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海南日报 李梦楠
为严厉查处非法改装车辆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改善城市环境和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月22日,三亚市公安局发布《三亚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3月1日起,三亚将加强主城区机动车噪声污染治理,违者将被处以罚款、扣分。
《通知》指出,机动车在城市道路行驶发出的噪声应当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不得超过80分贝。禁行区域为凤凰路海虹路口起至下洋田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御海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新城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等路网形成的交通闭合区域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和胡同里巷均包含在禁行范围内。
3月1日起,驾驶超过噪声分贝机动车进入禁行区城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对机动车擅自加装涡轮、改动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500元罚款,并责令机动车恢复原状。
禁行区域:
区域一:
(1)凤凰路海虹路口起至下洋田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
(2)御海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
(3)新城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
(4)三亚湾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
(5)光明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
(6)胜利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
(7)胜利路建港路口至建港路解放路口路段;
(8)解放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
(9)榆亚路解放路口至榆亚路狗岭路口路段及路网覆盖区域;
(10)狗岭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
以上路网形成的交通闭合区域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和胡同里巷均包含在禁行范围内。
区域二:
(1)迎宾路学院路口至海月广场路段及路网覆盖区域;
(2)学院路迎宾路口至荔枝沟路路口路段及路网覆盖区域;
(3)荔枝沟路师部农场路口至凤凰路和金鸡岭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
(4)海螺一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
以上路网形成的交通闭合区域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和胡同里巷均包含在禁行范围内。
区域三:
(1)育新路口凤凰路路口至育秀路口路段及路网覆盖区域;
(2)育秀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
(3)三亚动车站站前广场区域内所有道路;
(4)海润路凤凰路路口至高架桥路段及路网覆盖区域;
以上路网形成的交通闭合区域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和胡同里巷均包含在禁行范围内。
区域四:
鹿回头片区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胡同里巷所有道路。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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