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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专门部署IPO欺诈发行及违规信披露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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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专门部署IPO欺诈发行及违规信披露执法行动

近日,证监会专门部署了首次公开发行(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执法行动。稽查部门对第一批违法违规线索已经进入执法程序。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近期兴业证券因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等事件之后,证监会称要“净化IPO市场环境”,新一轮的监管风暴已经到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6月24日下午表示,近日,证监会专门部署了首次公开发行(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执法行动。稽查部门对由金融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有关券商及中介机构、社会公众及其他线索渠道发现的第一批违法违规线索已经进入执法程序。

证监会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查处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但违规披露问题依然突出,主要表现为:

1、发行人报送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包括虚构业务,虚增资产、收入和利润,变造甚至伪造产权证书和重要经营证照等;

2、发行人报送或披露的信息内容不准确、依据不充分或者选择性、夸大性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

3、发行人报送或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包括未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披露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未披露独立性方面的重大问题,未披露重大债务、违约或对外担保等。

4、发行人未按规定报送或披露信息,包括未及时披露生产经营的重大变化,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或仲裁进展等;

5、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没有尽到保荐工作职责,审慎核查不足,专业把关不够,出具的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者违反业务规则执业。

证监会将通过以下四项措施发现一批问题线索:

一是分类核查筛选。结合IPO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制度,针对信息披露风险较大的项目集中展开线索筛查;根据抽查工作情况,对内控不力、风险较大的审计评估、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核查。

二是常规问核审查移送。通过日常审核环节强化问核,从严审查,从严把关,对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移交一起。

三是热点跟踪发现线索。密切关注市场舆情、新闻媒体、网络传媒对问题企业的报道和揭露,追踪挖掘各种财务造假线索。

四是技术数据挖掘。广泛收集各类市场信息情报,通过稽查执法大数据系统和专门的财务分析工具,对历史财务报表、媒体揭披问题、市场关联信息进行数据挖掘、量化拟合,不放过任何疑点。

证监会欢迎市场各方面人士举报,将依法保护举报人信息,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者,根据《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给予奖励。

附:证监会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10-88060027、88060055、88060082、6621018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网上举报地址:http://jubao.csrc.gov.cn

通讯地址:中国证监会举报中心(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邮政编码:100033

来访举报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07号(同中国证监会信访办来访接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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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专门部署IPO欺诈发行及违规信披露执法行动

近日,证监会专门部署了首次公开发行(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执法行动。稽查部门对第一批违法违规线索已经进入执法程序。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近期兴业证券因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等事件之后,证监会称要“净化IPO市场环境”,新一轮的监管风暴已经到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6月24日下午表示,近日,证监会专门部署了首次公开发行(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执法行动。稽查部门对由金融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有关券商及中介机构、社会公众及其他线索渠道发现的第一批违法违规线索已经进入执法程序。

证监会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查处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但违规披露问题依然突出,主要表现为:

1、发行人报送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包括虚构业务,虚增资产、收入和利润,变造甚至伪造产权证书和重要经营证照等;

2、发行人报送或披露的信息内容不准确、依据不充分或者选择性、夸大性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

3、发行人报送或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包括未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披露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未披露独立性方面的重大问题,未披露重大债务、违约或对外担保等。

4、发行人未按规定报送或披露信息,包括未及时披露生产经营的重大变化,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或仲裁进展等;

5、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没有尽到保荐工作职责,审慎核查不足,专业把关不够,出具的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者违反业务规则执业。

证监会将通过以下四项措施发现一批问题线索:

一是分类核查筛选。结合IPO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制度,针对信息披露风险较大的项目集中展开线索筛查;根据抽查工作情况,对内控不力、风险较大的审计评估、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核查。

二是常规问核审查移送。通过日常审核环节强化问核,从严审查,从严把关,对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移交一起。

三是热点跟踪发现线索。密切关注市场舆情、新闻媒体、网络传媒对问题企业的报道和揭露,追踪挖掘各种财务造假线索。

四是技术数据挖掘。广泛收集各类市场信息情报,通过稽查执法大数据系统和专门的财务分析工具,对历史财务报表、媒体揭披问题、市场关联信息进行数据挖掘、量化拟合,不放过任何疑点。

证监会欢迎市场各方面人士举报,将依法保护举报人信息,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者,根据《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给予奖励。

附:证监会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10-88060027、88060055、88060082、6621018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网上举报地址:http://jubao.csrc.gov.cn

通讯地址:中国证监会举报中心(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邮政编码:100033

来访举报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07号(同中国证监会信访办来访接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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