾险产品的价值点是由几个维度的参数来综合衡量的,包括保障范围、保费、赔付方式、保单价值、配套服务和增值服务等。只强调某一点利益是不客观的,所以,对重疾险来说,单纯的在保障范围上追求越宽越好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划算的。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重疾险中,这几个神奇的数字

重疾险产品的价值点是由几个维度的参数来综合衡量的,包括保障范围、保费、赔付方式、保单价值、配套服务和增值服务等。只强调某一点利益是不客观的。

在什么情况下:25>40/50/77/N?

首先,这不是一个数学题,虽然自认为我的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但是,我也知道在正常的情况下25< 40/50/77的,但是,真的有一种情况下,就会出现25>40/50/77,今天,我们就来见证——重疾险中,25>40/50/77/N的奇迹吧。

一段不该被遗忘的历史

十年前,当天涯还很红火的时候,当还没有网红这个名词的时候,有一篇可以称之为“爆文”帖子火遍了大江南北——《在中国千万不要买大病保险》。

文中主要质疑某邦保险的重疾险是保死不保生的,也就是说这些如果符合条款中重疾的定义,那基本上离死翘翘也就不远了。这篇文章矛头直指某邦保险。

此文在十年前的影响力不仅仅是在天涯论坛,而且还在深圳市场诱发了首例针对保险合同而非实际理赔纠纷的保险诉讼。2006年1月20日,6位深圳投保人向某邦深圳寄去的《关于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返还保险费的函》称,《友邦附加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八条第三项关于对某些疾病的释义违背了基本的医学原则,将导致该疾病发生后无法及时得到合理赔付。

此事件被称为“重疾险风波”。

十年过去了,今天市场上的重疾险投保人也极少有人去关注保险条款中重疾的具体定义,但是,感谢十年前的那段历史,今天您不用为各个重疾险条款中的重疾具体定义而担忧。因为,从2007年4月3日开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出台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25种最常见的重大疾病的定义进行了统一标准的定义,至此,中国也成为继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后,第四个制定并使用行业统一重疾定义的国家。

重疾险必保6种重疾(简称6病)

  •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 急性心肌梗塞

  •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

  •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异体移植术

  •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

重疾险必保25种重疾(简称25病)

  •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 急性心肌梗塞

  •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

  •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异体移植术

  •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

  • 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

  •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 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 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 瘫痪——永久完全

  • 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腔手术

  •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 严重脑损伤——永久性功能障碍

  • 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 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 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 主动脉手术——须开腔或开腹手术

不忍直视的数据

自世界上第一款重疾险产品于1983年在南非问世以来,重疾险设计的原理一直都是保障被保险人身染重疾后需要的巨额治疗费用,所以,请注意,能覆盖巨额治疗费用才是关键!

海外市场上的重疾险对病种的选择极为谨慎,如日本重疾险一般只承保癌症/中风/急性心脏病这三种大病,最多也只能加糖尿病和肾透析,台湾地区市场现在的承保病种也不过15种。而反观现在国内重疾险市场,保障病种没有40种以上,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重疾险,还有险种保障病种直奔100种以上绝尘而去,各种推广宣传也不遗余力的告诉你”看,我的保障病种有多多“,那份傲娇,跃然纸上。可是,可是,我就想弱弱的问一句,这么多的病种有意义吗?

我们选用《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作为数据基础。作为中国人身保险业的第一套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在它编制过程中,采用了高达7500万条的样本保单量,为我们提供了非常宝贵的高质量“保险大数据”,很多真正本土化的国民健康数据,对社会公众极具参考价值。

无论在任何年龄,无论是什么病种范围,男性的发病率都高于女性。我只想对男同胞说一声,哭吧哭吧,不是罪。

这也是为什么同等年龄的男性和女性,男同胞们的保费总是高于女同胞啦。

从上图,你可以看出保监会规定核心病种是6种是多么的有依据了吧。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保监会规定的必保的6种疾病已经占了常见的25种疾病中的至少58%以上,最高值可以达到94.4%。什么意思?就是说,你费劲心思买回来的那40种重疾也好,100种重疾也好,其实都是浮云啦。最最值钱的还是核心的6种以及统一定义的前25种疾病。

当然,承保疾病迅速增加,既有市场需求的因素,也有市场竞争的因素,隔壁王家出了个条款保50种重疾,销售的那个火热呀,李家不甘示弱,出一个条款保70种重疾,制造营销噱头,赚足眼球。但是,增加病种的同时又不能大幅度提高保费呀,要不然就丧失市场竞争力了,所以,两难之下,保险公司用了2种方法来化解这个矛盾:

  1. 病种拆分法。把一大类疾病细分,分裂出多种疾病。你我都不是医学方面的专业人员,就算是医生,也很难判断得出来,这样,在病种增加的基础上,保费可以不增加。

  2. 引入发病率极小的病种。比如象皮病,又叫淋巴丝虫病,是一种由丝虫引起的慢性人体寄生虫病。丝虫卵通过蚊子传播进入人体,影响淋巴系统。患者腿、臂等会严重肥大,因此被称为象皮病。多发于亚热带区域,而对大多数在国内居住的人儿而言,患这项疾病的概率极低极低。

目前国内推出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一定是包含6种必保病种的,现在99%的产品都包含了25种标准定义病种的,所以我们在购买重疾险之前,需要考虑的是,多出来的几十个病种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以及为此要额外花多大的代价去获得,若只要多花10%的价格就能多得到几十种大病保障,那就是值得的,毕竟随着社会的发展,多点保障总是好的。

重疾险产品的价值点是由几个维度的参数来综合衡量的,包括保障范围、保费、赔付方式、保单价值、配套服务和增值服务等。只强调某一点利益是不客观的,所以,对重疾险来说,单纯的在保障范围上追求越宽越好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划算的。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