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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出台,科学素质将纳入学生综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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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出台,科学素质将纳入学生综评

《条例》要求将科学素质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小学校应配备科技总辅导员和必要的科技教师团队,建立健全课内教育和课外教育衔接机制。

图片来源:图虫

实习记者 杨吴悦

《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2年2月18日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

2021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全民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明确提出,要“完善科普法律法规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修订科普条例”。上海科普事业发展和上海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一直保持全国领先水平,为更好地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并固化本市科普工作的有益经验,制定该条例为科普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据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介绍,《条例》共6章43条,包括总则,科普活动的组织与开展,科普资源的建设、开发与利用,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措施以及附则。

《条例》注重建立多部门推动科普的组织管理机制,强调科普工作应当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社会协同、开放合作的原则,并具体明确了市区两级政府、科普主管部门以及宣传、教育、卫生健康、文旅、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在科普工作中的职责。

同时,《条例》提出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支持、培育和推动科普产业发展,以及加强与长三角及国内其他地区的合作,鼓励和推动开展国际合作,提升科普工作的国际化水平。

在科普活动的组织与开展方面,《条例》明确了全社会参与科普的工作职责,如明确科学技术协会是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发挥上海科技馆的科普示范功能;明确各类媒体的科普职责,同时鼓励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出租汽车以及商务、住宅楼宇内的广告设施在适当时段展示科普内容;明确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以及社区等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

关注网络科普,《条例》明确了综合性互联网平台应当开设科普专区;鼓励建立专业性科普网络平台;鼓励科普内容创作主体通过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关注科技教育,《条例》明确了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把科学启蒙纳入学前教育内容;将科学素质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求中小学校配备科技总辅导员和必要的科技教师团队,开设科普课程,建立健全课内教育和课外教育衔接机制。

同时,《条例》还对科普活动规范提出了要求,如加强对科普内容的科学性审查;在政府主办的公益性科普活动中,相关参与方不得发布商业广告等。

在科普资源的建设、开发与利用方面,《条例》要求,优化科普资源布局,建设科普资源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科普资源的动态管理,促进优质科普资源共享共用;加强科普场馆和设施的建设、维修和改造,促进数字化转型;加强科普旅游产品创新,促进科普与旅游资源的融合。

同时,《条例》对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创新基地、科技计划项目提出了科普要求,并强调充分利用“上海科技节”和“上海市科普基地”等上海特色科普资源,开展科普活动。

在科普队伍建设方面,《条例》提出,支持开展科普理论与实践研究,将科普人才纳入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并通过完善培训体系、建立科普人才库、加强学科建设等方式,提升科普人员的专业化能力;鼓励科普人员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在开展其他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时,相关人员取得的科普成果和科普工作业绩,可以作为参考。

《条例》还鼓励单位将科普工作业绩纳入员工日常业务考核和评奖评优指标,相关人员开展单位安排或者认可的科普活动所取得的业绩可以视为其职务业绩。

在科普工作的保障措施方面,《条例》明确了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中设立科学技术普及奖,对取得重大科普成果,为科普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奖励;鼓励国内外的组织或个人以设立科普基金、捐赠财物等方式资助科普活动,对捐赠财产用于科普事业或投资建设科普场馆、设施的,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陆敏表示,下一步将落实好条例和“十四五”规划的要求,持续推进科普事业发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将加强各类学校的科学教育,注重在职人群的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上海城市老龄化特点,积极服务老龄人群需求,发挥科普在老龄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大科学装置、重点实验室等向公众开放,开展科普活动。

陆敏表示,未来将持续打造上海科普品牌,持续打造国际一流科技场馆,形成国内一流科普场馆集群;进一步提升上海科技节的影响力,打造市民百姓的科技嘉年华;加强国内外科普交流合作,引进更多更好的国内外科普作品和科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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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出台,科学素质将纳入学生综评

《条例》要求将科学素质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小学校应配备科技总辅导员和必要的科技教师团队,建立健全课内教育和课外教育衔接机制。

图片来源:图虫

实习记者 杨吴悦

《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2年2月18日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

2021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全民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明确提出,要“完善科普法律法规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修订科普条例”。上海科普事业发展和上海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一直保持全国领先水平,为更好地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并固化本市科普工作的有益经验,制定该条例为科普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据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介绍,《条例》共6章43条,包括总则,科普活动的组织与开展,科普资源的建设、开发与利用,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措施以及附则。

《条例》注重建立多部门推动科普的组织管理机制,强调科普工作应当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社会协同、开放合作的原则,并具体明确了市区两级政府、科普主管部门以及宣传、教育、卫生健康、文旅、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在科普工作中的职责。

同时,《条例》提出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支持、培育和推动科普产业发展,以及加强与长三角及国内其他地区的合作,鼓励和推动开展国际合作,提升科普工作的国际化水平。

在科普活动的组织与开展方面,《条例》明确了全社会参与科普的工作职责,如明确科学技术协会是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发挥上海科技馆的科普示范功能;明确各类媒体的科普职责,同时鼓励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出租汽车以及商务、住宅楼宇内的广告设施在适当时段展示科普内容;明确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以及社区等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

关注网络科普,《条例》明确了综合性互联网平台应当开设科普专区;鼓励建立专业性科普网络平台;鼓励科普内容创作主体通过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关注科技教育,《条例》明确了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把科学启蒙纳入学前教育内容;将科学素质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求中小学校配备科技总辅导员和必要的科技教师团队,开设科普课程,建立健全课内教育和课外教育衔接机制。

同时,《条例》还对科普活动规范提出了要求,如加强对科普内容的科学性审查;在政府主办的公益性科普活动中,相关参与方不得发布商业广告等。

在科普资源的建设、开发与利用方面,《条例》要求,优化科普资源布局,建设科普资源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科普资源的动态管理,促进优质科普资源共享共用;加强科普场馆和设施的建设、维修和改造,促进数字化转型;加强科普旅游产品创新,促进科普与旅游资源的融合。

同时,《条例》对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创新基地、科技计划项目提出了科普要求,并强调充分利用“上海科技节”和“上海市科普基地”等上海特色科普资源,开展科普活动。

在科普队伍建设方面,《条例》提出,支持开展科普理论与实践研究,将科普人才纳入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并通过完善培训体系、建立科普人才库、加强学科建设等方式,提升科普人员的专业化能力;鼓励科普人员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在开展其他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时,相关人员取得的科普成果和科普工作业绩,可以作为参考。

《条例》还鼓励单位将科普工作业绩纳入员工日常业务考核和评奖评优指标,相关人员开展单位安排或者认可的科普活动所取得的业绩可以视为其职务业绩。

在科普工作的保障措施方面,《条例》明确了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中设立科学技术普及奖,对取得重大科普成果,为科普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奖励;鼓励国内外的组织或个人以设立科普基金、捐赠财物等方式资助科普活动,对捐赠财产用于科普事业或投资建设科普场馆、设施的,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陆敏表示,下一步将落实好条例和“十四五”规划的要求,持续推进科普事业发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将加强各类学校的科学教育,注重在职人群的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上海城市老龄化特点,积极服务老龄人群需求,发挥科普在老龄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大科学装置、重点实验室等向公众开放,开展科普活动。

陆敏表示,未来将持续打造上海科普品牌,持续打造国际一流科技场馆,形成国内一流科普场馆集群;进一步提升上海科技节的影响力,打造市民百姓的科技嘉年华;加强国内外科普交流合作,引进更多更好的国内外科普作品和科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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