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资本圈》获悉,2月17日,深交所披露青岛思普润水处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思普润)上市申请已经终止。2月10日,思普润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从2019年12月13日在青岛证监局进行上市辅导,到2020年7月31日获深交所创业板受理,再到2022年2月17日宣布终止上市申请,思普润的上市之路只走了791天就戛然而止。
思普润创业板IPO历经四轮问询,在公司最新披露的第四轮问询回复意见中,深交所“剑指”公司财务规范性,多次要求公司说明收入确认是否准确。
针对公司终止IPO的原因,《青岛资本圈》致电思普润进行采访,截至发稿尚未有公司方面回复。
根据1月11日公司披露的招股书显示,思普润自成立以来,一直聚焦于水污染处理领域的MBBR技术等核心技术的研发、优化和完善,形成了较强的技术水平和自主知识产权,向客户提供MBBR工艺包和MBBR一体化设备等产品和服务,凭借十几年技术研发和应用案例的经验积累,公司已实现工艺、产品与应用服务的融合,成为水污染处理领域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随着创业板IPO的终止,思普润募资扩产的愿景将落空。公司本次创业板IPO,思普润原拟募集资金4.02亿元,用于MBBR工艺包扩能建设项目、一体化水处理设备生产项目、研发厂房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四个项目。
财报显示,2021年前6个月、2020年、2019年思普润实现营业收入1.68亿元、3.99亿元和3.29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0.32亿元、0.64亿元和0.51亿元。
思普润此前选择《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中第一项标准,即 “(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作为上市标准。
IPO终止背后,思普润收入确认准确性、财务内控规范性等问题贯穿始终。
据了解,思普润报告期各期公司前十大项目的通水验收单、到货及安装等各类单据等存在日期涂改、未签字/盖章、日期未签或不明确/不一致等多处不规范情形。此外,公司报告期各期前十大项目通水验收单据签署存在验收单据有关时间无法与验收时间直接匹配、部分验收单位未盖章等情况。
同时,思普润应收账款逾期比例较高。2018-2020年以及2021年上半年,思普润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分别为17706.79万元、25004.92万元、33508.21万元、31694.03万元,占比分别为73.95%、70.41%、91.87%、91.46%。
对此,深交所在第四轮审核问询中要求思普润结合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占比、回款情况,说明前述主要项目多笔单据均存在不规范的情形对发行人财务内控制度有效性、收入确认的具体影响,是否存在客户配合发行人进行收入调节的情形。
思普润解释称,报告期内公司出现不规范的项目验收单据,主要系公司业务经办人业务操作不严格所致,业务经办人不存在调节相关单据内容的主观意图,公司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在取得存在瑕疵的单据时,向业务经办人核实造成验收单据不规范的原因,同时核对项目的仓库发货记录、物流运输单据等项目实施相关佐证性资料,确保财务记录的真实可靠。因此,以前期间出现的不规范的项目验收单据,未对公司财务内控制度有效性造成重大影响,收入确认不存在跨期的情形。
此外,思普润报告期内还存在部分项目收入确认后,存在长期大额未开票情形。对此,深交所要求思普润说明石家庄桥西项目等项目收入确认后,存在长期大额未开票情形的原因,该情形下发行人确认收入是否合理,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谨慎。
而针对报告期各期公司前十大项目的平均收入确认时长波动较大、2020年主要项目收入确认时长大幅降低的情况,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疫情影响下该情形的合理性;2020年多个主要项目实施至收入确认时间均较短,且集中于12月确认收入的合理性,收入确认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收入跨期情形。
来源:青岛资本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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